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川区2018年面向社会和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大学生村官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市委组织部和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及市人力社保局《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规定,经市人力社保局核准,现面向社会和永川区2014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且现仍在岗的大学生村官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和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名额及岗位
永川区本次面向社会和永川区2014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大学生村官公开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共计72名。其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70名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面向永川区2014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且现仍在岗的大学生村官公开招聘2名,具体招聘单位和岗位详见《永川区2018年公开招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和《永川区镇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大学生村官岗位一览表》(附件2)(以下简称《一览表》)。
三、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凡符合招聘条件及要求的人员均可报名,详见《一览表》。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符合岗位招聘条件(详见《一览表》);
5.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回避制度的有关要求;
6.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8年6月4日。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受到开除公职、开除党籍或在接受高等教育时受过开除学籍、留校察看等学校处分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我区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职在编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五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定向到重庆市区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未满服务期限的公费培养医学毕业生;定向到重庆市区县基层学校工作、未满服务期限的公费培养师范毕业生;现役军人;在读的非2018年应届全日制毕业生;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且未毕业的本科生或研究生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报考。在国外境外高校就读的全日制学历(学位)的人员,其学历(学位)须在现场资格复审前获得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聘用人员在聘用单位服务年限不低于3年,在永川区服务年限不低于5年。未达到规定服务年限的,不得向区外交流调动,否则解除聘用合同、终止人事关系,并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四、考试报名及程序
(一)岗位查询。各招聘单位的具体招聘岗位、招聘条件等详见附件1、附件2。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简章》要求的“招聘范围和条件”,以及《永川区2018年公开招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和《永川区镇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大学生村官岗位一览表》(附件2)中各个招聘岗位的报考要求和条件,结合本人情况,选择本次招聘中符合自己条件的一个招聘岗位报名。招聘岗位有专业要求的,统一参照《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3)。《参考目录》中未列入的专业或各高校新设专业,与职位要求的专业相近似的,由报考人员提供相应的学习课程等证明资料,符合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审核同意予以认可后,可以在网上提交报名申请。
(二)网上报名。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不进行现场报名,并实行报考人员诚信报考制度。
1.承诺诚信报考。本次考试实行诚信报考,报考人员应如实准确填报各项报名信息。本次网上报名不进行资格审查,只审核电子照片,在面试前再对进入现场资格审查环节的人员进行报名资格现场审查。如因不符合条件被取消面试资格,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对伪造、变造、冒用有关证件、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恶意注册干扰正常报名秩序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并按国家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2.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须在2018年6月4日9:00至6月5日18:00期间登录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网(http://yc.cq.gov.cn/)首页,点击“考试招录服务”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提交报考申请(不支持手机端报名)。网络报考入口将按时关闭,逾期未进行网上报考申请的,不能再申请报考。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招聘单位的一个招聘岗位,使用本人有效身份证号进行报名,且报名与笔试及以后各环节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和相关说明,按照说明要求如实、准确填写报考信息的各项内容,并上传电子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并准确记住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名确认、下载打印准考证等事项的重要依据和关键字)。
3.照片审核。本次网上报名只审核考生上传的电子照片是否符合要求,照片审核通过即视为报名通过。若电子照片不符合报考要求而未能审核通过,视为报名不通过。因电子照片审核未通过的,可在2018年6月6日18:00前进行修改,重新等待审核。审核通过后不能再修改任何报考信息。
4.网上缴费。报考人员报名通过后,须在2018年6月7日18:00前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完成网上缴费(按市财政、物价部门文件规定缴纳笔试考务费每人每科50元,两科合计100元),确认参考。考生网上缴费后要及时登陆网上报名系统查询核实缴费是否成功,网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
5.打印报名信息表。网上报名通过并完成网上缴费的报考人员,应立即下载打印报名信息表并妥善保存,以备报名资格现场审查时使用。
6.打印《准考证》。网上报名通过并缴纳了笔试考务费的考生,请于2018年6月21日起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黑白、彩色均可,但必须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并在考试当天持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原件,按时到准考证上指定的考试地点参加考试。逾期未打印准考证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应聘并参加考试考核。
各岗位报名人数、通过资格复审人数及最终缴费人数一览表于2018年6月8日在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网(http://yc.cq.gov.cn/)首页“考试招录服务”栏公布。
五、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1.开考比例
教育事业单位教师岗位招聘名额与实际报名人数的比例未达到1︰2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至规定比例,无法递减的取消该岗位招聘。属急需紧缺专业的,经市人力社保局认定同意,可作为紧缺岗位开考。因报名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而被取消招聘的岗位,由永川区人力社保局向该岗位已缴费的报考人员退费或征得本人同意后将其调剂到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岗位。
2.时间及地点
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笔试时间初定于2018年6月23日(星期六),具体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以准考证为准。
3.笔试内容
①教育事业单位教师岗位笔试分为公共科目笔试和专业科目测试,分值各为100分。其中:
公共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教育类);专业科目为:《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②村官报考镇属事业单位岗位笔试为公共科目笔试,分值100分。公共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村官报考镇属事业单位笔试成绩必须不低于60分,才能进入面试环节。
4.笔试成绩公布
笔试成绩等相关信息,请报考人员在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网(http://yc.cq.gov.cn/)首页“考试招录服务”栏查询。同时,按照报考同一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并公布进入现场资格审查环节的人员名单。教育事业单位教师岗位现场资格审查比例(即各招聘岗位的招聘指标与笔试后进入现场资格审查环节的考生人数之比)为1:2。
(二)现场资格审查
根据现场资格审查比例,按照各招聘岗位考生的笔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员。若最后一名笔试总成绩并列,则并列人员同时进入现场资格审查。经审查不符合报考条件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经永川区人力社保局核准,可在报考同一单位同一岗位笔试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凡笔试科目任何一科缺考或取消考试成绩的,均不得参加现场资格审查。
现场资格审查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在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网(http://yc.cq.gov.cn/)首页“考试招录服务”栏进行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若考生不按规定时间、规定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审查,视为其自动放弃。
现场资格审查时,考生应提供报考岗位所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1.《永川区2018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资格审查表》(附件4)、《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5)各1份。
2.本人身份证、毕业(学位)证、准考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证书等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报考英语教师岗位须提供全国高校英语专业四级(TEM4)及以上考试合格书。属于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的考生以及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必须提供《工作经历(同意报考)证明》(附件6,注:须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签章)。
3.2018年应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可暂不提供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相关证件,但必须提供《永川区2018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推荐表》(附件7)。
(三)面试
1.面试时间及地点:面试时间及地点在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网(http://yc.cq.gov.cn/)首页“考试招录服务”栏进行公布,不再另行通知,不按时参加者视为自动弃权。
2.面试比例:经现场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进入面试环节。教育事业单位教师岗位各招聘岗位的面试比例为1:2(即招聘岗位的拟聘数量与进入面试环节的考生数量之比)。若现场资格审查合格的最后一名人员笔试总成绩并列,则并列人员同时进入面试。达不到规定面试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岗位人数至规定比例(递减后的招聘岗位人数按“实际参加面试人数×面试比例”公式计算,出现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无法递减的,考生笔试总成绩须达到其他岗位进入面试人员的最低成绩,方可进入面试。
3.面试方式及分值:
面试具体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执行。面试分值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能确定为体检对象。考官对考生面试成绩绩评定在60分以下、90分以上的,均须在评分表中说明理由,报永川区人力社保局备案。
1.教育事业单位教师岗位:面试采取说课或本学科专业技能考核等方式进行。音乐、体育、美术、计算机教师岗位面试方式为专业技能测试,其余教师岗位的面试为说课。(专业技能测试方案在面试前一个工作日在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网(http://yc.cq.gov.cn/)首页“考试招录服务”栏进行公布)
2.村官报考镇属事业单位岗位: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
(四)考试总成绩计算方式:
①教育事业单位教师岗位:考试总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30%+专业科目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40%。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后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②村官报考镇属事业单位岗位:考试总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后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六、体检
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该岗位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选。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则依次按学历、专业科目测试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面试成绩高者优先,若仍相同,则组织加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
体检标准参照原国家人事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以及《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并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并按规定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
体检参照《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确定公务员录用指定体检机构的通知》(渝人社发〔2012〕149号)等相关规定,在指定体检机构进行。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永川区人力社保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复检费用由体检者承担,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不再组织二次复检。体检费用由体检者承担。
考生必须按照规定时间参加体检(复检),无正当理由未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复检)资格。
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因体检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出现的缺额,按报考该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一次,再次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七、考察
体检合格者,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按照永川区人力社保局的统一安排和要求对其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和是否有回避情况进行复查。因考察、资格条件复查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出现空缺时则取消该招聘指标,不再进行递补。公示及以后环节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八、选择聘用岗位
村官报考镇属事业单位,考试考察合格者,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拟聘岗位。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则依次按学历、面试成绩高者优先,若仍相同,则组织加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
九、公示
有关本次招聘公告、考试成绩、现场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相关信息请登录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网(http://yc.cq.gov.cn/)首页“考试招录服务”栏查询。
拟聘人员名单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网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学位)、专业、准考证号、考试总成绩、毕业学校、毕业时间、拟聘单位等。
十、聘用及待遇
2018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18年7月31日前取得拟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教师资格证等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的,取消聘用资格。聘用审批前,若出现拟聘用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或自动放弃聘用资格等情况,取消该招聘岗位指标,其缺额不予递补。
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提出拟聘用意见,填写《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审批表》和《重庆市事业单位拟聘用人员名册》等送主管部门审核后,报永川区人力社保局审批。
经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由招聘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等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相关待遇按重庆市有关规定执行。
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或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旦发现不符合报考资格者,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直至取消聘用资格。
十一、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要结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认真贯彻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政策规定和回避制度。对招聘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要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十二、其他事项
(一)请考生在招聘期间须保持报名时所提供通讯全天候畅通,并注意在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网(http://yc.cq.gov.cn/)站上查询相关信息。因本人原因未获知相关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二)本次招聘不指定任何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任何以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三)招聘过程中涉及的有关问题,请按以下方式咨询:
1.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23-49822425
2.网络技术电话:023-49477602
本简章由永川区人力社保局负责解释。
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问题和情况反映信箱(该邮箱不接受简历):2522912065@qq.com。
附件:
1.《永川区2018年公开招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2.《永川区镇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大学生村官岗位一览表》
3.《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4.《永川区2018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资格审查表》
5.《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
6.《工作经历(同意报考)证明》
7.《永川区2018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推荐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