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名额
共招聘30名看护人员,主要负责县纪委监委看护工作,其中男性24名,女性6名。
二、招聘条件
(一)招录人员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内黄县户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政治坚定,纪律严明,不怕牺牲,勇于奉献,服从命令,听从指挥;
4、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退役士兵可放宽至高中学历);
5、年满18周岁,32周岁以下(1988年3月11日至2002年3月11日之间出生);
6、男性身高要求168cm以上(含168cm),女性身高要求158cm以上(含158cm);
7、根据本次招聘工作特殊性质,报名人员要求五官端正,身体健康,双侧矫正视力不低于4.8,无残疾、纹身、口吃、重听、色盲和传染性疾病。身体裸露部位无明显癜痕和疤痕。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因个人身体原因不能正常履行看护等工作职责的情况下,自动解聘。
除以上条件外,中共党员优先聘用;持有C1及以上驾照3年以上的优先聘用。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本人受过党纪、政务重处分尚未解除的、或曾因个人过错被其它用人单位解聘的;
2、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的;本人及其家庭成员涉嫌违法犯罪行为正在被调查处理或者侦查、起诉、审判的;
3、本人家庭成员及近亲属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4、组织、蛊惑群众上访,影响社会稳定的;
5、本人或者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的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人员;
6、本人及其家庭成员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7、已与我县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协议合同未解除仍在岗的人员;
8、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初审
(一)报名时间:2020年3月16日上午8时至2020年3月20日下午5时30分。
(二)报名地点:内黄县建设路水闸桥向东100米路北。
(三)报名办法:现场报名。
1、报名需携带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书、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2份,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5张,退役士兵同时提供退伍证及县民政部门出具的退伍士兵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张;
2、经初步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填写报名表,并将复印件、照片一并交招录报名处,于2020年3月23日上午8时至下午5时30分持身份证原件到原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审查贯穿考试聘用的全过程。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查实应聘人员不符合规定资格条件或提供的材料不真实,随时取消其资格。
四、考试
考试分笔试、面试和体能测评三个环节进行。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一)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法律法规知识,满分为100分。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时,须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方可进入考场。
(二)面试
1、根据笔试成绩,按拟聘用岗位数1:1.5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面试时须携带笔试准考证、本人有效身份证和面试通知单。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单。
2、面试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由面试考官当场进行打分。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逻辑思维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仪态举止等。
3、因应聘者在接到面试通知时或之前主动提出放弃面试资格所造成的缺额,按同一报考代码应聘者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三)体能测评
根据笔试和面试成绩,按拟聘用岗位数1: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能测评人员,如遇最后一名名次并列的可同时参加体能测评。笔试及面试缺考、作弊或成绩为零分等情况的,不得进入体能测评。体能测评时须携带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单、本人有效身份证和体能测评通知单。体能测评时间、地点见体能测评通知单。
体能测评科目为男子1000米、女子800米,成绩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育锻炼达标标准》(公政治[2010]445号)的标准执行。
如因体能测试不合格或由于其他原因出现缺额的,可按应聘人员笔试和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程序依次递补。
(四)考试总成绩
1、应聘者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30%+体能测评成绩×30%;
2、考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按四舍五入的办法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
3、应聘者考试总成绩相同者,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名,若笔试成绩也相同时,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名确定最后进入体检人员。
4、考试总成绩和名次及时在报名地点张贴公布。
五、体检
1、根据考试总成绩的名次,按同一报考代码聘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
2、因放弃体检资格或体检不合格而产生的缺额,按照同一报考代码应聘者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3、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及相关要求另行通知。
4、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报名条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