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考原则
面向社会招考,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笔试加面试的方法进行。
二、招考岗位
展品陈列1名,宣传教育1名,详见《2019年滁州市博物馆公开招考编外聘用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
三、报考人员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符合招考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见附件1);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考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
(三)经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四)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五)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用人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19年11月28日—11月30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逾期不予办理。
(二)报名地点:滁州市龙蟠大道99号(市政府西南角)博物馆会议室现场报名。报名咨询电话:0550-3038962。联系人:王静。
(三)报名手续:报名者须携带有效居民身份证、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证(学位证)和复印件(1份),本人2寸近期免冠正面照片4张,正确填写《2019年滁州市博物馆公开招考编外聘用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
(四)报名人员提交的个人报名信息和相关资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符合本人实际情况,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报名人员按招聘岗位进行报名,限报一个岗位。报考同一岗位的须形成竞争,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的比例一般不低于3:1,对少数紧缺专业岗位达不到3:1开考比例的,经用人单位研究后可按2:1开考。不足开考比例规定的,取消或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报考人员一经确认报考岗位,不得改报其他岗位;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可于2019年12月2日工作时间到原报名地点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五)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2019年12月6日请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到原报名点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放弃考试。
五、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一)笔试
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满分为100分,考试内容主要包括政治、经济、法律、人文、管理、国情省情等常识及写作等。
笔试时间为2019年12月7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报名人员需持与报名时相同的有效身份证件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通过资格审查并已缴费的报名人员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于2019年12月6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到报名地点领取笔试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放弃考试。
(二)面试
根据岗位计划数和报考人员笔试成绩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最后一名如有多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入围人员。参加面试的人员需在规定的时间内携带本人正式有效身份证原件及笔试《准考证》,到原报名点领取《面试通知书》。《面试通知书》具体领取时间以滁州市文化和旅游局网站和滁州市博物馆网站公示通知为准。面试时间和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采用结构化面试,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六、体检和考察
根据报考人员的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人员。如考试总成绩相同,则依次按照面试成绩确定;面试成绩仍相同的,采取加试形式确定。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规程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考察对象为体检合格人员。考察工作由滁州市博物馆组织进行,主要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考察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体检和考察合格人员为拟聘用人选,在滁州市文化和旅游局网站和滁州市博物馆网站上向社会公示3个工作日。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出现应聘人员体检、考察不符合要求,或应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等导致拟聘岗位有缺额时,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累计递补不超过两次。
七、聘用和待遇
经公示合格的拟聘用人员按报考岗位与滁州市博物馆签订劳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时间按国家规定确定,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应聘人员正式聘用后,聘用人员年基本工资35000元,包括滁州市博物馆按照国家规定为其缴交的“五险一金”。
八、纪律和监督
(一)公开招考工作严格按照“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要求组织实施,接受社会各界和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
(二)严格执行招考工作纪律、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三)本公告相关事项由滁州市博物馆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0550-3216107,30327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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