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及方法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经报名、资格审查、参加相应的综合知识考试、面试、体检、政审,合格者择优聘用。招聘单位的岗位、人数、条件等详见《张家口市赤城县电视台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附件)
二、招聘范围及方式
(一)招聘范围。面向社会招聘符合岗位条件人员。
(二)招聘方式。由县人社局负责组织招聘。
三、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
(一)招聘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品德好,身体健康,热爱本职工作,具有全面履行本岗位职责的能力。
2.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含2020年7月底前毕业的应届毕业生),尚未正式派遣,符合岗位要求的毕业生。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硕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年龄以公告之日起算)
4.要求张家口市(含县、区)户籍或生源;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不限户籍。
5.本次招聘不单设专项指标,符合条件未入编制的服务基层四类人员(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志愿者、特岗教师、西部志愿者)可以报名。
6.本次招聘按照岗位分类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现役军人、在编公务员和在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全日制非应届在读学生;曾被劳动教养、受过刑事处罚或未成年管教的;正在接受司法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受过党内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或受行政记大过及其以上处分的;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工作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发布招聘信息:赤城县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www.ccx.gov.cn)。
2.网上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网址:(http://221.192.132.188:88)
报名时间:2020年6月15日9:00至6月19日17:00
网上报名的基本程序:
(1)考生开始报名前,须完全了解本次招聘政策和拟招聘岗位条件,认真阅读《报名须知》并同意《诚信承诺书》,然后按步骤进行具体操作。
(2)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制度,必须承诺履行《诚信承诺书》,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在资格复审时,凡发现网上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取消应聘资格。
(3)网上报名须用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申请“报名号”,获取“报名号”和“初始密码”后才能登录报名系统,进行填表和提交审核,报名号是登录报名系统的唯一标识,密码可修改,均务必牢记并保管好。
(4)按规范填写或选择表项,上传的电子照片要符合要求,否则将被报名系统自动拒绝。报考信息通过审核后完成报名。
(5)考生“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一般情况下,审核员24小时内会在报名系统上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过原因,修改信息或改报岗位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将不能再修改。
(6)考生务必关注报名网站和赤城县人民政府网通知,牢记报名、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笔试时间、资格复审时间、面试时间等重要时间信息,凡是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同时,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和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7)打印《笔试准考证》。应聘考生完成网上报名后,按照报名网站、赤城县人民政府网通知要求6月22日开始打印《笔试准考证》,具体考点和要求详见《笔试准考证》。
报名进入资格审查的人选须出具的证件和材料如下:本人二代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报到证、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就业协议书和学校证明等相关证件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应聘条件的考生,取消其应试资格,对弄虚作假的行为记入诚信档案。(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在赤城县人民政府网另行公告)
(二)考试
考试在县招聘领导小组监督下,委托第三方考试机构组织实施。参加考试人员按要求网上自助打印准考证。具体考试时间、地点、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
考试内容:
1.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测试》,内容比例为6:4,考试时间120分钟,满分100分。
2.面试:
(1)依据考生笔试成绩,按报考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不高于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
(2)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按照招聘专业岗位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面试实行百分制,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
(4)为保证“公平、公正”,面试由招聘领导小组组织从异地聘请专业面试评委组织实施,面试结束后及时公布成绩。
综合成绩汇总: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笔试成绩相同的以学历高者优先。
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单位举办培训班。
(三)体检
按照报考职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进入体检人选,末位出现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笔试成绩相同者以学历高者优先。
通过笔试、面试入围者,到招聘领导小组指定医院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聘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文件执行,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考察
经考试、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会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共同组织考察,重点考察其政治素质、品德表现、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情况。
(五)公示
依据招聘方案规定的考试、体检及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并报招聘领导小组研究通过后及时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无异议的,按程序提交编委会批准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五、聘用待遇和管理
(一)被聘用人员取得编制卡后,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并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后正式上岗。
(二)本次招聘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一年,享受新录用高校毕业生相关待遇,试用期满考核合格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内。
(三)本次聘用的工作人员必须在聘用单位工作5年以上方可调动。
六、其它事项
(一)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要求报名、参加考试、证件审核以及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等,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二)发现报考者弄虚作假,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由有关部门追究责任。
为接受群众监督,设举报监督电话:
0313-6312164(县纪检委、监察局)
0313-6411012(县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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