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考对象
招考对象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9年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专毕业以上人员。
二、招考条件
1、丰顺县户籍,35周岁以下,大专以上学历,法学、法律相关专业者优先,有退伍军人身份者可以放宽到高中以上学历。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加应聘:
1、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见习期未满的在编在职(岗)人员;
2、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3、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或历年在粤东西北地区乡镇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中违约且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人员;
4、被有关部门列入涉金融严重失信人名单的当事人;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应聘的情形。
三、工资待遇
按照县政府常务会议决定的标准由县人社局核定,县财政局核拨。
四、报名办法
2020年4月28日前携带有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到潘田镇人民政府组织办公室报名(含学历学位证明、身份证、户口簿、计划生育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等)。
五、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按照组织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录用等程序进行。
联系人:蔡**联系方式:0753-6472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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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潘田镇委员会
潘田镇人民政府
2020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