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计划
招聘计划81名。其中,县第一中学30名、县第二中学35名、县第四中学(县职业中专)16名,具体岗位情况见《江华瑶族自治县2020年公开招聘高中(含职业中专)教师岗位表》。报考人员可通过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rsj.yzcity.gov.cn/)、江华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jh.gov.cn)、“江华人社”微信公众号查阅相关信息。
三、招聘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4年6月1日至2002年6月1日期间出生);
(四)学历条件:
最低学历为本科。
(五)教师资格条件:
(1)县第四中学(县职业中专)的汽车、酒店管理、信息技术、医卫等4个岗位对教师资格不作要求,其余岗位须取得相应学段(含以上学段)、学科教师资格证。
(2)报考高中和县职业中专语文、数学、英语、音乐、体育、学前教育、心理学岗位须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且教师资格证的任教学科与招聘岗位学科一致。
①任教学科为体育与健康、生物的,可以报考生命与健康常识任教岗位。
②任教学科为体育与健康的,可以报考体育任教岗位。
③任教学科为思想政治的,可以报考道德与法治任教岗位。
(3)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司法部、农业农村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精神,凡符合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和教师资格认定关于思想政治素质、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等要求的高校毕业生,可以报名参加本年度教师招聘,实施先上岗从事教育教学相关工作,再参加考试取得教师资格。适用于2020届全日制高校毕业生,以及2018、2019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可以先报名考试,但须聘用后一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否则可依法解聘。
(六)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
(七)具备各岗位所需的其他具体条件(见附表)。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近3年内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弄虚作假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江华瑶族自治县的在编教师以及暂未入编的特岗教师;以及有法律规定不得招录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及要求
按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及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网上报名。
2.报名时间:2020年7月18日至7月20日(报名截止时间:2020年7月20日下午6点00分)。
3.现场报名地点:
报考县第一中学的考生到县第一中学图书馆二楼办公室报名;
报考县第二中学的考生到县第二中学图书馆4楼办公室报名;
报考县第四中学(县职业中专)的考生到县职业中专实训楼二楼汇报室报名。
4.网上报名:
报考县第一中学教师岗位的考生请下载相关表格并上传报名所需材料图片至县第一中学奉华老师处。(招聘教师QQ群号:921522660,二维码附后)。
报考县第二中学教师岗位的考生请下载相关表格并上传报名所需材料图片至县第二中学阳成老师处。(招聘教师QQ群号:792213945,二维码附后)。
报考县第四中学(县职业中专)教师岗位的考生请下载相关表格并上传报名所需材料图片至县第四中学(县职业中专)潘文老师处。(招聘教师QQ群号:306387846,二维码附后)。
5.报名要求:
报名时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或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和相关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和3张近期同底1寸彩照【应届毕业生带“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空白件至少3份)、“毕业生推荐材料”(含毕业学校出具并盖学校公章的学业成绩单)】。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对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6.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包括报名时资格初审、面试前资格复审、聘用前资格终审,并贯穿招聘考试工作全过程。资格初审合格者,填写《江华瑶族自治县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
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填写。所学专业已列入《2020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但未列入招聘岗位专业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2020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但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相近的,由用人单位提出意见,县招录(聘)领导小组认定是否可以报考。专业要求审核参照《2020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进行。
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对有疑义的国民教育学历(学位),以省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对有疑义的党校学历(学位),以省委组织部认定的结果为准。
报考人员报考岗位要求的毕业证或学位证,以及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必须在2020年8月20日前取得(其中,已有教师资格证认定机构出具受理凭证的考生,由于发证机构的原因暂未拿到教师资格证的,提供发证机构出具相关证明即可)。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聘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招考岗位。
(二)笔试
1.笔试开考比例:
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岗位报名人数的比例不得低于1:3。对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报名人数未达到笔试最低开考比例,经县人社局批准后,取消、核减相应岗位招聘计划或降低开考比例,有关事项另行公告。报考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可在规定的时间内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或退考。凡经批准降低笔试开考比例,或实际笔试参考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按照招聘计划1:2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但参考人员笔试成绩须达50分以上(含50分)或达到同一岗位参考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面试。
2.笔试内容:
高中教师岗位(含县职业中专语文、数学、英语、音乐、体育教师岗位)为高中课程相应学科知识。
县第四中学(县职业中专)汽车、酒店管理、信息技术、学前教育、心理学、医卫教师岗位为现行职高课程相应学科知识。
笔试实行百分制。
3.笔试考点及时间:
报考县第一中学教师岗位:
地点:县第一中学;时间:2020年7月24日上午8:30-10:30
报考县第二中学教师岗位:
地点:县第二中学;时间:2020年7月24日上午8:30-10:30
报考县第四中学(县职业中专)教师岗位:
地点:县职业中专学校;时间:2020年7月26日上午8:30—10:30
4.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及地点:
报考县第一中学、县第二中学教师岗位的人员于2020年7月22日至7月23日凭本人身份证分别到县第一中学图书馆二楼办公室、县第二中学图书馆4楼办公室领取。
报考县第四中学(县职业中专)教师岗位的人员于20207月24日至7月25日凭本人身份证到县职业中专实训楼二楼汇报室领取。
5.笔试成绩公示时间及地点:
县第一中学、县第二中学、县第四中学(县职业中专)笔试成绩公示为当天17:00,地点为相应考点现场。
(三)面试
1.面试名单公示时间:
县第一中学、县第二中学、县第四中学(县职业中专)笔试完后的当天确定面试名单并公示,地点为相应考点现场。
2.面试时间及地点:
报考县第一中学教师岗位:
地点:县第一中学多功能报告厅;集合时间:2020年7月25日上午7:00-7:30。
报考县第二中学教师岗位:
地点:县第二中学;集合时间:2020年7月25日上午7:00-7:30。
报考县第四中学(县职业中专)教师岗位:
地点:县职业中专;集合时间:2020年7月27日上午7:00-7:30。
3.面试方式:
面试实行百分制,考生以抽签形式确定面试顺序,按顺序依次进行。每位考生备课时间为30分钟,面试时间为10分钟。
音乐、体育、美术、汽车、酒店管理及县第四中学(县职业中专)信息技术教师岗位的面试包含专业技能展示(60分)和说课(40分)两个环节。县第四中学(县职业中专)音乐教师岗位专业技能展示为钢琴;县第一中学体育教师岗位专业技术能展示为篮球,县第四中学(县职业中专)体育教师岗位专业技能展示为篮球。其他教师岗位面试均采取说课方式进行。
4.面试对象:
(1)对于笔试开考比例达到1:3的招聘岗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聘计划1:2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
(2)凡经批准降低笔试开考比例,或笔试实际参考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按照招聘计划1:2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但参考人员笔试成绩须达50分以上(含50分)或达到同一岗位参考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面试。
如出现末位入围面试人员笔试成绩相同的,则一并入围面试。
笔试后,如被确定为面试对象,无特殊原因不缺席面试。
当出现报考人员因特殊原因放弃面试资格或资格复审未通过的情况,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但不实行跨岗位调剂。
对参加面试的人员未达到面试比例又无递补对象的,面试对象可按实际人数确定。实际面试人数未达到1:2面试比例的,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方可确定为体检对象。
面试完成后,当场公布面试成绩,并计算出综合成绩进行公示,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拟体检人名单,与入围体检者签订就业协议书或与非应届大学毕业生签订聘用意向书。
(四)成绩合成
县第一中学、县第二中学教师岗位: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县第四中学(县职业中专)教师岗位: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笔试和面试成绩都相同的,须进行面试加试,加试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五)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同时,根据《关于把毒品尿液检测纳入国家公职人员体检内容的通知》(永禁毒办〔2020〕25号)要求,将毒品尿液检测纳入体检范围。毒品检测呈阳性的人员,不予聘用。【县第四中学(县职业中专)的汽车、酒店管理、信息技术、医卫等4个岗位教师资格证不作要求的考生须加试心理健康测试。心理健康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体检结论公布之日起7日内向用人单位提交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六)考察
考察对象为体检合格人员。考察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组织实施,重点考察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同时对其进行报考资格复查。
(七)公示
招聘工作各阶段结果面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各界及考生的监督。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反映的,由县教育局及其用人单位调查核实,并依规进行处理。
(八)岗位聘用
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人员,由招聘单位填写《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录取(聘用)人员登记表》,按程序办理进人手续。招聘单位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并由县教育局进行合同鉴证。
入围体检名单公布后,因体检、考察、公示等不合格或放弃等情况造成的招聘计划空缺,不进行递补。
五、纪律与监督
1.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行回避制度。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秘书、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组织公开招聘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必须回避。
2.整个公开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纪检、人大、政协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考生考试作弊或弄虚作假的,视情节轻重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已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对工作人员徇私舞弊违反招聘纪律的,视情节轻重,调离工作岗位或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六、其他事项
1.报考人员应保持报名时所填通讯方式畅通,并及时了解招聘部门发布的有关信息,因本人原因影响其招聘考试结果的,由本人自行负责。
2.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3.经本次公开招聘聘用后放弃的人员,5年内不得参加我县组织的公开招聘教师考试。报考人员报考有最低服务年限限制的岗位,一经聘用后,在服务年限内不能调离本县,否则予以辞退。国家政策规定的受聘人员可以随时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的情形除外。
4.根据疫情防控要求,请报考人员严格履行防疫义务,按照各阶段考务工作通知要求,落实防疫措施,提供相关证明,配合做好防疫检查和处置等相关工作。考生应提前做好居民电子健康码申领工作(微信搜索“湖南省居民健康卡”公众号,关注后添加健康卡)。如居民电子健康码为红码或黄码,不得进入考点考试。考生在往返考点途中和考试期间须全程佩戴口罩,做好自我保护,注意个人卫生,与他人保持安全距离。
本次招聘政策由江华瑶族自治县公开招录(聘)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县教育局人事股:0746-2323196
县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0746—2317800
江华一中:0746-2310295 18574617201(奉老师)
江华二中:0746-2322001 13874682078(阳老师)
江华职中:0746-2322857 15274617513(潘老师)
监督电话:县纪委监委驻县委组织部纪检组0746-2320811
县纪委监委驻县教育局纪检组0746-23273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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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华瑶族自治县教育局
2020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