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基本原则与办法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考试、体检、考察及公示等程序,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及名额
(一)招聘岗位
内江市第二社会福利院编外工作人员(非公务员编制、非事业编制)。
(二)招聘名额
24名。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女性年龄在50周岁(含)以下人员,男性年龄在55周岁(含)以下人员,年龄计算时限截止时间为本次报名首日。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工作要求,爱岗敬业,认真负责,踏实肯干,沟通协调能力较强,团队合作、协作意识较强。
4.符合用人单位岗位的其他要求和条件。
(二)岗位数量、条件及工作职责
1.护理员(17名)
(1)学历、技能要求:具有高中(中专、中职)及以上学历,有三年及以上护理工作经验者可适当放宽学历要求;护理专业毕业或持养老护理员等级证书优先。
(2)身体条件:身体健康,体检合格,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无其他不适合本岗位工作的情形。
(3)工作时间:实行轮班制,需夜间值守。
(4)工作职责:负责自理老人、介护老人及介助老人等照料工作,热爱养老护理工作,能吃苦耐劳,具有较强的安全意识和服务意识,具有一定服务意识,并服从单位的管理安排。
2.厨师(6名)
(1)学历、技能要求:具有高中(中专、中职)及以上学历,有三年及以上厨师实操经验者可适当放宽学历要求;持有专业厨师资格证者优先。
(2)身体条件:持有健康证,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无其他不适合本岗位工作的情形。
(3)工作职责:按照食堂管理和食品安全等规范、标准和规定,完成服务对象、职工一日三餐膳食制作、供给,餐厨设备设施管理维护等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3.驾驶员(1名)
(1)学历、技能要求:具有高中(中专、中职)及以上学历,有五年及以上驾驶经验者可适当放宽学历要求;须持C1以上等级驾驶证,驾驶经验较丰富,无重大交通事故记录。。
(2)身体要求:身体健康,体检合格,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无其他不适合本岗位工作的情形。
(3)工作时间:实行行政班制。若出现需要处置的事务,须随时到岗提供服务。
(4)工作职责:负责完成单位的派车任务要求,做好车辆的维护、保养工作,保持车辆常年整洁和车况良好。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聘用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
2.有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
四、工作地点
内江市第二社会福利院(四川省内江市资中县重龙镇桥北西路57号)。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一)现场报名
根据疫情防控需要,现场报名者需要预约时间并应如实告知近期活动轨迹和身体健康情况,且不属于因疫情隔离、接受医学观察、从疫情高发地区返回居家隔离未满14天的人员,按预约时间来访时应佩戴外科医用口罩、接受体温检测,如未佩戴口罩或者体温检测异常以及未预约现场报名者不予接待。应聘者可下载《内江市第二社会福利院招聘临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也可到报名现场填此表。报名者应真实、准确填写报名表上各项内容,并粘贴本人近期彩色免冠正面1寸证件照片。同时提供应聘岗位所规定的基本条件和资格要求的各种证书和证明,包括本人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取得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资格证以及相关专业技术评审等资料。
报名时间:2020年7月9日至7月17日。
报名地点:内江市第二社会福利院办公室(地址:资中县重龙镇桥北西路57号)。
联系人:罗玲联系电话:13398115223
(二)网络报名
报名者下载《内江市第二社会福利院招聘临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填写好后,在报名时间内将电子档报名表发送至指定邮箱:363606576@qq.com。同时,相关证书证件信息及相关证明以照片形式打包发送至该邮箱。
(三)资格审查
由内江市第二社会福利院招聘工作组负责审查应聘者条件与职位条件是否相符,确定参加考试人员名单。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职位要求情形的,均可取消其应聘资格。
六、考试
通过面试的方式,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举止仪表、与岗位匹配条件等。
考试地点:内江市第二社会福利院二楼小会议室。
七、体检
体检人员根据招聘岗位数量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参照国家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进行。统一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合格的,方可进入公示环节,未按时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按规定依次等额递补人选。
八、考察
体检合格人选由内江市第二社会福利院进行考察,未能通过考察的不予聘用。因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在已参加面试人员内依次等额递补。
九、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聘人选,在内江市第二社会福利院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十、聘用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招聘单位报到。拒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一经聘用,自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依法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十一、薪酬待遇
(一)工资待遇:根据工作岗位确定,岗位工资均不低于全市最低工资标准。
(二)平常有值班、加班、差旅补助。
(三)按国家规定购买社会保险。
十二、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市纪委监委驻市民政局纪检监察组、市民政局机关纪委负责加强监督,确保招聘工作有序规范开展。
监督电话:0832-2040835;0832-2174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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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江市第二社会福利院
2020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