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基本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按岗聘用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回避”的原则,按照招聘岗位条件及要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招聘岗位
本次计划招聘专业技术人员100名(详见岗位简章)。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改革开放,热爱卫生事业,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3、具备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备国家承认且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条件及执业资格(具体见岗位简章);
5、报考A类岗位的人员应具有医疗卫生专业全日制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4月28日至2002年4月28日期间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放宽至45周岁(1975年4月28日后出生),并满足岗位简章中要求的资格条件。
6、报考B类岗位的人员,要求年龄40周岁以下(1980年4月28日后出生),具备中级及以上相关卫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在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有3年及以上工作经历;取得省级及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相关领域荣誉年龄可适当放宽至45周岁。
7、报考C类C0111护理岗位的人员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4月28日至2002年4月28日期间出生),且报名时需取得护理专业本科毕业证书和护士资格证书;报考C类其他岗位的人员应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4月28日至2002年4月28日期间出生)。
8、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正式职工报考的,须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五)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六)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七)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八)因严重违反单位劳动纪律而被解除劳动关系的人员;
(九)法律规定不得参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网上报名。本次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报考人员登陆淮北市人事考试网上报名系统(直接登陆http://hbpta.pzhl.net/index.php或者在淮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首页点击“人事考试专题”)进入报名。统一报名时间为2020年4月20日9:00至4月28日17:00,逾期不再报名。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并签订诚信承诺书,填写《淮北市2020年公开招聘市直属医疗机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审查表》,并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尺寸为295×413像素,大小20—100kb),报考者所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因弄虚作假等原因致使报考资格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给予取消相应环节资格等处理。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需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和参加考试。
从报名开始,招考期间,考生须提供有效通讯方式,并确保联络畅通,否则责任和后果自负。
2.网上资格审查。网上资格审查工作由淮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实施。报考人员报名后至2020年4月29日17:00前登录淮北市人事考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
3.岗位取消、核减和改报。报名截止后,C类岗位的报考人员与招聘岗位数应不小于3:1的竞争比例,达不到竞争比例的岗位将予以取消或相应减少招聘岗位数;招聘紧缺稀少专业的岗位,经市人社局、市卫生健康委研究同意后,竞争比例可放宽至2:1。报考岗位被取消的,报考人员可以改报其他岗位,改报时间截止2020年4月30日17:00前。
4.网上打印准考证。报名确认成功后,报考人员请于5月11日--15日关注淮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公告。
(二)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面试分值均为100分。
报考C类岗位的考生须参加笔试,笔试结束后,按招考计划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按6︰4的比例合成确定考试总成绩。已取得规培证书的考生笔试成绩加10分,面试同等条件和分数下优先录用;报考C0111护理岗位人员已取得主管护师职称笔试成绩加10分,面试同等条件和分数下优先录用。报A、B类岗位的考生直接进行面试。
1、笔试
笔试由淮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统一组织实施,笔试试卷命题和阅卷由淮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委托相关职能单位负责,采取闭卷考试形式进行。测试内容包括各专业相关知识,不指定考试参考用书。笔试共一科,时限120分钟,笔试总分为100分。笔试成绩低于55分视为不合格,不合格人员不得进入面试。笔试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详见准考证。
参加笔试人员需持与报名时相同的有效身份证件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2、资格复审。笔试结束后,报考C类岗位的考生按招考计划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如进入面试最后一名出现笔试成绩并列时,并列者一同进入面试。在面试前,进入面试人员需登录淮北市人事考试网上报名系统打印《淮北市2020年公开招聘市直属医疗机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审查表》,并将《淮北市2020年公开招聘市直属医疗机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审查表》、本人毕业证、学位证、报考岗位要求资格证、居民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及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4张交至淮北市市直医疗机构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资格复审组。2020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考生提供本人学生证、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成绩单”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及学院盖章的“2020年毕业,在校期间表现良好,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相关单位对进入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依次递补符合条件者参加面试。
报A类、B类岗位的考生直接进行面试。在面试前,进入面试人员需登录淮北市人事考试网上报名系统打印《淮北市2020年公开招聘市直属医疗机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审查表》,并将《淮北市2020年公开招聘市直属医疗机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审查表》、本人毕业证、学位证、报考岗位要求资格证、居民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及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4张,B类岗位的考生还需提供在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有3年及以上工作经历相关证明。2020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考生提供本人学生证、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成绩单”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及学校盖章的“2020年毕业,在校期间表现良好,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交至淮北市市直医疗机构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资格复审组。相关单位对进入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
考生所提交的资格复审材料应真实、准确,所填信息必须真实无误。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理。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
因自动放弃等原因产生面试人选空缺的,报考C类岗位的考生按同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一次(面试当天放弃的,不再递补),递补人员名单在淮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和淮北市人民医院网站公布。报A类、B类岗位的考生按实际人数参加面试。
实际参加面试人选少于或等于招聘岗位数的,面试成绩应达到70分及以上或当天同一考场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平均成绩,方可进入下一程序。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报名人员履行岗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面试入围人员名单在淮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和淮北市人民医院网站进行公布。
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4、成绩公布。考生的笔试、面试和考试综合成绩在淮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和淮北市人民医院网站进行公示,请考生及时关注。
(三)体检与考察
面试工作结束后,报考C类岗位的考生,按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6:4的比例合成总成绩。根据考生的总成绩,按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等额确定(最后一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依次按笔试成绩得分高低排序确定)拟参加体检与考察人选;报考A类、B类岗位的考生,根据考生的面试成绩确定(最后一名考生面试成绩相同,择日加试,以加试成绩高者确定)拟参加体检与考察人选。体检与考察人选名单在上述网站公布。
体检和考察工作按先体检后考察的顺序进行。体检和考察合格人选缺额的,在同岗位面试人选中依次等额递补,所有报考岗位递补共计不得超过两次,递补人选在上述网站公布。
体检标准参照原人事部、卫生部印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以及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执行。
体检合格人员列为考察人选,考察人选名单在上述网站公布。考察内容主要是:全面了解考察人选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四)公示
根据考试总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选名单在上述网站公示7天。公示如有异议,经查实,属不合格的,不予聘用,其对应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五)审核与聘用
1、公示结果无异议或不影响聘用的,由医院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纳入社会化用人员额管理,符合择优纳入周转池编制条件的医药类专业技术人员,按批次、程序纳入周转池编制管理。
2、新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A类、B类岗位人员试用期为三个月,C岗位人员试用期不超过一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3、2019及2020年毕业的人员,若招聘时未按要求取得相应资格,从签订聘用合同起两个考试周期内,应取得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应任职资格,凡未按时取得相应资格的,取消聘用。
4、2020年毕业的人员于2020年8月30日前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如不能及时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的终止聘用。
本公告由淮北市人民医院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工作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61-3055045淮北市人民医院招聘工作组
监督电话:0561-3119611淮北市卫生健康委人事科教科
0561-3119593驻淮北市卫生健康委纪检组
0561-3198926淮北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管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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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北市人民医院
2020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