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笔试、专业技能测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二、招聘岗位、人数和条件:
1.招聘岗位及数量:全媒体记者(文字)岗位1人,全媒体记者(摄像兼编导)岗位1人。
2.招聘范围和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2)热爱新闻事业,廉洁奉公,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和吃苦耐劳的精神,身体健康,无违法违纪行为;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严谨细致,吃苦耐劳,能适应经常下乡进村;
(4)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具有较强的新闻写作和组织协调能力,或能熟练操作广播级摄像机,根据题材、拍摄要求灵活运用适合的拍摄风格并对拍摄素材进行较好的编辑处理;
(5)宁波大市户籍,年龄35周岁以下(1985年6月28日及以后出生),具有连续2年及以上区(县、市)级及以上新闻单位采编工作经历;
(6)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三、报考程序
采取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专业技能测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程序择优录用。
(一)网上报名
时间:2020年7月1日09时—7月6日16时。报考人员登录宁波人才网(http://www.nbrc.com.cn/)首页“事业招考——考试报名”,选择进入“2020年海曙区全媒体中心公开招聘事业人员”,注册个人信息后进行报名(仅注册不报名无效)。考生根据岗位要求,仔细阅读有关内容,如实填写毕业时间、学历、专业、工作经历等相关报考信息,严格按照招聘所设条件选择岗位进行报名,每位考生只能选报一个岗位,不得重复报名,否则将取消报考资格。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
(二)资格初审
时间:2020年7月8日16时-2020年7月10日16时。海曙区全媒体中心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在此期间,报名系统不对报考人员开放。
查询时间:2020年7月13日09时-2020年7月14日16时,报考人员可登录考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根据报名和资格初审情况,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与招聘指标数比例不足3:1的,由本次考务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酌情核减或取消各相应指标数。
(三)打印准考证
因疫情及防控需要,打印准考证、笔试、资格复审、专业技能测试、面试时间,将根据政策要求及实际情况来确定,并在网上发布通知,请动态关注海曙区人力社保局门户网站:http://www.haishu.gov.cn/col/col127692/index.html
(四)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专业技能测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均委托具有考试命题资质的独立第三方机构命题。专业技能测试由海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海曙区全媒体中心联合组织实施。
1、笔试
笔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者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
笔试内容为综合知识和写作,满分为100分。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指标数1:6确定专业技能测试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如遇进入专业技能测试的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并列人员全部进入专业技能测试。笔试成绩和进入专业技能测试人员名单一般于笔试结束15个工作日在海曙区人力社保局门户网站上公布。
2、资格复审
进入专业技能测试环节的人员需进行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另定。
资格复审须提供的证件材料为:本人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学历学位证书(留学人员提供毕业证书和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工作经历等招聘岗位要求提供的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得参加专业技能测试。
专业技能测试对象在资格复审开始48小时前,向海曙区全媒体中心提交不参加专业技能测试书面确认书的,可在该岗位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
未按要求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专业技能测试资格。资格复审通过的人员,当场发放《专业技能测试通知书》。
3、专业技能测试
专业技能测试内容为新闻策划、现场采访、视频摄制、稿件撰写等,评测考生运用不同媒介平台的专业能力。全媒体记者(文字)岗位测试设置现场采访并完成新闻稿撰写,还需要编写成为微信公众号推送的新闻稿件;全媒体记者(摄像兼编导)岗位测试设置现场采访,使用高清摄像机进行素材(视频、录音等)采集,并选用索贝视频编辑软件编写完成一段视频报道,再编写成为适合微信公众号推送的新闻稿件。
专业技能测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不足60分者淘汰。根据笔试成绩×4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30%,从高分到低分按1:3确定面试对象,如遇进入面试的最后一名前两项总成绩并列的,并列人员全部进入面试,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和时间、地点于专业技能测试后5个工作日在海曙区人力社保局门户网站上公布。
4、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和举止仪表等。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定。请及时关注网站公告并保持通讯畅通。面试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由此产生的面试空缺名额不递补。
面试结束后,将笔试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面试成绩合成计算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40%+专业技能测试×30%+面试成绩×30%。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总成绩相同,按专业技能测试成绩排序,总成绩和专业技能测试成绩都相同,按笔试成绩排序。面试和总成绩以及入围体检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3个工作日内在海曙区人力社保局门户网站上公布。
5、体检
体检标准和程序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工作按人社部、原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政策执行。
体检按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政策执行。
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者淘汰,合格者进入考察。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在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6、考察
考察参照《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等公务员录用考察相关文件规定执行,考察不合格者淘汰。自愿放弃考察或考察结果不合格的,在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7、公示与聘用
考察合格后,按规定在海曙区人力社保局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如有异议,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在办理录用或人事关系转移手续时仍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录用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录用资格。
拟录用人员需自愿服从组织分配,在接到招录单位通知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录用资格。
四、有关说明及注意事项
(一)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年龄、户籍、工作经历时间的计算统一截至2020年6月28日(含)。
(二)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
(三)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弄虚作假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人员,以及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事业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四)按照《关于建立“三项制度”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进人的通知》(甬人社发〔2015〕177号)规定,对有与领导干部(含事业单位负责人)系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参加领导干部任职的部门所属事业单位或本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干部(含事业单位负责人)应当逐级落实事前报备制度。
(五)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报名确认的重要依据,请妥善保管。有关报考政策,请仔细阅读本公告,如有疑问,请拨打咨询电话。
(六)报考者在选拔程序各环节中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35号令)处理。
(七)本次公开招聘,海曙区全媒体中心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任何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我区招聘主管部门无关、与本次考试无关。
(八)新冠肺炎疫情尚未完全结束前,本次招聘考试所有工作环节都需按本地疫情防控需要采取相关防控措施,因疫情防控等原因无法参加考试的,视为缺考。请考生随时关注海曙区疫情防控政策以及海曙区人力社保局门户网站发布的有关招聘信息。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咨询电话:
0574-55881771、李老师叶老师(海曙区全媒体中心,工作时间开放)
监督电话:0574-55889489(工作时间开放)
海曙区全媒体中心
2020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