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我局共有水文地质队、第四地质队、物测地质队、新能源地质队、勘查院、环境地质调查院等6个事业单位实施第二次公开招聘,全部为财政性资金基本保证事业单位,主要从事全省煤炭资源、清洁能源的寻找和勘查,以及服务城市地质、环境地质工作。其中:物测地质队、新能源地质队、勘查院驻地邢台市,水文地质队驻地邯郸市,第四地质队驻地张家口市宣化区,环境地质调查院驻地石家庄市。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统一招聘方式。
按照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考察、体检、拟聘人员公示、办理聘用手续、订立聘用合同等步骤进行。
四、招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18-35周岁(1983年12月9日至2001年12月9日期间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8年12月9日以后出生)。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2019年河北省煤田地质局事业单位第二次公开招聘拟招聘工作人员23名,其中:管理岗位人员7名,专业技术岗位人员16名。具体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详见《河北省煤田地质局事业单位2019年第二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附件1)。
凡涉及到年龄、工作年限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19年12月9日。
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不在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失信被执行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此外,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监察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五、招聘程序
通过河北人社网(http://rst.hebei.gov.cn/)、河北省煤田地质局网站(http://www.hebmt.gov.cn/)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实行现场报名并进行资格初审。
2.报名时间:2019年12月9日-10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逾期不再受理。
报名地点:石家庄市辰光酒店(具体房间见大厅引导牌),具体地址:石家庄市桥西区苑东街7号
3.资格初审及有关要求: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与资格初审同步进行。报考人员须如实填写《河北省煤田地质局事业单位2019年第二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2),按岗位条件要求完整提供相关材料。如提供材料不符或不完整,或应提交而未提交所要求提供的材料的,视为报名不通过。报考人员须本人现场报名,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书和有关材料原件以及复印件、5张近期同底小2寸免冠照片(同时提交电子版),要求具有工作经验的岗位需提供原单位开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注明工作经历,盖章),其中2019年毕业生还要提供由本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的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资格初审通过,并现场缴纳报名费50元,即为报名成功。
报考人员应保证所提供的各种材料和信息真实、准确,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招聘过程中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舞弊等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及聘用资格。有关违纪违规行为将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等进行处理。
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二)笔试
本次公开招聘笔试由省煤田地质局统一组织实施。
1.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笔试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笔试不指定范围,不指定教材。
2.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职位计划人数与进入面试人选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总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
2.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面试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面试当场打分,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当天在面试地点明显位置张贴。
4.总成绩合成。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总成绩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笔试、面试成绩均按百分制折算。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四)体检、考察
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按招聘职位计划数1:1比例在最低合格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比例内末位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按以下顺序确定体检人选:退役士兵,烈士子女或配偶,残疾人,笔试成绩较高者。由省煤田地质局委托局属单位统一组织,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的,由招聘单位人事部门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
经考察、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河北人社网(http://rst.hebei.gov.cn/)、河北省煤田地质局公示栏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六)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招聘单位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按相关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其他事项
通过河北人社网(http://rst.hebei.gov.cn/)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通过河北省煤田地质局网站(http://www.hebmt.gov.cn/)公布招聘过程中的笔试成绩、面试成绩、面试时间和地点、体检人员名单等信息。请考生注意查看相关信息,并确保报名时的预留电话保持畅通,如联系方式变更未通知招聘单位,遇有通知事项按预留电话不能取得联系的,责任自负。
对发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政策咨询电话:0311-89167850、89165690(省煤田地质局劳动人事处)
监督举报电话:0311-89165198(省煤田地质局机关纪委)
0311-66908950(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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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煤田地质局
2019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