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计划
此次共招聘乡镇事业编制卫生专业技术人员36名。其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34名;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关于抓好“三农三牧”领域重点工作确保如期实现全面小康的实施意见》(内党发〔2020〕1号)文件要求,按程序公开招聘2名符合条件的乡村医生到乡镇卫生院工作。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有志从事医疗卫生事业;
4.2020年应届与往届毕业生具有国家承认且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
5.报名人员年龄须在35周岁以下(1984年以后出生,起止时间以实际报名开始之日为准);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以上的临床专业、中医专业人员可放宽至40周岁(1979年以后出生,起止时间以实际报名开始之日为准)。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8.具备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学历、学位和其他资格条件的取得时间要求为公开招聘报名开始日前(2020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所在院校出具能够正常毕业证明)。
(二)对于定向招聘“项目人员”的岗位,应聘者须为在报名开始日前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基层公益性岗位服务人员或大学生退役士兵,项目人员须同时满足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是指: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牵头组织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嘎查村任职工作;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牵头组织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计划、中小企业人才储备计划;自治区教育厅牵头组织的农村牧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自治区团委牵头组织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
“基层公益性岗位服务人员”是指: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牵头组织的,招募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和蒙古语授课高校毕业生,充实到城镇社区、苏木(乡镇),主要从事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劳动关系协调及社区管理与服务等工作的人员。
“大学生退役士兵”是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在报名开始日前已退役的士兵。
“蒙汉兼通人员”是指:会说会写并熟练运用蒙古语言文字和汉语言文字的人员。
“高校毕业生岗”是指:2020年应届毕业生和择业期内(2018、2019年)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岗,仅限2020年应届毕业生和择业期内(2018、2019年)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报考。择期内(2018、2019年)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是指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司法部、农业农村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护士执业资格执行“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凡符合执业资格报名条件的2020年应届毕业生和择业期内(2018、2019年)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可以先上岗从事相关工作,再参加考试并取得执业资格。被聘用人员在一年试用期内未取得护士执业资格证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凡在公开招聘报名开始日,项目人员服务期满或退役(先退役后取得毕业证的,从毕业时间算起)超过3年或被录用为公务员(含参公单位工作人员,下同)、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列入编制)的,不能应聘“项目人员”的岗位,只能应聘其他岗位。
具有本次《职位表》所规定的专业、学历及其他资格条件。符合研究生报考条件的,同时执行教研厅函〔2019〕1号文件精神,自2017年起入学,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且具有学位、学历证书的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与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全日制在校生(2021年及以后的毕业生);
3.试用期及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列编招聘);
4.未满服务年限及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
5.政法、教育、卫生等系统各类定向招录培养的在读以及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6.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7.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三、报名与资格审核
(一)本次报名方式为现场报名、现场审核同时进行。
(二)先期组织对“项目人员”“蒙汉兼通人员”“高校毕业生”岗位的报名工作,无合格人员报名的岗位转入普通岗位,组织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普通岗位报名工作。
(三)报考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每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四)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聘简章,仔细对照个人是否符合应聘条件,并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凡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实、不准确和不完整而影响报名、考试或聘用资格的,责任自负。
(五)报名人员须按要求填写《2020年阿荣旗公开招聘乡镇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附件2),打印后粘贴2寸数码彩照。同时打印填写考试诚信承诺书,持二代身份证(有效期限内临时身份证或护照)、毕业证、学位证及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进行现场资格审核。
(六)大专及以上学历的报名人员在参加现场资格审核时须自行打印并携带《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
(七)报考“项目人员”岗位的须提供服务项目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或旗市区及以上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大学生退役士兵须提供士兵退役证原件和复印件。
(八)报考人员属于机关、参公或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的,须提交本人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属于企业职工并签有劳动合同的,须提交本人所在企业同意报考的证明。
(九)报名时间
1、项目人员”“蒙汉兼通人员”“高校毕业生”岗位自2020年6月20日-6月21日,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现场报名。
2、普通岗位自2020年6月23日—6月24日,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现场报名。
(十)报名地点:阿荣旗卫健委五楼502室(阿荣旗那吉镇吉祥二区南门市)。
四、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以笔试方式进行,考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和《医学基础知识及专业能力测试》。
(一)本次招聘岗位不设开考比例。各岗位设置考试总成绩最低分数线40分。考试总成绩低于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予录用,招聘岗位取消。
(二)考试时间:2020年6月27日。
上午:09:00—11:00《综合基础知识》
下午:14:30—16:30《医学基础知识及专业能力测试》
考生须于2020年6月25日-26日,每日上午09:00-12:00、下午14:30-17:00,到阿荣旗卫生健康委502室领取准考证。考生参加笔试时必须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有效期限内临时身份证或护照)和准考证,否则不允许参加考试。
(三)考试统一在阿荣旗那吉镇设置考场,由旗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
(四)考试科目:《综合基础知识》主要测试基本素质能力,设蒙文、汉文试卷,满分100分。《医学基础知识及专业能力测试》主要测试医学基础理论及专业能力水平,按临床医学、护理学、中医学、药学等四个专业分别命题,每类命题一张试卷,满分100分。
(五)报考“蒙汉兼通人员”岗位的考生,《综合基础知识》为蒙文试卷,《医学基础知识及专业能力测试》为汉文试卷,蒙文试卷零分者不予录用。
(六)报考其他岗位的考生,《综合基础知识》《医学基础知识及专业能力测试》均为汉文试卷。
(七)政策加分: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报考人员在综合基础知识成绩上加2.5分。(因个人错填民族信息导致没有加分的,不再进行加分)。
(八)考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
考试总成绩=(综合基础知识成绩+政策加分)×30%+(医学基础知识及专业能力测试成绩)×70%
考试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
(九)招聘计划内同一职位总成绩出现并列情况,排名以《医学基础知识及专业能力测试》成绩为准。如出现两个环节成绩都相同的情况,再另行加试确定。
(十)按照每个职位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该岗位计划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选,并在阿荣旗政府网、阿伦眼(APP)上公布。
五、体检与考察
(一)体检由旗公开招聘乡镇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体检在旗公开招聘乡镇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定的旗级以上综合性医院,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进行。体检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二)对于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考生,取消聘用资格。
(三)考察工作在体检结果公示完成后进行。组成考察组对应聘人员进行认真全面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工作或学习表现、个人诚信等情况以及应聘资格条件的真实性。应聘人员考察不合格或弃权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公示、聘用及递补
(一)对体检和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在阿荣旗政府网、阿伦眼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期限为7天。有反映问题人员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于20个工作日内办理聘用手续,纳入事业编制管理;对有严重问题并查实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对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二)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间或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2020年应届生截至到2020年10月1日仍未取得毕业证的,取消其聘用资格。遇特殊情况,由旗公开招聘乡镇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议定。
(三)拟聘用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因体检、考察、聘用等环节不合格以及考生本人原因放弃等出现空缺的,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未达到最低录取分数线不予递补。试用期出现岗位空缺不再递补。递补中出现特殊情况,由阿荣旗公开招聘乡镇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领导小组议定。
(五)本次所有招聘人员用人单位在聘用合同中须约定5年最低服务期限,并明确违约责任和相关要求。在最低服务期限内,不得以借调、调训等方式将其借出或调转。
七、纪律和监督
(一)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招聘机构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在本次招聘工作中出现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二)为强化应聘人员的诚信意识,杜绝考试替考、舞弊等违纪行为,确保本次招聘工作公平、公正进行,建立报考人员考试诚信档案。
(三)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何阶段及试用期间发现应聘人员与报考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相应资格。对违反规定的已聘用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八、其他
(一)在公开招聘所有环节中,应聘人员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并随时关注相关网站。若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导致出现未能联系上应聘人员的情况,按自动放弃处理,取消其相应资格。
(二)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三)招聘工作中的《简章》《职位表》通过呼伦贝尔市人才网、阿荣旗政府网、阿伦眼(APP)等相关媒体网站向社会广泛发布。其他招聘信息在阿荣旗政府网及阿伦眼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四)本次公开招聘简章中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五)政策咨询及监督举报电话:
旗卫健委办公室:0470-4217367
驻旗卫健委纪检监察组:15504702468
本简章由阿荣旗公开招聘乡镇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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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阿荣旗公开招聘乡镇卫生院专业技术人员招聘职位表.xls
2020年阿荣旗公开招聘乡镇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