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简介
南日镇卫生院地处海岛,距莆田市区78公里,其中水路7.1海里。始建于1953年,历经变更,先后为南日区卫生所、南日联合诊所、南日公社保健院,1967年正式成为南日卫生院,成为岛内唯一的一所一级甲等卫生院,2013年9月24日增名为“莆田市第一医院疗集团南日镇卫生院”,并开始下派专家组人员驻扎我院,于2015年5月1日更名为:“莆田市第一医院南日分院”。全院共有职工87人。医疗业务涉及全镇17个行政村(其中4个村是大岛外围小岛屿),承担着6万多人口的预防保健、临床医疗、基本公共卫生,并承担各类急、危重病人的医疗救治和计生工作。
我院总占地面积23亩,其中现址占地20亩,现有旧门诊病房综合楼一座占地575平方米,建筑面积1713平方米,病房楼一座占地480平方米,建筑面积1640平方米,宿舍楼一座占地206平方米,建筑面积412平方米,放射楼一座占地60平方米,建筑面积60平方米,卫技楼一座占地300平方米,建筑面积846平方米,在建中五层框架结构新门诊综合病房楼,占地面积1000平方米,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现有内科、感染性疾病科、普通外科、骨科、儿科、妇产科、口腔科、皮肤科、眼耳鼻喉科、麻醉科(手术室)、中医科(康复科)、急诊科、全科医疗科等相关临床科室。
二、招聘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2、具有拟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层次、专业等资格条件;
3、须在2020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证书;
4、年龄起算截至2020年1月31日;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7、因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上有规定不得招聘录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三、招聘岗位人数及要求
详见附件。
四、报名时间和方式
(一)报名时间:2020年01月13日至2020年01月28日。
(二)报名方式: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两种方式,符合条件的应聘者需将个人简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就业推荐表以及相关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一份送到莆田市第一医院南日分院办公室;网上报名请发送个人简历至电子邮箱:nrzwsy@163.com,届时符合条件者须携带相关证书原件参加面试。
应聘人员提供的身份证明和应聘岗位所需的资格材料应真实有效,若发现弄虚作假,取消其应聘资格。
五、招聘程序
(一)信息公布
招聘信息将发布在莆田市第一医院网站招聘信息栏:
http://www.ptsyy.com。
(二)资格审核
招聘单位将对报考者的资格条件进行书面原件材料审核。资格审核主要是核实报名者是否符合招聘岗位规定的条件,并通过查验有关证书、本人身份证等方式,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报名者须随带身份证(未办理身份证的提供户籍证明)、学历证书、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包括资格证书、工作经历证明等)。届时,应届毕业生尚未领取学历证书的,可先随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三)面试
1、面试时间:暂定于2020年02月13日,届时将提前通知。
2、面试地点:莆田市第一医院南日分院(秀屿区南日镇卫生院)。
3、面试内容:A类综合基础知识,D类医学基础。
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评委随机抽调7人组成,评分采取去掉最高分、最低分各1个,取平均分为最后得分。
4、面试成绩必须达70分以上(含70分)方为合格,成绩在合格线以上的,按分数高者招聘;面试成绩未达到合格线的考生不予聘用。
5、面试成绩当场向考生宣布,面试结束后当天所有考生的考试成绩予以公布。
6、面试的具体事项届时另行通知。
(四)考察、体检
1、人员确定。根据岗位计划聘用人数,按1:1的比例,在考试合格的人员中,按照分数从高到低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选,鉴于医院目前急需人才,若同一岗位成绩合格线上最后一名成绩并列,且超出岗位计划招聘数的一并录用,不再进行面试。
2、体检标准。参照原人事部、卫生部颁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实行(行业、部门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医院为本医院。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允许申请复检一次,并以复检结果为准。
3、体检。体检缺席者,取消聘用资格。若因体检考核不合格或体检缺席造成职位空缺的,按合格线上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4、考察:按1:1比例对面试、体检均合格的报考者组织考察。
考察包括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重点考核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计划生育等方面的情况。
六、聘用、递补、公示
按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标准,集体研究确定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核情况都合格的人员为拟聘用人选将在莆田市第一医院网站上进行7个工作日的公示,经公示不影响聘用的,在公示结束后,可与我院签订三方就业协议或就业意向书。
因考核或体检不合格的、或考生放弃等产生的空缺岗位,在招聘期内,从符合条件的人员中依次递补。
通过招聘程序所确定的拟聘用人选,必须在规定的时间期限内获得相应的学历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七、试用期制度
公开招聘的拟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照有关程序规定签订劳动合同。被聘用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联系地址:福建省莆田市秀屿区南日镇海山村山边110号
E-mail:nrzwsy@163.com
联系电话:0594-6729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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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第一医院南日分院
(秀屿区南日镇卫生院)
2020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