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
(二)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三)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三、招聘单位及岗位
详情见附表《恩施州2020年公开专项招聘公费师范毕业生岗位计划表》。招聘单位岗位计划有空岗的可以由县(市)教育行政部门在县域内调剂使用,不受学校和学科岗位限制。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集中报名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9年12月30日17时30分止。集中报名结束后,公费师范毕业生可以自行向当地教育行政部门联系报名。
2.报名方式:集中报名期间,请有意向者按招聘计划表的联系方式与招聘单位联系报名有关事宜,或者12月30日下午到华中师范大学佑铭体育馆招聘会现场工作人员处报名。
3.资格审查:应聘人员报名时,请提供下列相关资料供招聘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填写《事业单位公开专项招聘公费师范毕业生报名表》;2020届公费师范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学生证、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往届公费师范毕业生提供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和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招聘单位要严格审查应聘人员资格,审查结果及时通知本人。
(二)组织考核。根据《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免费师范毕业生在鄂就业实施办法》,本次专项招聘采取直接考核的办法进行双向选择,也可根据需要采取适当方式进行测试。各招聘单位应对报名人员进行严格考核,重点考核应聘人员的职业道德、思想作风、敬业态度、学习成绩、工作能力、工作实绩以及是否符合招聘政策规定等。
(三)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执行。
(四)确定拟聘人选。根据考核及体检结果,招聘单位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选。
(五)公示拟聘对象。拟聘用人选在招聘公告发布范围内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发现有不符合选聘条件和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取消其招聘资格。
(六)备案及聘用。公示结束后,拟聘人选报人社部门备案。拟聘人选一经聘用,须与学校签订最低服务5年以上承诺协议,按在编在册事业单位人员管理,实行岗位聘用,合同管理,享受相应待遇。拟聘用往届公费师范毕业生与有关单位签订了劳动(聘用)合同的,由本人与签合同单位按有关规定办理解除(终止)劳动(聘用)合同,终止劳动(人事)关系相关手续。
五、工作纪律及要求
公费师范生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各县市人社局、教育局、州直相关学校要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严肃工作纪律,切实组织实施好专项招聘工作,凡出现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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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0年恩施州公开专项招聘公费师范毕业生岗位计划表.xls
恩施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