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临时聘用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符合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各项资格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①曾因犯罪受过(或免于)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②在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查询平台查询有失信记录的人员;③现役军人;④有法律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二)具体要求
1.学历: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2.年龄:20周岁及以上,40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截至2020年5月31日。
3.能熟练运用计算机基本操作和常用软件,具有较强的沟通能力和安全保密意识。
4.统计类专业、计算机类专业或者有统计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5.工作责任心强,能够吃苦耐劳,能适应突击加班及下乡工作。
(三)岗位职责及工资待遇
聘用人员分配到五华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办公室,主要负责普查各阶段工作及对各乡镇进行业务指导。临聘人员的基本月工资为2450元(含单位缴交的“五险”部分),下乡、出差、误餐按有关规定执行。
二、临时聘用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网络报名时间为自发布公告之日起至4月30日,不收取报名费用。
2.报名方式:将应提交材料电子档发到县统计局邮箱stats24@meizhou.gov.cn,邮件主题:姓名+联系方式。
3.报名应提交材料:
(1)《五华县统计局临聘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
(2)毕业证书照片或扫描件;
(3)身份证照片或扫描件;
(4)本人1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
4.资格审查。按照报名条件对所有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和相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面试、临时聘用资格。
(二)面试
1.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思维反应能力等。
3.成绩计算: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总分100分。
(三)聘用
面试、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临时聘用人选,并在五华县政府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拟临聘人选经公示不影响临时聘用的,由我局办理派遣手续。
三、用工形式及工作时间
(一)用工形式
1.临聘人员直接与我局签订《劳动合同书》,期限暂定一年。
2.临聘人员临时聘用期间食宿自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临聘人员的休假、病假、事假及工伤、抚恤等待遇按照有关劳动法律法规和我县规定执行。日常考核管理由五华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安排和落实,考评结果由我局进行审核后确定。
3.临聘人员临时聘用期间与我局临聘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按国家相关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及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书》约定执行。
(二)工作时间
1.执行五华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作息时间。
2.节假日或其他时间需要加班的由五华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安排。
四、其它事项
(一)报名人员在公示等环节因不合格或弃权等原因而造成岗位空缺的,在符合条件的其他报名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二)本次公开临时聘用的相关信息将通过五华县政府网站进行发布,如有相关问题,可电话咨询。
(三)本次临聘工作的联系方式:监督投诉电话:0753-4433659。
(四)本通告仅适用于本次公开临聘,未尽事宜由五华县统计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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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华县统计局
2020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