根据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18名。
二、应聘条件
(一)诚实守信、爱岗敬业、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思想觉悟高,政治上坚定可靠,遵纪守法,品德端正,诚实守信。
(二)持有户籍所在地的就业困难人员申报认定表(申报认定表需加盖社区(行政村)公章及乡镇(街道)人社所公章)。公益性岗位期满及在岗人员(合同未到期人员)不能报名。
(三)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专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4年11月18日以后出生)。
(四)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疾病,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五)吃苦耐劳,具有一定的协调能力、工作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已就业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或公益性岗位人员;
2、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人员;
3、因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或调查的;
4、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与面试
(一)报名时间(请务必在规定的法定工作时间报名,逾期不再受理):2019年11月18日-11月25日。
(二)报名方式:有意者请于2019年11月25日(含25日)前,将报名表、毕业证、身份证、就业困难人员申报认定表等原件及复印件送至开发区劳动人事局,另行通知面试时间、地点。应聘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取得面试资格人员如不能按时到达指定地点领取面试准考证及不能按时到达面试地点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面试:面试主要从报考人员仪态仪表、口头表达能力、综合协调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分,满分为100分,按照去掉评委组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综合计算平均分的办法,确定面试成绩,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面试人员成绩相同者以综合协调能力分高者优先。面试成绩公示期满后至录用30日内对自动放弃造成的岗位空缺,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四、工资待遇
经面试合格录用后,双方按照公益岗位聘用的规定签订合同,合同期三年,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应聘人员一经聘用,应严格遵守应聘单位的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各项工作职责任务。
报名地点:菏泽市人民路668号开发区管理委会政务大厅二楼东北角劳动人事局
咨询电话:0530-53298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