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逐步壮大生态环保工作力量,经局长办公会研究并请示县政府同意,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招聘若干名环境协管员,以切实解决当前事情多编制少人员缺的问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数和人数
此次招聘环境工程类(生态学、环境学、环境化学、环境生物学、环境监测、环境工程学、环境质量及评价、环境仪器分析、水污染控制工程、大气污染控制工程、固体废物处理与处置、环境管理与环境法、环境信息系统)应历届毕业生3名,会计类应历届毕业生1名,均为临时聘用人员。
二、招聘对象的条件
1、政治过硬,责任心强,服从组织安排,热爱生态环保事业。
2、身体健康,年龄在35周年以下,即在1983年7月1日以后出生,且具有居住一年以上的本地户籍证明。
3、具有上述环境工程类或会计类专业毕业文凭,其中:具有两年以上从事环境工程类或财会类岗位工作经历的历届专科毕业生;具有本科以上文凭的应历届毕业生。
三、被聘人员的待遇
1、被聘人员试用期三个月,月工资待遇2000元,试用期满合格后,签订正式劳务合同,合同期不超过两年。
2、被聘人员被正式聘用后,月经济待遇3000元(含基本工资、绩效工资、“五险一金”)。
3、享受中餐误餐补助。
四、录聘程序
1、报名。凡符合上述条件的有意者,持毕业证书原件并复印件一份,户籍证明原件并复印件一份,身份证原件并复印件一份,历届毕业生工作单位社保证明,个人简历表两份(附照片),到万安县环保局三楼局办公室报名(扫描件或微信传送件也可)。报名联系人:刘金萍,办公电话:0796-7205808,报名截止时间为:2018年7月27日16:00。
2、笔试。使用电脑操作,制作办公文件的方式,书面回答和处理相关技能问题,考试时间为150分钟。按录聘与参加考试人员1:2的比例选取入围者。
3、考察、面试。调取相关档案资料,咨询现用工单位意见,与应聘者见面交谈,组织体检。
4、决定。召开股室负责人以上参加的局长办公(扩大)会议,共同研究聘用意向。
5、办理相关手续,签订试用期合同。
万安县环境保护局
2018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