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轻工业高级技工学校创办于1978年7月,为江西省教育厅直属院校、正处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公办国家重点技工学校。学校位于宜春市袁州区环城南路199号,占地面积210亩,建筑面积56441.6平方米,在校学生近4000人,开设模具制造、机电、汽车修理、数控加工、电子商务、动画制作、会计、幼儿教育、室内设计等专业。学校被评为宜春市文明单位、宜春市综治工作先进单位、全省技工院校工作先进单位,2010年6月学校被教育部、人社部授予“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德育工作先进集体”称号,2013年5月至今为江西省文明单位。因学校发展需要,我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高层次人才。
二、招聘岗位、人数、条件
见附件
备注:1.国(境)外学历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2.以上岗位条件中专业名称后括号中的数字为学科专业代码;
3.限应届毕业生报考的岗位,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即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2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也可报考。
三、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0年7月31日止。
2.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老师,电话:0795-3297398,报名电子邮箱:284899256@qq.com
学校网址:www.jxqgjx.cn
通信地址:江西宜春袁州区环城南路199号崇德楼109(邮编:336000)
3.报名要求
以电子邮件方式报名。(1)本人如实填报招聘报名表(见本公告附件),每人仅限报考1个岗位;(2)将本人身份证、本科及以上学历证、学位证、资格证及岗位要求的证件原件及学信网打印带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扫描成电子版。原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还应提供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3)将以上扫描件、报名表及本人电子简历放在一个文件夹里,并将文件夹打包压缩,文件名为“×××应聘×××岗位”;(4)压缩包发送至报名邮箱,并电话确认。
4.请报名人员仔细对照所报考岗位条件要求,不符合岗位条件要求者,请勿报名和参加考试,已参加考试的,成绩一律无效。要诚信报考,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资格和聘用资格。
5.各岗位符合条件的报名应聘人员与拟招聘人数的比例不得低于3:1,若低于此比例,则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
四、资格复查与考核
1.资格复查:
资格复查需携带(1)身份证、本科及研究生毕业证、学士和硕士学位证、资格证书及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应届毕业生提供研究生在读证明(或《就业协议书》或毕业生就业推荐表);(2)学信网查询生成有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硕士研究生),应届生提供学籍验证报告;(3)个人简历;(4)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同底照片3张(反面注姓名);(5)原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还应提供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资格复查具体时间将通过学校网站公告、邮箱或电话告知考生。若无法联系错过面试时间将取消考试资格。
2.考核方式:
(1)各岗位考核方法
财务科会计、纪检监察审计岗位采取专业测试加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成绩各占总分的50%。
室内设计教师岗位采取试讲、专业测试、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成绩分别占25%、25%、50%。
其它岗位采取试讲加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成绩各占总分的50%。
(2)笔试要求
凡是招聘人数与符合岗位条件的报名人数比例超过1:5的岗位,需先进行笔试,并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该岗位招聘人数1:5的比例确定入闱考核人员,其笔试成绩不计入考核总成绩。笔试出题范围包括政治理论、法律基础、逻辑判断、基本常识、公共礼仪、时事政治等内容。
(3)试讲、专业测试、结构化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试讲主要考核应试人员教育教学能力和专业知识能力,结构化面试主要考核应试人员的职业道德、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分析解决专业问题能力等综合素质,专业测试主要考核应试人员的专业基本知识。
(4)考核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及要求另行通知。
(5)若某岗位全部应聘人员的总成绩均未达到70分,则取消相应岗位招聘计划。若某岗位实际到校参加面试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比例小于3:1,且该岗位所有考生的总成绩均未达到75分时,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五、体检、考察、公示
1.根据考核总成绩,按岗位招聘人数从高分到低分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的对象。考核总成绩相同时,则根据结构化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的对象。
2.应聘人员的体检在我校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检查标准参照《江西省申报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试行)》(赣教发〔2010〕09号)执行,要求身心健康。
3.学校组织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主要考察政治品质、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
4.对考察合格人员经研究确定后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5.因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考生主动放弃聘用资格等原因产生的岗位空缺,可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一次,其他情况一律不递补。
六、聘用、待遇
经考核、体检、考察、公示合格者,按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纳入事业编制管理,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按规定予以解聘。
七、其他
1.2020年应届毕业生需于2020年7月31日前取得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否则不予聘用(受疫情影响需延期毕业的,按照教育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2.聘用后须服从学校工作岗位安排。聘用人员在本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含试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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