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组织招聘。
二、招聘数量及职位
此次公开招聘4名劳务派遣人员,从事专职接话员岗位工作。
三、招聘条件
1.具有邢台市辖区户籍,中共党员。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忠于职守,勤勉尽责,坚决服从组织安排,服务和执行上级依法依规作出的决定和命令,具有良好品行,严守保密纪律。
3.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4月1日至2002年3月30日期间出生)。
4.具有全日制专科以上文化程度。
5.身体健康,性格平和,体貌端庄,无残疾、无重听,普通话标准,口齿清楚,具有较好的沟通能力和一定的文字综合能力。
6.能够熟练操作计算机等现代办公设备,经过培训熟悉纪检监察工作和信访举报业务流程,了解党和国家机关及其他部门的主要工作职责。
7.本公告所涉及的年龄计算时间,统一截止到2020年4月1日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本人及家庭成员、直系亲属有犯罪前科的;
2.本人及家庭成员、直系亲属有参加任何敌对组织、暴力恐怖组织、邪教组织历史的;
3.本人及家庭成员有非法上访行为的;
4.本人及家庭成员有报复社会的表现、倾向和记录;
5.本人曾被开除公职的;
6.本人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符合干部及家属回避政策的;
8.其他不适宜从事本岗位工作的。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地址:疫情期间,此次报名为邮箱投递方式报名。
2.报名日期:3月16日—3月20日
3.考生需在邢台人才网(http://www.xtrcw.com/)发布公告中自行下载打印《报名表》和《家庭成员及重要社会关系信息表》,按要求填写(电子版照片传到照片位置),通过邮箱投递(xtjsrlzy@163.com)的方式报名,以实际接收报名邮件为准,不接受其他报名方式。
4.需上传材料:
(1)近期免冠小二寸蓝底照片电子版;
(2)户口本、身份证原件扫描件(或照片)上传;
(3)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证书扫描上传,附学信网认证证明扫描或照片上传;
(4)本人填写的《报名表》和《家庭成员及重要社会关系信息表》(按要求亲笔写一份扫描或照片上传,同时电子版一份上传);
(5)村(居)委会或单位出具的无参加任何敌对组织、暴力恐怖组织、邪教组织历史,无非法上访行为,无报复社会的表现、倾向和记录的证明材料(扫描或照片上传)。
将以上报名材料压缩后上传至报名邮箱:xtjsrlzy@163.com
5.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人员与拟聘用岗位所要求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律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报考人员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6.本次招聘所有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单位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严格执行公开考试的有关规定。
(二)笔试
考试时间:视疫情情况,在邢台人才网、邢台纪检监察网站和邢台纪检监察微信公众号公布考试地点。考生笔试时须携带《报名表》和二代身份证,以及上述需上传材料的原件。
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时事政治等,笔试成绩满分100分。笔试缺考或作弊的,不得入围。
按考生笔试成绩排名,依分数高低按不高于1:3比例进入面试,末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的均进入面试。
(三)面试
1.面试时间及面试地点:笔试通过人员,通知参加面试,地点、时间以通知为准。
2.面试内容: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不指定复习范围和教材,主要测评考生的工作适应能力、应变与自我控制能力、语言表达等,面试成绩满分100分。
3.合成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4.公布成绩:面试结束第二天在邢台人才网、邢台纪检监察网、邢台纪检监察微信公众号上公布成绩、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及注意事项等。
(四)体检
1.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2.根据面试成绩排名,按照招聘职位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
3.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负担。
(五)政审
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人选进行政审。
(六)聘用
1.体检、政审合格人选经研究审批同意,在邢台人才网、邢台纪检监察网、邢台纪检监察微信公众号公示7天。
2.公示期满无异议的,被聘用人员在接到通知3天内,到指定地点报到并签订劳务派遣合同,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3.邢台嘉时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派遣合同,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由邢台嘉时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派遣到邢台市纪委监委专职接话员岗位工作,由市纪委监委负责管理使用。
4.被聘用的专职接话人员试用期3个月,在试用期内接受岗前培训与试用期考核,试用期满且经考核合格者,继续使用。培训或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由邢台嘉时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与本人解除劳务派遣合同。
5.在招聘人员不足情况下,启动储备机制,因名额有限未进入下一环节的考生,保留考试成绩一年,进入储备库,遇有报考职位空缺时,可以按高分到低分直接进入下一环节。
五、工资福利待遇
按规定享受基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等待遇。月工资为邢台市最低工资标准1.4倍,即:2506元(含个人应缴纳社会保险费用)。
六、纪律与监督
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照有关通知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报到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招聘实行诚信原则,即报考者要对自己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弄虚作假和违反考试、聘用纪律的,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招聘工作在市纪委、组织部、人社局的指导下进行,接受社会各界的广泛监督。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体检人员名单等相关信息全部在邢台人才网、邢台纪检监察网站和邢台纪检监察微信公众号发布,请广大考生关注并及时查看信息。
报名咨询电话:
0319-3816128
监督电话:
0319-3699896、39699101(市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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