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单位及资格条件
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符合公告岗位要求的人员。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有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或审计的,以及受到党纪处分尚在影响期的、受到政务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或刑事处罚未满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曾被开除公职的;
3、在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聘考试或招聘过程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及被各级机关辞退不满五年的;
4、未能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
5、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不予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6、现役军人。
三、招聘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由枣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招聘单位共同组织,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择优聘用。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考试的报名、初审、缴费和打印准考证均通过枣阳人事考试网(http://wwww.zyrsksw.org.cn)进行。
2、报名时间:
2020年7月2日上午8:30至2020年7月10日下午6:00。逾时报名系统关闭。
3、报名办法:
(1)考生应在2020年7月2日上午8:30至2020年7月10日下午6:00期间登录枣阳人事考试网,如实填写有关报名信息。如考生报名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对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依照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2)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二代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人员在报名信息填写时要上传个人照片(近期红底彩色免冠电子照片)。
(3)报考人员在网上提出报考申请后,系统会自动生成一个报名序号,这个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查询审核是否通过和缴费是否成功的重要依据,请注意保存。如果因为填报信息不完整、照片未上传等原因导致没有通过审核的,可以通过报名序号和身份证号再次登陆系统重新填报相关信息后再提交(具体操作见附件2)。
(4)查询初审结果与报名缴费、确认。2020年7月2日上午8:30至2020年7月10日下午6:00,考生可同步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
通过初审的报考人员应于2020年7月2日上午8:30至2020年7月10日下午6:00期间登录枣阳人事考试网进行报名确认及缴费。每位考生须通过网上缴纳笔试费用共100元(每科50元)。说明: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对象、城乡低保对象和城乡特困救助供养对象,先在网上报名缴费,然后于当天笔试结束后携带有效证明材料,连同网上下载打印的缴费通知单,到考务办公室现场退报名考务费。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对象证明由其家庭所在的县(市、区)扶贫部门出具,城乡低保对象和城乡特困救助供养对象证明由其家庭所在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由于报名系统须通过缴费行为确认报名,故采取此“先缴后退”办法。
具体缴费方法为:考生初审通过后,再次进入报名系统,点击网上缴费按钮,进入网上缴费确认页面后,仔细阅读红字提示信息。在网上缴费确认页面扫描支付宝支付二维码,进入支付宝平台进行网上支付。报名缴费未按期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报名成功后,考生应打印报名登记表且本人签字,并妥善保存,资格复审时使用。
(5)准考证打印时间
报名成功后,打印准考证的时间在枣阳人事考试网另行通知。
4、开考比例:
同批次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专业岗位报考。笔试报名人数与拟招聘人数的比例一般应达到1:3,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取消该岗位招聘或减少该岗位招聘计划,并退还报名费。
(二)笔试
1、笔试内容分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与《综合应用能力》两科。8∶30-10∶0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10∶00-12︰00《综合应用能力》。考试内容详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0年版)》(附件4)。
2、笔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3、考生应提前关注考试当天天气、考点附近交通状况等,做好出行和饮食规划。因防疫需要,入场检查时间较长,请考生尽量提前到达考点。
4、笔试加分。根据国家和我省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的政策要求,截止2020年7月31日,“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简称“三项目”人员)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报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时,笔试成绩增加5分。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享受同等加分优惠政策。“三项目”人员中已招录(聘)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加分政策。请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须主动下载填写《2020年枣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享受优惠政策审核表》(见附件3),于2020年7月10日前到枣阳市人社局事业单位管理股(枣阳市人民北路41号市人社局2楼南)办理笔试加分手续,逾期不申请的,视为放弃加分。
5、笔试成绩通过枣阳人事考试网发布。
(三)面试
1、面试对象。笔试结束后,按照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照岗位招聘计划1:3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面试入围人员达不到规定入围比例的,经招聘单位申请,主管部门同意,市人社局批准后,入围比例须达到1:2;达不到1:2的,取消或核减本次该岗位招聘计划。
2、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在笔试成绩公布15天内完成,具体时间地点由主管部门(或招聘单位)提前5个工作日在枣阳人事考试网上发布资格复审公告。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均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或学校开具的2020年应届毕业生证明)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件。所有证件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资格复审合格的,由招聘单位发放《面试通知书》,并由考生签字确认。考生放弃资格复审或面试资格,应向招聘单位出具书面声明或将声明通过传真、扫描等方式发送至招聘单位。未出具书面声明而单位确实无法联系考生本人的,应由招聘单位2名以上工作人员确认并记录在案证实。考生未按照通知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或取消面试资格。若面试人选缺额,按该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笔试成绩相同的高学历人员优先递补,并对递补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
3、面试公告。参加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时间和地点等在枣阳市人事考试网提前公布。
4、面试形式。中小学教师面试一般采取说课或讲课方式进行,幼儿园教师采取才艺展示或说课等方式进行,其他岗位面试一般采取结构化面试等形式进行。
5、资格复审结束后,因考生弃权等因素造成入围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可不再递补。对只有一人参加面试的,实行最低合格分数线控制,最低合格分数在面试公告中予以明确。达不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体检、考察阶段。
6、面试评分。面试评分实行百分制计分,考生最终得分采用“体操计分法”,即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按5名考官的总分除以5计算考生的最后得分。每位考生的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经考生现场签字确认。
(四)成绩计算
1、笔试、面试成绩折合成百分制成绩后,分别按40%和60%计入考生总成绩。
2、计分方法。笔试科目《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卷面满分均为150分,共计300分;面试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其计算公式为:(《综合应用能力》+《职业能力倾向测验》)÷2×(2/3)×40%=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其计算公式为:面试成绩×60%=面试总成绩。考生成绩=笔试总成绩+面试总成绩。
3、“三项目”人员和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的笔试折合成绩计算公式为:笔试总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2×(2/3)+5)]×40%。
(五)体检
按总成绩和招聘计划由高分到低分1:1确定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低确定体检人员。体检不合格,按总成绩排序依次递补人员,总成绩相同的高学历人员优先递补。
(六)政审
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审,政审不合格,按总成绩排序依次递补人员,总成绩相同的高学历人员优先递补。
五、聘用和管理
1、根据综合成绩排序、体检和政审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枣阳人事考试网上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在公示期间被发现并查证核实确有问题的,取消聘用资格,出现取消聘用资格或者考生自愿放弃情形的,依据此次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总成绩相同的高学历人员优先递补,递补人员仍需按程序体检、政审后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公示7个工作日。
2、确定聘用人员。公示无异议的,考生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办理相关人事手续并按要求参加岗前培训。接到聘用通知7日内未达到岗位考生,取消录取资格,不予办理相关手续。
六、其他事宜
1、违纪行为处理
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5号令)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防疫须知
应聘人员应当自觉服从招聘单位和考试举办单位的防疫工作安排,配合做好卫生防疫工作。参加现场招聘考试的,要出具健康码及相关必要证明,遵守现场防疫守则,健康码为“绿码”的才能进场。不服从招聘单位和考试举办单位防疫工作安排的,取消应聘资格;故意隐瞒新冠肺炎真实病情或病原接触史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3、考务须知
根据防疫工作需要,本年度事业单位招聘考试采取集中网上报名,分期分批组织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每批次考试准考证打印时间和考试时间,提前一周在枣阳人事考试网上公布,考务部门不单独电话通知考生。请考生务必随时关注枣阳人事考试网上发布的考试公告和有关通知,切勿错过考试时间。
4、其他
枣阳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未指定任何单位和个人编写过有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的教材,也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举办有关公开招聘考试的培训班。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任何假借本次考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避免被误导干扰,切勿上当受骗。
本公告中有关政策口径由人社部门负责解释。公告附件《岗位表》中所列的内容,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710-6888001,监督电话:0710-63214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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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