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计划
公证辅助人员2名。
二、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网络报名的方式,经面试、体检等环节后择优录取。
三、招聘对象
(一)应聘人员应符合以下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
2.30周岁以下;
3.具有普通高校法律本科及以上学历;
4.政治思想素质好,品行端正;
5.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符合公证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与综合素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受过行政处罚、个人信用不良等其他原因不适合在公证处工作的。
四、工资待遇
公证辅助人员一律实行合同聘任制,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工资2000元。试用期后正式聘用每月工资2800元。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的人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工资待遇试用期3000元,试用期后正式聘用每月3500元,取得公证员执业证书后实行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同时按照国家规定缴纳五险,单位缴交部分由单位承担,个人缴交部分由个人承担。工作日提供免费中餐。
五、招聘程序
1.报名时间:2019年12月20日至2019年12月29日。
2.报名地点:萍乡市赣西公证处(萍乡市公园中路97号萍乡市司法局办公楼一楼)。
3.报名方式:(1)现场报名。报名人员本人可于工作日携带报名材料到萍乡市赣西公证处报名;(2)网络报名。报名人员将报名材料发至萍乡市赣西公证处联系人邮箱。联系人:周女士,电话:0799-6767416,邮箱:15492321@qq.com。
4.报名材料: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法律职业资格证等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一寸彩色免冠照片三张,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报名不收取报名费、手续费等任何费用)
5.资格审查:2019年12月31日前对报名人员进行报名条件资格审查。
6.面试:应聘人员根据萍乡市赣西公证处的通知参加面试。面试重在测试语言表达、人际沟通和专业素质能力,主要以问答的方式进行。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7.体检。面试结束后,应聘人员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8.确定人选。体检合格,经考察研究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萍乡市赣西公证处通知到岗试用。
六、试用与正式聘用
由赣西公证处根据综合考评结果,通知试用人员到岗试用,试用期三个月,经考核合格后,由萍乡市赣西公证处与聘用人员签订为期两年劳动合同,到期视情续签订,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实行合同制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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萍乡市赣西公证处
2019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