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招聘机动车排放管理技术岗位人员8名和综合岗位人员2名。
二、招聘对象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具有正确的政治立场、政治态度、理想信念和思想品德;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人格健全,无违纪违法行为和不良社会影响;
(三)热爱本职工作,安心应聘岗位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胜任应聘岗位需要的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招聘岗位所需求的其他条件;
(六)具有乌海户籍;年龄30周岁及以下(1989年12月1日以后出生);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全日制硕士及以上学历可不受年龄及户籍限制);综合岗位应聘人员应具有至少1年在行政管理部门工作经验,具有5年及以上工作经验者,学历可放宽至全日制大专或自考本科学历,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79年12月1日以后出生)。
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事业单位人员、公务员(含参公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或被取消录用未满5年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4.曾因吸毒被管制人员;
5.现役军人;
6.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7.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或经有关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岗位
见附件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1.发布渠道:乌海市生态环境局办公楼张贴公告;乌海市生态环境局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发布招聘信息。
2.发布时间:2019年11月21日-11月29日。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11月25日-11月29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
2.报名地点:乌海市生态环境局502或508办公室(乌海市海勃湾区新华东街49号)
联系电话:0473-2010488/2020215
3.报名要求:应聘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具有驾驶证的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1份)。本人近期2寸免冠照片2张,并填写《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2份。每名报名人员只能选报一个岗位,并且确认联系方式正确无误。
(三)资格审查
市生态环境局资格审查组对报名人员的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向符合条件人员发出面试通知。
(四)面试
1.招考方式: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招聘人数与参加面试人数比例需达到1︰3方可面试。未达到面试比例,根据实际情况,经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后,适当调整开考比例。
2.面试批次:本次面试分两批面试,第一批参加面试人员包括报考第1和2岗位的人员(详见招聘范围),第二批参加面试人员包括报考第3至6岗位的人员(详见招聘范围)。两批面试采用不同面试试题。
3.面试范围: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综合分析、逻辑思维、现场应变、岗位适应能力等。
4.时间及地点:面试通知将于面试前2日通过电话和短信的方式通知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面试通知包括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等。
5.面试分值:面试满分为100分,按面试人员得分高低排序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
6.面试公告:面试结束后,对面试成绩在乌海市生态环境局门户网站公告。对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人员在乌海市生态环境局门户网站公告。
(五)体检和考察
面试结束后,根据应聘人员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
1.体检。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项目,凡是出现《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中不合格情况的人员,视为体检不合格,取消资格。无正当理由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弃权。
2.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德、能力素质、遵纪守法、个人诚信等情况以及应聘资格条件的真实性。招聘领导小组根据考察情况,提出拟聘用意见,经市生态环境局党组会议确定通过。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的,可在参加面试人员范围内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
(六)公示。对拟聘人选在乌海市生态环境局网站上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对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尚在合同期内的,如原所在单位不同意与其解除合同的,取消聘用资格,同时,公示期间,自动放弃的应聘人员或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取消聘用资格后,按总分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进行体检、考察、公示。
公示期满无异议者,确定为聘用人员。
(七)报到。公示期满后,10日内聘用人员应到乌海市生态环境局508室报到,并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无特殊原因,逾期不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五、聘后管理及待遇
工资待遇:聘用人员工资待遇按照相关标准发放,出差、出勤等补助按照本单位正式职工同等标准执行。单位为其缴纳五险两金。
人员管理:招聘人员不占编制,由市生态环境局统一按合同制管理。正式录用后,与市生态环境局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满合格者签订一年的劳动合同(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合同期满后,如需要续签,根据工作需要及相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年度考核依照《乌海市生态环境局工作人员积分制考核管理实施方案》进行。考核不合格人员解除聘用合同。
六、监督
此次公开招聘工作,全程由派驻纪检监察组进行监督,对违反招聘工作纪律的相关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监督电话:派驻纪检监察组0473-2881909
七、其他事项
(一)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情形,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二)报名者对提供的相关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如与事实不符,取消其录用资格。
(三)报名者应当保持电话联系畅通,如因本人原因无法取得联系;或因本人其他原因,不能正常参加面试者,均视为本人自动放弃。
(四)面试相关信息请随时查看乌海市生态环境局门户网站,不再另行通知。
点击下载>>>
2019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