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
肃州区人力资源配置中心2020年度流动人员档案信息化建设辅助工作人员。
二、聘用方式、数量及期限
由甘肃城市猎人资源咨询有限公司负责招聘工作,通过劳务派遣的方式派遣至肃州区人力资源配置中心工作。本期聘用人数5名,聘期一年。
三、人员身份及岗位职责
聘用人员为从事流动人员档案信息化建设辅助工作的派遣制人员,不纳入行政事业编制管理。主要承担档案信息鉴别采集整理归档,档案信息录入。
四、聘用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在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优先考虑;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本职工作,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3.有较强服务意识和语言沟通能力,能熟练操作计算机;
4.政治表现良好,能吃苦耐劳,服从安排,有奉献精神,无违法犯罪记录;
5.国民教育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在35周岁(1985年5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
6.五官端正,身体健康,无纹身;
7.肃州区户籍;
8.建档立卡人员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9.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一)曾因违法行为,被给予行政拘留、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行政处罚的;
(二)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三)曾被开除中共党籍、共青团籍的;
(四)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五)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五、招录流程
1.公告。通过人社部门网站发布招聘公告。
2.报名。采用电话预约+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聘者要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录取资格。
3.资格审查。按招聘条件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
4.笔试。对应聘者的基础知识及公文写作能力进行测试。笔试组织根据报名情况确定。
5.面试。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综合素质与应变能力,现场打分,现场公布成绩。按照1:1.5比例进行面试,如达不到面试比例则直接进入面试环节。
6.体检。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统一组织前5名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体检费用自理。
7.考察。主要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现实表现、有无违法违纪等情况进行考察。
体检、考察如出现不合格者,按上述程序和缺额进行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8.培训。对拟上岗人员进行职业素养及岗位工作内容培训,培训合格方可上岗。
六、聘用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电话预约+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以报名截止时间为准。报名人员须提供户口簿、身份证、学历证明、技能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近期1寸免冠照片(同版红底)2张,填写《报聘肃州区人力资源配置中心档案信息化建设辅助工作人员报名表》及《诚信承诺书》。报名费150元/人(报后不退)。
2.报名时间:2020年5月15日至2020年5月19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周末除外)。
3.报名地址:甘肃城市猎人人力资源咨询有限公司(酒泉市肃州区玉门东路7号)。
(二)考核
1.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2.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3.备案考察和体检:另行通知。
(三)聘用及待遇
1.聘用。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满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并进行档案备案,由甘肃城市猎人人力资源咨询有限公司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一年。合同期满,如用人单位继续用工,经考核合格,根据本人意愿,可优先续聘。
2.待遇。试用期间,月工资标准按2000元执行;试用期满合格的,月工资标准为基本工资2000元+绩效工资400元(根据绩效考核结果发放)。五项社会保险按人社部门核定的缴费基数确定,单位负担的部分由财政保障、个人部分自行负担。
七、联系方式
18693735409
153394928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