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引进数量
引进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0名。
二、资格条件
(一)符合《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规定条件;
(二)坚决拥护党的领导,忠实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政治素质过硬,事业心强,品德端正,有较强的组织纪律性和法制观念,服从组织安排;
(三)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双一流”建设高校全日制毕业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位人员或取得当年度QS世界大学前1000名的海外硕士及以上学位人员(取得博士学位或具有副高以上职称的人员,可放宽到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四)不限专业;
(五)不限户籍;
(六)在校期间能积极参加各种社团活动或相关专业的协会活动,有一定的社会活动能力、组织协调和文字综合能力;
(七)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因违纪违法受过处分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受到有关部门调查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在各级公开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任)纪律行为的;
5.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6.现役军人、未取得在读学历(学位)毕业证书的大学生;
7.东河区外在职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经所在单位同意报考或近三年年度考核有“基本合格(基本称职)”及以下等次的;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聘任)的其他情形。
三、实施步骤
(一)发布公告
通过包头党建网、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包头市东河区人民政府网,今日东河、党旗辉映老包头等微信平台同步面向社会发布公告,公告时间为7天。
(二)报名和资格审核
1.报名时间:2020年1月14日至1月20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8:00)。
2.报考资料:凡符合引进资格条件的人员,需提供本人近期正面蓝底免冠2寸数码照片、《东河区引进高层次和紧缺急需人才报名表》、二代身份证(正面和反面)、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学历验证报告(学历验证需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进行验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相关印证资料扫描件,留学人员还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及教育部国际合作与交流司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扫描件。以上资料须编辑到文件夹,压缩后以本人姓名命名,发送至指定邮箱,接受审核。邮箱地址:dhqrcyj@163.com。
3.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在指定时间内携带相关报名表及佐证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到东河区委党校四楼(包头市东河区站北路与工业路交叉口东500米)进行资格复审。对拟引进人才的资格审核贯穿于引进工作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及录用后发现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资格,一切责任由报名人员本人承担。
(三)面试
1.资格审核通过人员进入面试环节,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结束后,面试成绩将通过包头党建网、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包头市东河区人民政府网,今日东河、党旗辉映老包头等微信平台公示,考生如对考试成绩存有疑议,可拨打东河区委组织部电话0472-4388690咨询。
(四)考察和体检
1.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计划引进人数和报考人员1:1.5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排序出现成绩末位并列的,并列者同时进入考察。
2.按照计划引进人数和考察合格人数1:1.2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规定执行。对于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人员,取消录用资格,空缺职位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1次。
(五)决定录用
考察和体检合格后,经区委研究,按照1:1的比例确定录用人员。
(六)公示
对录用人员名单在包头党建网、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包头市东河区人民政府网,今日东河、党旗辉映老包头等微信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其录用资格。
(七)办理录用手续
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的人员办理录用手续。录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辞退。
四、管理使用
(一)引进人才服务期不少于5年。
(二)引进人才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全部列为副科级后备干部,并选择至少10名优秀的挂任副科级职务进行实践锻炼。两年后,根据工作实际表现对引进人才进行综合评定,特别优秀的提任事业单位科级领导职务。
五、其他事宜
(一)报名人员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录资格。
(二)报名人员需保持报名时填写的联系电话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在招考期间因电话联系不畅影响本人招考的,责任自负。
(三)未尽事宜,由中共包头市东河区委员会组织部和包头市东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解释。
联系电话:0472-43886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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