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护理人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护理人员共43人,具体岗位详见附件《乌海市人民医院2019年公开招聘护理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招聘岗位表》)。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具备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4.具备与招聘岗位相适应的学历、专业等条件;
5.年龄要求在27周岁以下(1992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能应聘。
6.乌海市列编人员或卫生系统人员控制总量的人员。
7.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
报名网址为:乌海市人民医院人才招聘网,网址http://218.21.243.162:8008
2.报名时间:2019年12月3日9:00—12月9日18:00。
3.应聘人员须按要求填写《乌海市市直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相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数码彩照(距报名时间6个月内,白色背景,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在填写个人简历时,应聘人员须完整、准确填写本人就读高中、大学专科、本科和研究生的学习经历(填写上学起止年月,所读大学、院系、专业、毕业证书编号);须完整填写工作经历(填写工作起止年月,工作单位,所从事的主要工作)。否则,可不予审查通过。
应聘者反复核对所填每一项信息均准确无误后点击提交。提交信息后,请打印《报名登记表》并再次核对每一项信息,发现错误的要及时修改(特别提醒:姓名和身份证号提交后将无法修改,其他信息在资格审查通过后也将无法修改)。
应聘人员须对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情节严重的,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应聘人员须用有效身份证(二代)报名,且报名与参加笔试、技能考试、面试所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
4.报名须提交的材料。应聘者需上传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执业证、职称证等相关证件。
5.签署考试诚信承诺书。由本人签署《考生考试诚信承诺书》,并建立考生考试诚信档案。
6.报名咨询电话0473-2039147
(二)资格初审
1.资格初审在报名网站上进行,由医院负责。
招聘单位在应聘人员报名后24小时内(重新修改信息的,从修改日算起)提出审查意见,对审查未通过的,应在资格审核栏中简要说明理由;对填报信息不全或有疑问的,应及时退回应聘人员补充或说明。
2.《岗位表》中涉及的有关学历、学科、专业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3.应聘人员在网上成功提交报名信息后,应及时查询初审结果。
4.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人力资部要高度重视资格审查工作。
(三)笔试开考比例
1.笔试开考比例(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低于5:1,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将削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经过调整后的岗位,在乌海市人民医院网(http://www.whrmyy.com)及医院人才招聘网(http://218.21.243.162:8008)上公布。
2.报名成功的人员须于2019年12月12日至12月13日登陆医院人才招聘网(http://218.21.243.162:8008)打印准考证。
四、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专业技能考试加面试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1.笔试考一科,《护理学专业知识》。采用闭卷方式进行,成绩满分100分。笔试命题采取聘请专家命题。
2.笔试提供汉语文字试卷。
3.笔试时间和地点统一在准考证上标明。应聘人员凭身份证(或护照、临时身份证)和准考证并携带黑色钢笔(签字笔)、参加笔试。
4.护理专业技能考试人选根据笔试的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5:1比例确定。
5.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在在乌海市人民医院网(http://www.whrmyy.com)及人才招聘网(http://218.21.243.162:8008)上公布。
(二)护理专业技能考试
1.护理专业技能考试采用结构化方式,技能考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2.护理专业技能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3.面试人选根据笔试和护理专业技能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3:1比例确定。
(三)面试及相关要求
1.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同一岗位的面试人员,须在当日内同一考官组并使用同一套试题。
2.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四)成绩计算及公布
1.考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笔试总成绩的30%+护理专业技能考试40%+面试总成绩的30%。
2.成绩公布。考试结束后,将在在乌海市人民医院网(http://www.whrmyy.com)及人才招聘网(http://218.21.243.162:8008)公布考试成绩。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招聘专业所需人数的1∶1比例确定考察、体检人选。
五、体检与考察
按照每个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同一岗位进入体检考察范围的人员最后一名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并列人员以面试成绩高低排序,面试成绩也相同的,通过加试成绩高低排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
(二)体检
1.体检在乌海市人民医院进行,由医院招聘领导工作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以及国家关于公务员体检的其他有关规定进行。
2.应聘者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取消聘用资格。
3.招聘领导小组或者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按照规定进行复检。
4.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二)考察
考察工作由医院招聘领导工作小组办公室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组织实施。具体考察时间、方式等由医院招聘领导工作小组确定。应聘者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考察工作结束后,医院招聘领导工作小组要形成考察报告,报市直医疗卫生人员招聘办进行备案。
六、公示与聘用
1.根据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以及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在乌海市人民医院网(http://www.whrmyy.com)及人才招聘网(http://218.21.243.162:8008)发布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2.公示结束后,医院将聘用报告和拟聘人员花名册报市直医疗卫生人员招聘办和人社部门备案。
3.医院与应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聘用合同中应与聘用人员约定试用期,试用期为3至6个月,初次就业的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间或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七、纪律和监督
公开招聘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整个招聘工作期间,医院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全程监督,邀请市人社局、市卫健委参与全程监督。
对考生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阶段发现考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相应资格。
监督电话:0473-3988952
八、其他事宜
此次招聘考试不指定复习范围和考试参考用书,不委托任何培训机构进行考前培训。
招聘考试政策由乌海市人民医院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473-2039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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