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组织领导
为确保本次公开招聘工作顺利实施,印江自治县人民医院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招聘领导小组”),负责本次招聘工作的组织领导。招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人事科(以下简称“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本次公开招聘日常工作。
二、招聘原则及程序
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遵循“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报名、公开考试、公开聘用、公开监督并按照招聘计划、发布公告、现场报名、资格初审、理论考试、资格复审、操作考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的程序进行。
三、招聘职位及人数
本次计划公开招聘护理工作人员暂定20名,收费室工作人员2名,具体根据报名实际情况进行最后确定,如报名不足1:2的情况,由招聘小组商量确定。
四、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1、护理人员具有国家承认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护理专业、助产专业毕业生。
2、收费室工作人员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往届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铜仁市户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3、报考年龄及身高要求: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2年7月17日以前出生)28周岁以下(1992年7月17日以后出生),身高男≧162cm,女≧153cm;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五官端正;
5、具有拟报考职位所需的护士资格和护士执业资格条件。(因受疫情影响今年的护士执业证考试时间推后,特允许2020年应届毕业生参与报名,待今年护士执业证考试成绩公布后,合格者方可录用。)
6、收费室工作人员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往届毕业生,专业为会计、经济类或财务管理类。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因贪污、行贿受贿、侵占公私财产、泄露国家秘密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
3、因其他原因受到党纪、政纪处分仍在影响期内的。受党纪、政纪处分期影响期满,但存在影响招聘聘用的。
4.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5、不符合职位的招聘对象、报考条件或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6、经“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不能报考的人员。
五、招聘信息发布
本次招聘信息在印江自治县人民政府网和印江自治县人民医院网发布。
六、报名、资格初审要求
(一)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根据自己的年龄、学历、专业等情况,认真对照报考条件和职位要求进行报名,需要提供身份证、毕业证、资格证、执业证原件和复印件,一寸卡片照2张。凡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进入下一个环节的资格。
(二)报名方式及时间
报考人员应在2020年7月13日至7月17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期间进行现场报名。报名地点:印江县人民医院人事科(门诊四楼),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招聘简章》并签署报名诚信报考承诺书,现场进行资格初审。
七、考试要求
考试及资格复审由“招聘领导小组”统一组织,考试实行理论考试、操作和面试,理论考试、操作和面试成绩均实行百分制,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所有成绩在印江县人民医院网站进行公示。
(一)理论考试:理论考试为闭卷考试,实行统一管理,统一命题、统一制卷、统一考试时间,理论考试时间及地点见准考证,考生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理论考试。理论考试范围为护理学基础知识和三基知识;考试成绩按照1:2进入下一环节。
(二)操作考试:操作考试范围:《护士岗位技能训练50项考评指导》;具体考试内容为静脉输液和心肺复苏两项操作,本项操作考试后进入面试环节(收费室工作人员不考此项)。
(三)面试
1、面试对象:面试对象依照理论考试1:2进入面试,如末位出现并列,则同时进入面试。
2、面试方式:面试内容为卫生类专业公共知识和财务类公共知识。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试成绩的计算,本次招聘考试总成绩按下列方式计算:
1、护理人员理论考试成绩占总成绩40%,操作成绩占总成绩3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30%。按以下公式计算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理论考试成绩)×40%+(操作成绩)×30%+(面试成绩)×30%。
2、收费室工作人员理论考试成绩占总成绩6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40%。按以下公式计算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理论考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3、考生的理论考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在印江自治县人民医院院务公开栏和印江县人民医院网站进行公布。
八、体检
体检工作由招聘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体检工作程序、项目及标准参照贵州省2020年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九、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考察内容、标准、程序和方法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执行。
十、公示及聘用
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印江县人民医院院务公开栏和印江县人民医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结束无影响其聘用问题的,按照《印江自治县人民医院聘用人员管理办法》办理有关聘用手续,聘用待遇按照《印江自治县人民医院聘用人员管理办法》执行。
十一、招聘纪律
招聘工作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接受纪委监委及社会各界的监督。从事招聘考试、考察的工作人员与报考者有回避关系的,应当实行公务回避。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招聘中出现违纪违规行为的,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十二、其他要求
(一)本次招聘人员为县人民医院自主招聘人员,按《印江自治县人民医院聘用人员管理办法》统一管理。
(二)本《招聘简章》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招聘咨询电话:16685169376张老师印江自治县人民医院人事科
监督电话:0856-6316099印江县人民医院纪检监察室
印江自治县人民医院
2020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