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组织招聘。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综治中心招聘人员须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爱国爱岗敬业,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
2.年龄在20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99年11月14日至1984年11月14日)。
3.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气质形象佳,文字功底好,沟通交流能力强,具备岗位所需的业务知识和专业技能。
4.户籍所在地为宜君县辖区。
5.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聘用: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行政拘留以及党政纪处分的人员。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3.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4.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5.其他不宜从事综治中心工作的情形。
三、招聘职位数量及条件
见附件
四、薪酬待遇
1.综治中心聘用人员薪酬实行基本工资、岗位津贴和绩效工资相结合的计薪办法。其基本工资不低于人社部门公布的当地最低工资收入的1.7倍。
2.综治中心聘用人员基本工资和岗位津贴按月发放,绩效工资以年度考核为依据,年终一次性发放。
3.综治中心聘用人员聘用期内依法享有五险一金等社会保险保障待遇,费用缴纳由县委政法委和享有保险的综治中心聘用人员分别按比例负担,按现行政策法规执行。
4.综治中心聘用人员经试用期两个月后,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薪资为每月1600元。
五、考核管理
1.综治中心聘用人员由综治中心负责合理安排岗位及业务工作、日常管理和定期考核。
2.综治中心聘用人员的党团组织关系应及时转入综治中心并参加党团组织生活。
3.综治中心聘用人员应自觉加强自身政治业务学习,提升自身业务技能和综合素质,服从单位管理和工作安排,胜任岗位工作。
4.综治中心聘用人员应当遵纪守法,遵守单位管理制度、工作纪律和廉洁纪律,保守国家秘密和综治中心工作秘密,严格执行请销假和考勤考核制度,注重言谈举止,树立良好形象。
5.综治中心聘用人员的考核采用平时考核与定期考核相结合的方式,由综治中心依据其岗位职责和承担的工作,全面考核德、能、勤、绩、廉,重点考核工作绩效,提出考核格次评定意见,报县委政法委研究确定。
6.聘用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综治中心可报经县委政法委对其予以辞退:
(1)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2)涉嫌严重违法违纪的;
(3)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4)严重失职,给综治中心造成重大损害或不良影响的;
(5)连续旷工超过3天或一个月内累计旷工超过5天的;
(6)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合格格次的;
(7)其他不适应或不适合从事综治中心工作的。
六、招聘程序
(一)招聘公告发布
本次招聘在宜君县人民政府网站统一发布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审核
1.现场报名:县综治中心(县信访接待大厅院内08室)
2.报名时间:2019年11月25日至11月28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00)。
3.报名方式:报考者须本人持有效期内身份证及户口本,并携带《报名表(见附件)》(一式两份,粘贴照片)原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近期2寸免冠正面证件照两张,到县综治中心报名(报名表及相关证件复印件留档不予返还)。报名人员应对本人提供的证件及报名表内容真实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即取消招聘资格。
4.资格审查:报名与资格审查同时进行,且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全过程。
5.领取准考证:准考证是报考者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程序的必须凭证,由县委政法委、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统一印制,电话通知报考者本人并发放,未按时领取准考证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三)考试
报考者须持有效期内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实行百分制,在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组织实施。
1.笔试
2019年11月30日(星期六)上午9:00—11:00(考场地点:中共宜君县委党校)。
笔试围绕时事政治、平安宜君建设、案例分析判断等,考察解决实际问题能力、依法履行职责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面试人选与公开岗位计划数2: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出现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并列者属建档立卡贫困户的,优先确定为面试人选,并列者都属于或不属于建档立卡贫苦户的,则同时确定为面试人选。
报考者的笔试成绩及是否进入面试情况,由县委政法委、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时在招聘公告发布网站予以公布。
2.面试
面试时间:2019年12月7日(星期六)
面试地点:县委党校。
面试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面试时,报考人员需携带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准考证原件。面试成绩由面试官当场向考生本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面试平均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不四舍五入。
3.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2+面试成绩/2
综合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不四舍五入。
(四)体检
2019年12月10日(地点:宜君县人民医院)。
根据综合成绩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末位综合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后如出现并列,并列者属建档立卡贫困户的,优先确定为体检人选,并列者都属于或不属于建档立卡贫苦户的,则顺延小数位确定综合成绩排序;综合成绩并列且顺延小数位后仍完全相同,笔试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人员,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执行。因考生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缺额,从该岗位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集中参加体检,视为考生放弃体检。体检合格人员进入政审。
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参加体检时缴纳。
(五)政审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综治中心组织进行政审。政审内容:考核对象的政治思想、现实表现、遵纪守法、个人信用记录及家庭成员的现实表现。因放弃政审或政审不合格形成的空缺,从该岗位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延递补,进行体检及政审。
(六)拟选聘人员公示、培训
公示:由县委政法委、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对拟聘用人员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
培训:对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县综治中心负责进行培训后上岗。
(七)办理相关手续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由县综治中心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七、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由县委政法委、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由县纪委监委全程监督。
八、其他事项
咨询电话:0919-5283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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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宜君县委政法委员会
宜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