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2、年龄在35岁以下(1984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3、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专业为经济学(含财政、税收、金融、数量经济)、统计学;应届毕业生应于2020年7月前取得学历证书。
4、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在公开发行的刊物上发表专业学术论文(第一作者)1篇以上,或者主笔起草研究报告1篇以上(单位出具证明)。
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未满记录期限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12月9日至2019年12月17日。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两种方式。
网上报名的,请下载公告附件《2019年湖南省财政科研所公开招聘高水平科研人才报名表》,按要求填写本人真实信息,发送电子版至邮箱:czkysgkzp2019@163.com;现场报名的,请携带相关资料到湖南省财政厅办公楼17楼1710室报名。
(二)资格初审
对符合报考条件的,将电话通知本人笔试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也将电话告知。
(三)笔试
笔试最低开考比例为1:3。未达到开考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
笔试由湖南省财政科学研究所统一组织,主要测试科研能力和写作水平,内容为撰写专业论文,时间1天。笔试结束一周内将在湖南省财政厅网站公布成绩。
(四)面试
1、根据报考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2、面试人员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依次递补符合条件者参加面试,递补不超过两次。参加面试的人员携带以下资料到湖南省财政科学研究所参加资格审查:
(1)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2)有工作单位的,需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材料。
(3)科研成果及证明材料。其中,发表论文收录于CNKI的可提供复印件,未收录的须提供原件;研究报告须单位提供主笔证明。上述论文、研究报告有社会影响、领导批示等证明资料的一并提供。
3、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工作能力与招聘职位匹配性。
(五)公布体检名单
面试结束3个工作日内在湖南省财政厅网站公布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按照科研成果10%、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30%合成。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名,按1:1比例公布体检名单。
(六)体检与考察
进入体检名单人员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的实行依次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
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重点考察应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应聘资格条件等方面的情况。
(七)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情况,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湖南省财政厅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确定为聘用人员。
三、人员待遇
聘用人员与湖南省财政科学研究所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半年,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用人员,统一购买五险一金,对完成工作任务的,提供市场同类人员有竞争力的薪酬和福利待遇。
四、其他事项
其他未尽事宜由湖南省财政科学研究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湖南省财政科学研究所0731-85165214
监督电话:湖南省财政厅机关纪委0731-85165127
点击下载>>>
2019年湖南省财政科研所公开招聘高水平科研人才报名表.docx
湖南省财政科学研究所
2019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