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
(二)淄博市常住户口或常住人口;工作人员要求年龄35周岁(1984年11月19日出生)以下,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为中文、经济、计算机、金融、法律等相关专业,语言表达能力强,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和较高的普通话水平;司机人员要求年龄45周岁以下,具有5年以上驾龄,无嗜酒嗜烟等不良习惯,无违法犯罪记录,品行端正。
(三)身体健康,五官端正,体型端庄,无纹身,无肢体功能障碍;
(四)在职人员(含已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应聘的,须征得所在单位(就业协议单位)同意;
(五)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和其他条件。
以下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的人员;
2.在各类社会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3.报名时未取得相应学历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方法和程序
招聘采取公开招聘方式,按照面试、体检、培训考核的程序进行。
(一)报名、资格审查
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报名地点:淄川区招商局(原淄川区行政服务中心三楼)306室
报名时间:2019年11月25日上午9:00—11月27日16:00。
1、现场报名。应聘人员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内容,下载填写《淄川区招商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并粘贴本人近期彩色免冠照片(一式三份),按规定报名时间到指定的地点报名,同时提交《诚信承诺书》。报名表电子版同时发送至邮箱:zichuanquzhaoshangju@126.com,因信息填报不够及时、全面、准确而导致未通过审核的,责任自负。
应聘人员须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信息报名,报名与面试使用身份证及信息必须一致。
2、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与现场报名同步进行,所需提交的主要材料为学历、资格证书、户籍证明材料、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可在面试结束后提供)和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证明。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在后续工作中发现审核通过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二)面试
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理论素养、思维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突发事件应对能力、举止仪表等。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成绩相同的,按预先规定条件或加试确定排名。
(三)体检
根据成绩排名,先按照1:1比例确定首批体检人选,因体检不合格和弃权造成空缺的,按成绩排名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体检由淄川区招商局统一组织,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在规定时间内不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四)聘用
录用人员上岗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办理相关手续;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因弃权或考试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体检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
三、聘用管理
被聘用人员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劳动合同的订立按《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办理。
四、待遇
月工资不低于淄博市最低工资标准,缴纳五项社会保险(应由个人负担的部分从工资中扣除)。
五、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在纪检监察部门监督下进行,并接受社会监督。如发现有违背招聘工作程序和纪律的问题,将取消有关聘用人员的聘用资格,并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咨询电话:淄川区招商局5271518、13280602597
2019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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