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公开招聘工作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统一考试,综合评定,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
二、应聘基本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
3.具有应聘岗位所需的年龄、学历、专业或技能;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均不得参加应聘。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
应聘人员须通过云南中医药大学主页登录“云南中医药大学招聘报名系统”进行报名,并按要求如实填写个人信息,若填写的个人资料与实际情况不符,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我校有权取消其参加考试及聘用的资格。
网络报名时间为:2019年12月12日至12月14日
网络报名网址为:
http://210.40.176.129/product/recruit/website/RecruitIndex.jsp?FM_SYS_ID=hr80
(二)有关要求
1.应聘人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招聘范围:获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全日制国民教育系列本、硕、博毕业生,以及获得省级及以上人才称号或荣誉的高层次人才。
3.年龄要求:硕士研究生须在35周岁以下,博士研究生须在40周岁以下;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须在45周岁以下;高级职称且属于省级及以上人才计划入选者,年龄可以放宽至50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2019年12月1日。
4.系统填报信息包括:个人基本信息、学习经历、工作经历等,并上传个人照片和相关证明材料(PDF格式)。
(三)资格审查
资格初审时间为:2019年12月12日至12月15日,材料不齐或未按时间上传应聘材料者,视为自动放弃此次招聘考试。用人部门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学校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
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和笔试具体安排将在云南中医药大学网站公布。
四、招聘程序
凡报名应聘者,经资格审查符合应聘岗位相关要求的,均须参加考试。博士研究生和高层次人才(高级职称且具有省级及以上人才称号或荣誉获得者)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且不占通过笔试进入面试的名额,其他人员按照先笔试后面试的程序进行。
笔试与面试时间另行通知,请保持通讯方式畅通,密切关注我校通知公告。
(一)笔试
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招聘岗位数与实际报名考试人数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达不到比例的,取消招聘岗位或相应递减招聘岗位数。个别紧缺、特殊岗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批准方可开考。
待网络报名及资格审查结束后,根据岗位通过资格审查人数情况安排笔试。笔试结束后,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在云南中医药大学网站公布。
(二)面试
1.面试人员确定。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照招聘岗位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如进入面试人员自动放弃面试资格或因其它原因被取消面试资格,依次替补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所有岗位采取两轮面试的方式进行,第一轮面试由用人部门(单位)进行业务素质考核,成绩占面试成绩的30%;第二轮面试由学校面试小组对拟聘人选进行综合能力考核,成绩占面试成绩的70%,即面试成绩=业务素质考核×30%+综合能力考核×70%。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
2.提供纸质应聘材料。应聘人员完成网络报名手续,经笔试接到面试通知后,应及时提交下列材料至学校,查看原件,收取复印件。提交的材料内容如下:
(1)通过网络报名系统生成并打印的《云南中医药大学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2)身份证(户口本);
(3)毕业证、学位证(留学归国人员的学历、学位证需经教育部认定);
(4)相关获奖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执业证书等能证明自身能力的证书。
(5)应聘人员提供的有关证明材料必须真实可靠,合法有效,对弄虚作假者,经查实一律取消聘用资格,责任自负。
(三)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要求博士研究生和高层次人才(高级职称且具有省级及以上人才称号或荣誉获得者)的岗位,面试成绩即为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进行计算。
根据应聘人员综合成绩,按从高到低顺序及岗位拟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考察人员。
(四)考察
考察主要针对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填报信息不符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者,不予聘用。
(五)体检
由用人单位组织应聘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具体参照执行人社部、卫生部联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六)聘用
拟聘用人员在云南中医药大学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经单位纪检和主管部门审核,报同级人社部门批准后,办理聘用手续。
五、岗位待遇
本次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其管理和待遇按照国家和我省事业单位相关规定执行。符合学校引进人才条件的,签订协议后按学校“高层次人才引进办法”和“引进博士研究生暂行办法”兑现待遇(详见http://www.rsc.ynutcm.edu.cn/zcfg/index.shtml)。
六、招聘纪律
(一)学校保守工作秘密,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的监督。
(二)工作人员必须遵守工作纪律,并按国家和我省法规进行回避。
(三)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工作人员和招聘单位(部门),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四)此次公开招聘工作由云南中医药大学监察室全程参与纪检监督。
七、重要提示
(一)公开招聘的有关信息通过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及云南中医药大学门户网站向社会发布。因查看其他渠道的错误信息造成的报名失误,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二)招聘单位对公开招聘过程中一切违纪违规违法犯罪行为实行“零容忍”,请应聘人员务必认真学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务必诚信应聘,否则成绩无效,并将记入个人诚信档案库,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也不举办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请各应聘人员不要相信任何有关的宣传推销材料,以免受骗上当。
八、其他
我校热忱欢迎各类高层次人才、海外高层次人才到校工作,中医、中药等主干学科相关专业的博士及高层次人才,可直接与我校人事处及相关学院联系,在有空岗的前提下,常年考核聘用。
九、未尽事宜由云南中医药大学人事处负责解释。
十、联系方式
(一)咨询电话:0871-65918191;
(二)监督电话:0871-65918263;
(三)网站:www.ynutcm.edu.cn。
点击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