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条件
(一)具备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遵守职业道德,作风正派、爱岗敬业、服从领导、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具备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身体条件;
4.年龄35周岁以下(1984年7月6日以后出生),年龄以应聘人员有效身份证上的日期为准;
5.符合《宁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自主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中各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公职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且被记入诚信档案库目前仍在惩戒期的;
5.现役军人;
6.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第二十七条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岗位和条件
具体详见《宁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自主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宁夏回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
三、招聘程序
招聘公告通过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站(www.nxpta.com)、宁夏公共招聘网(www.nxjob.cn)、宁夏高层次人才工作网(https://gccfw.hrss.nx.gov.cn/nxgccrc/)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一)网上报名。
本次招聘实行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初核、网上缴费、网上打印准考证。
应聘人员于2020年7月6日9:00至7月10日18:00登录“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站”(http://www.nxpta.com)“网上报名”栏目,进入“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2020年招聘工作人员考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系统不间断接受考生预报名,建议使用IE7.0及以上浏览器。网上报名流程如下:
1.用户注册。应聘人员注册前请务必认真阅读“注册协议”并准确填写本人姓名和身份证号等信息,注册完成后,必须妥善保管用户名和密码。
2.考生承诺。考生应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和相关要求,并确认“诚信承诺书”。承诺内容包括:确认已经知晓规定的证明义务、证明内容和报考条件等告知的报考条件和要求,填报的信息(包括个人联系方式)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确认本人符合报考条件,承担不实承诺的相关责任,并接受相应处理。
3.确认基本信息。报考人员对注册时填写的信息进行最后确认,确认后的信息无法修改。
4.上传照片。报名时须上传本人照片,照片采用近期白底彩色标准1寸半身免冠正面证件照(尺寸25mm×35mm,像素295px×413px,大小30KB,格式JPG)。照片必须清晰并反映本人特征,质量不合格的,考生须重新上传。
5.填报信息。报考人员应如实、准确填写报考信息,完整填写信息后点击“确认”按钮进行提交。填报错误或提供虚假信息,由考生本人负责。报名信息确认提交前,填报的信息可以修改,报名信息确认后报考信息不能做任何修改。已确认的考生,如需修改报考信息,可与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系取消审核确认状态后,即可修改信息。
6.打印报名表。考生确认填写信息无误后,按照网上提示打印相关的资格考试报名表1份,并由本人签名。在打印报名表前,填报的信息可以修改,报名表打印后报考信息不能做任何修改,不得调换报考岗位。
(二)资格初审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将根据报考人员网上提交的报名信息进行资格初审。
1.报考人员要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填报虚假信息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2.报考人员可在报名系统里查询初审结果。
(三)网上缴费
网上审核通过后报考人员进行缴费,时间为2020年7月6日10:00至7月12日24:00。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人员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全部报名程序,网上缴费后概不退费。按照自治区财政厅、物价局有关文件规定,应聘人员报名时需缴纳考务费100元。
(四)笔试
笔试科目:信息技术岗位笔试科目为《专业能力测试》,命题岗(一)(二)笔试科目为《综合能力测试》。笔试时限120分钟,分值100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笔试成绩需达到60分及以上,否则取消其应聘资格。
笔试由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组织,以闭卷方式进行。应聘人员应试时须携带黑色签字笔、2B铅笔和橡皮擦等考试用品。笔试时间、地点及成绩等均通过宁夏公共招聘网、宁夏高层次人才工作网、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站另行通知。
(五)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在笔试结束后进行,复审人员为笔试成绩达到合格线并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凡发现不符合应聘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
2.应聘人员在资格复审时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及应聘岗位需要的其他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具有境外学历学位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在规定时间内未进行资格复审者,视为自动放弃此次招聘考试,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自负。
3.应届毕业生在资格复审结束前尚未取得毕业证的,应出具所在院校签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及相关证明。证明包括被证明人姓名、性别、身份证号、拟毕业时间、所学专业名称和专业代码等内容。就业推荐表、相关证明与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不一致的,以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为准。应届硕士研究生须在2020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留学人员须在2019年8月1日至2020年7月31日期间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资格复审时填写《宁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自主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登记表》一式两份。
5.经复审不符合资格条件者取消面试资格。
6.资格复审合格的面试人员名单在宁夏公共招聘网、宁夏高层次人才工作网、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站上进行公示。
(六)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岗位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如同一岗位符合条件人数达不到上述面试人数比例的,按实有人数进行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分值为100分,面试时间15分钟,占总成绩的40%。面试成绩需达到60分及以上,否则取消其应聘资格。
面试时间通过宁夏公共招聘网、宁夏高层次人才工作网、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发布公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还将通过打电话、发信息等方式通知取得面试资格的应试人员。
(七)体检
1.根据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按从高到低顺序与岗位拟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员。所有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面两位数字。总成绩出现并列时,以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为准,笔试成绩也相同的组织加试,确定拟体检人员。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体检不合格者,取消招聘资格。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考察人员。
(八)考察
1.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的,随时取消招聘资格。
2.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重点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3.考察中发现因个人品德差、有不良政治记录的,不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以及存在其他不宜进入事业单位工作的情形,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研究确定后可取消应聘资格。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或者涉嫌违法犯罪且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可暂缓作出考察结论。自暂缓作出考察结论之日起90日内,上述调查或司法程序仍未终结的,一般应终止招聘程序。必要时,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研究批准,可以延长30日。
(九)公示及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宁夏公共招聘网、宁夏高层次人才工作网、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对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办理招聘手续,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并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经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拟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内)不报到的,取消应聘资格。
四、关于岗位递补
(一)递补情形
1.在资格复审阶段,经复审不符合资格条件或自愿放弃的取消应聘资格,出现的空缺名额从报考同一岗位且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分数控制线以上的同岗位应聘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在体检、考察、公示及聘用阶段因应聘者自愿放弃出现的空缺岗位,从报考同一岗位且笔试、面试成绩均达到最低分数线以上应聘者中,根据考试总成绩按规定依次递补。
(二)不递补情形
1.资格复审合格的面试人员名单公示公告发布后至面试结束,出现的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2.应聘者体检不合格或考察不合格,取消应聘资格,出现的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3.体检、考察、公示及聘用阶段因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或不符合聘用条件,核实后取消聘用资格,出现的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五、相关要求
(一)招聘工作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领导下进行。
(二)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导致本次招聘条件、方式、时间等事项调整的,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做出合理安排,并在公告发布网站发布补充公告或通知,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
(三)报考人员要提供正确联系方式,保持通讯畅通,因通讯不畅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
(四)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制作也不提供复习资料,不举办辅导班。
(五)报考人员请密切关注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站招聘考试、资格审核、录用等相关通知。
六、咨询电话及地址
咨询电话:0951-5099347
监督投诉电话:0951-5099016
地址:宁夏银川市兴庆区上海东路4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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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0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