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医院基本情况
海口市人民医院属海口市卫健委下属经费预算管理差额正处级事业单位,是一所大型现代化综合性三级甲等医院,医院位于风光旖旎的海南省省会海口市的北面,医院于2001年通过ISO9001:2000质量体系认证,2003年成为中南大学湘雅医学院附属海口医院,2016年成为复旦大学附属华山医院合作医院。目前医院已建设成为集医疗、教学、科研、急救、预防、保健、社区卫生服务于一体的海南省北部区域重医疗中心。医院现占地面积290余亩,医疗建筑总面积24万平方米,医院编制床位1700张,实际开放床位2049张,设有40个临床科室、13个医技科室和6个综合门诊部,现有在岗职工3156余人。医院年住院病人4.8万余人次,门急诊病人约104万人次。有3个国家临床重点专科,2个海南省医学重点学科,3个海南省重点扶持优势特色专科。
医院秉承“济世百姓、健康万家”的宗旨和“厚德、仁爱、勤勉、敬业”的院训,怀着“成为富有人文关怀,追求品质与安全的百姓放心医院”的愿景,坚持公立医院公益性,持续改善医疗服务质量,用心关爱广大患者健康,努力打造人民群众放心医院,不断向国际标准化大型综合性研究型医院的目标迈进。
二、招聘人数、岗位及薪酬待遇
我院本次面向全球招聘共招聘医疗卫生技术人才60名(具体岗位详见附件1)。被聘用人才与我院签订协议后上岗并享受相应岗位的薪酬待遇(详见附件1)。
三、招聘范围及资格条件
(一)招聘范围
面向全球。
(二)资格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附表1)。
6.拟聘用人员需服从医院的工作安排。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4)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于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5)失信被执行人;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四、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
(1)招聘学科带头人:2020年3月31日—9月30日。
(2)招聘医师骨干、医师:2020年3月31日—4月30日(根据招聘情况可在9月底前再次组织报名)。
报名公告在海招网、市卫健委、医院、人社局门户网站同时对外发布。
2.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不接受现场报名,每位报名者只能选报1个岗位。应聘人员以JPG图片形式制作一个压缩邮件,并将邮件名称命名为“姓名+招考岗位”上传以下材料至hk_hospital@163.com邮箱。
⑴《海口市人民医院面向全球招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本人签名);
⑵近期正面免冠彩色;
⑶本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合并一张图片);
⑷学历、学位证书;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的学历认证材料(有二维码标识);
⑸相应岗位所需的其他证书和材料(参照岗位信息表的职业资格上传);
⑹需要工作经历模板的职位上传工作经历证明(下载附件3,盖章)。
3.报名注意事项:本次报名实行诚信报考制度,应聘人员报名登记表所填内容及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有不符合事实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或不予聘用。如聘用后经查实弄虚作假的,立即取消聘用资格和办理相关解聘手续。报名材料不退还。
请应聘聘人员保持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二)资格审查
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报考资格。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供的报考证件必须真实完整,招聘过程中,一旦发现有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其聘用资格。
(三)考试和考核
1.招聘医师骨干、医师采取考试方式。
(1)考试采取现场面试方式,如疫情出现加重可视情况采取网上面试方式进行(具体时间和做法另行通知)。面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2)面试内容: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表达能力、人际沟通能力和应变能力、专业知识能力等。
(3)面试考官组5人。
(4)面试时间与方法:另行通知。
(5)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报考同一职位的有2名以上考生出现考试成绩相同时,须进行加试,按加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
2.招聘学科带头人采取现场考核的方式。包括面试考核、讲课能力考核、查房能力考核、操作(或读片)能力考核等(具体考核方式待定)。
考试和考核成绩通过市卫健委、医院门户网站公布。
(四)体检及考察
1.体检
根据考试、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拟招聘岗位1:1
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在体检结果公示之日起3天内经本人申请复检一次,复检应另外选择同级别综合性医院进行,以复查结论为准。应聘人员经体检不符合要求的,不予聘用。空缺的岗位名额,按应聘相同岗位且达到考试(或考核)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考试综合成绩排名由高至低依次递补。
2.考察
根据考试、考核、体检结果,按拟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拟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是否需要实行回避原则以及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考察人选报名材料进行复审。应聘人员经考核或体检不符合要求的,不予聘用。空缺的岗位名额,按应聘相同岗位且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考试综合成绩排名由高至低依次递补。
考察和体检人选及结果在市卫健委网站、医院门户网站公布。
(五)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
根据考试、考核、考察和体检结果,由招聘领导小组确定拟录用人员,并报主管局党组审核后,拟聘人员名单通过市卫健委网站、医院门户网站向社会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六)聘用
公示期满后,拟聘用人员无影响聘用问题的,按规定办理聘任手续。被聘用的工作人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五、纪律要求
招聘工作严格执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招聘工作方案,严格遵守保密纪律,不准泄露考试试题、考察情况和领导小组讨论情况;应聘人员不得弄虚作假,不得作弊;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取消考试资格。已经受聘的,一经查实,立即解除聘用,予以清退;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按有关规定给予组织或纪律处分。
招聘工作接受海口市人社局、海口市纪委派驻组的指导和监督,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六、其他事项
(一)报考人员须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或违反招聘规定的,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人员,一经查实,即刻取消聘用资格。
(二)报考人员须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因通讯工具不畅造成无法联系到本人的,责任自负。
(三)本方案由海口市人民医院人力资源处负责解释。
联系人:海口市人民医院人力资源处
邓老师、符老师
联系电话:0898-66189617
本单位纪检监督电话:0898-66189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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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市人民医院
2020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