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和方式
面向社会,医院公开自主招聘,择优聘用。
二、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身体健康,能胜任临床护理工作。
3、专业条件: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专科及以上护理专业毕业生(本、专科毕业证均不含成人学历、自考全脱产及初中毕业3+2毕业生)。
4、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有犯罪前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2)有违法违纪问题的;
(3)发现有其他较严重疾病的;
(4)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5)系界首市各医疗卫生单位在编人员的;
(5)其他不能报考的情况。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从2020年5月14日起,通过界首市人民医院等网站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方式和报名时间
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名网址为http://jsrmyy.pzhl.net/(界首市人民医院2020年护理专业人员招聘专用网址)。报名人员提交报名申请的统一时间为2020年5月18日9:00至5月22日16:00,逾期不再补报。
2、网上报名流程
报考人员登录http://jsrmyy.pzhl.net/(界首市人民医院2020年护理专业人员招聘专用网址)进行报名,签署“诚信承诺书”,填写《界首市人民医院2020年招聘护理专业人员报名登记表》,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尺寸为295*413像素,大小20-100kb),并提供有效通讯方式。报考者所填写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并与所招考岗位资格条件要求一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并计入考试诚信档案。
报名确认(1)报考人员报名后至5月23日16:00前可随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2)资格初审合格考生于5月24日16:00前按规定在线支付笔试考试费用。根据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按每人每科45元标准收取笔试费用。逾期不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3、招考岗位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比例不足1:3的,将取消或相应减少招聘岗位数。
(三)笔试
1、笔试科目为《专业知识》,内容包括护理学及相关医学知识。
2、笔试满分为100分。在笔试结束后3日内在界首市人民医院网站等平台公布。
笔试时间、地点等另行通知。
(四)资格复审
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招聘计划数1:2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若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由界首市人民医院2020年招聘护理专业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资格复审时间另行通知。
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携带笔试准考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就业推荐表(须加盖学校公章)原件及复印件和学信网学历(籍)信息(有二维码版)。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环节。
(五)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考生的专业素质(专业知识、水平和能力)以及语言表达、综合分析和应变能力等。面试总分100分。
根据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按每人80元标准收取面试费用。逾期不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面试时间、地点等另行通知。
(六)成绩合成
考生总成绩按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进行合成,并在界首市人民医院等网站进行公示。
四、体检和考察
按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聘岗位与应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入围体检人员名单(若总成绩相同,笔试分数高的优先)。
1、体检工作由界首市人民医院2020年招聘护理专业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以及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组织实施。入围体检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体检,逾期视为自动放弃。体检工作结束后,由体检单位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体检按规定收取体检费用,费用考生自理。
2、体检合格的列入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市卫健委进行业务指导,界首市人民医院2020年招聘护理专业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实施,主要对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考察时间另行通知。
3、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若总成绩相同,笔试分数高的优先),递补不超过两次。
五、公示与聘用
经体检、考察均合格人员,作为拟聘用对象在界首市人民医院等网站和院内公示栏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虽有反映但经查证不影响聘任的人员,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解除聘用合同:
1、未在规定时间报到的;
2、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毕业证、护士执业资格的;
3、不适宜在本单位工作的其他情形。
六、签订合同
新聘人员实行合同管理,签订劳动合同,其中本科生首聘聘期五年、专科生首聘聘期三年。新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内。聘期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和考核情况办理续聘或解聘手续。
七、待遇
按医院同级同类人员工资福利待遇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规定办理“五险一金”手续。符合纳入编制周转池条件的,按规定办理,国家有新的规定从其规定。
八、未尽事宜由界首市人民医院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58-4992118(界首市人民医院人事科)
监督电话:0558-2851220(界首市卫健委作风效能中心)0558-4999328(界首市人民医院纪检监察室)
点击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