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坚持思想素质与专业素质相结合的原则。
(三)坚持学历层次与实际能力相结合的原则。
二、招聘人数、岗位及薪酬待遇
招聘工作人员共2名,被聘用者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具体岗位情况见附表。
三、招聘范围及资格条件
(一)招聘范围
面向海口市户籍应届贫困毕业生(含2018年、2019年未落实工作单位海口市户籍贫困毕业生)。
(二)资格条件
1.在海口市建档立卡的贫困家庭;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条件(详见附表);
4.年龄35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时间截止至2020年6月30日);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存在以下情况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4)失信被执行人;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四、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组织报名
1、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名网站点击文末报名链接(http://weixun8848.mikecrm.com/UfK91mF)进入报名系统下载《海口市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填写,上传报名相关材料。
2、报名时间
2020年7月16日09时至7月20日18时。
3、报名要求
每个应聘人员只允许选报1个岗位。报名人员需完整填写《海口市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局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并上传本人有效身份证(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户口本、海口市贫困户建档立卡材料、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学历认证材料(有二维码标识)、近期正面免冠彩色1寸照片,以及相应岗位所需的其他证书和材料。(所有证件的原件在面试前核验)。
1)应聘人员须在2020年7月31日前取得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及教师资格证书或教练员资格证。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的,视为应聘人员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2)符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等七部委《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要求的2020年高校毕业生的教师资格证书可于入职后一年内取得,无法如期取得的,予以解聘。
3)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延迟毕业的2020年高校毕业生,可凭高校证明延期至2020年12月31日(延期毕业的,需承诺在办理入职手续时符合事业单位招聘有关要求)。
4、报名注意事项
应聘人员报名登记表所填内容及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有不符合事实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或不予以聘用。如聘用后经查实弄虚作假的,立即取消聘用资格和办理相关解聘手续,报名材料不退还。
(二)资格审查
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对报名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公开报名后招聘岗位数与应聘该岗位经初审符合条件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则相应减少招聘岗位。
(三)考试
考试由笔试、面试两部分组成,各部分满分均为100分,其中笔试和面试成绩分别按40%、60%计入综合成绩。依据“四舍五入”法,综合成绩折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1.笔试
(1)笔试方式:采取闭卷的形式。
(2)笔试内容:以岗位专业知识为主兼公共基础知识。
(3)笔试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4)注意事项:应聘人员凭准考证和本人居民身份证进入考场考试。
(5)成绩公布:笔试成绩通过海口市旅文局网站、海南才市招聘网站、海南才市招聘微信公众号公布。
2.面试
笔试结束后,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笔试情况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并在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底的次序,以招聘岗位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未达到1﹕3面试比例的岗位,按实际合格人数组织面试。笔试成绩末位同分的应聘人员,同时进入面试范围。面试人员名单在海口市旅文局网站、海南才市招聘网站、海南才市招聘微信公众号公布。
(1)面试方式:教师岗位面试采取说课和答辩方式进行,分数比例各占50%;教练岗位面试采取专业技术展示和教学展示方式进行,分数比例各占50%。
(2)面试内容:综合素质和专业技能知识。
(3)面试时间及地点:以网站、微信公众号通知为准。
(4)注意事项:面试人员凭准考证和本人居民身份证进入考场。
(5)成绩公布:面试成绩通过海口市旅文局、海南才市招聘网站、海南才市招聘微信公众号公布。
报考同一职位的有2名以上考生出现考试综合成绩相同时,其名次排列按以下办法确定: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如笔试成绩再出现相同的,须进行加试,按加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
(四)考察及体检
1.考察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拟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拟录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以及是否需要实行回避原则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考察人选报名材料进行复审。不符合聘用条件出现的职位空缺,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人选。
2.体检
根据考察结果确定体检人选,体检由招聘领导办公室统一组织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在体检结果公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经本人申请复查一次,以复查结果为准。应聘人员经考察或体检不符合要求的,不予聘用。空缺的岗位名额,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人选。
考察和体检人选及结果在海口市旅文局网站、海南才市招聘网站、海南才市招聘微信公众号公布。
(五)确定拟聘人员公示
根据笔试、面试、考察和体检结果,由招聘领导小组确定拟录用人员,并报海口市旅文局党组审核后,拟录人员名单通过海口市旅文局网站、海南才市招聘网站、海南才市招聘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存在争议的,由海口市旅文局负责调查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及时报送海口市人社局。
(六)拟录人选核准
公示期满后,拟录用人员无影响聘用问题的,按规定报送海口市人社局核准。
(七)办理聘用手续
招聘单位凭市人社局出具的录用核准通知书向市委编办申领《空岗卡》,并办理入编手续。被聘用的工作人员试用期3个月(应届毕业生初次就业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五、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的各项纪律规定。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一环节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招聘岗位报考条件或所填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相符、弄虚作假、隐瞒实情等违反招聘规定的,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如聘用后经查实弄虚作假的,立即取消聘用资格和办理相关解聘手续。
本次招聘工作接受海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海口市纪委监督指导和群众监督。
六、联系方式
地址:海口市秀英区长滨路市政府第二行政办公区18号南楼3楼3042室
邮编:571108
联系电话:0898-32854302
监督电话:0898-68725357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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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市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局
2020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