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和名额
招聘专职党建信息员5人。
二、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意识和大局观念强,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吃苦耐劳,遵纪守法;
(二)30周岁以下(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体貌端正;
(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四)热爱党建工作,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录用体检标准;
(五)政治面貌是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的笔试(百分制成绩)可加5分,需在报名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六)有以下情形之一者,取消聘用资格: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受到党纪政务处分尚未过处分期的,曾被开除公职或被招聘单位开除的人员;
2.有涉黑涉恶行为的;
3.因涉黄、涉赌、涉毒受到行政处罚的;
4.加入邪教组织、组织或参与非法宗教活动的;
5.有恶意失信行为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至今未撤销的;
6.丧失行为能力的;
7.有其他不适合从事党建工作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公布公告、自愿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政审、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0年7月10日—2020年7月17日(工作时间:9:00-18:00,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党群工作部(宜春经开区客商服务中心大楼801室)。
3.报名咨询电话:0795-3918598,15079556850。
4.报名注意事项:
①报名时填写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2份;
②报名时携带本人近期1寸免冠照片2张,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及有关荣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
5.资格审查和面谈: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宜春经开区党工委党群工作部与应聘人员面谈,应聘人员应对本人在报名表中填写的信息真实性负责,虚假信息一经查实,即取消本次应聘资格。
6.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1。
(二)笔试
1.考试形式:根据岗位需求,笔试内容为基层党建工作相关知识及写作,采取闭卷形式进行,卷面满分为100分。
2.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面试
1.根据笔试成绩的总分按2: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进入面试,入围最后一名分数相同者一并进入。
2.面试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应聘人员胜任岗位所必备的专业素质和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人际沟通能力、应变创新能力等。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和政审
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计算总成绩,按岗位需求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对象。如总成绩出现同分,则以笔试分高者为体检对象,体检费用自理。如遇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者,以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
体检合格后由宜春经开区党工委党群工作部组织政审。主要了解政审对象的政治面貌、思想品德、现实表现、遵纪守法等情况,政审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五)公示和聘用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或经开区微信公众号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入职手续。招聘人员属劳务派遣工作人员,非公务员身份,非事业编制,录用后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务合同,并由劳务派遣公司派遣到党群工作部工作,服从劳务派遣公司和党群工作部的管理。
招聘人员试用期为两个月,首次派遣期为一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工资待遇每年5.5万元(含劳务派遣公司服务管理费、单位和个人“五险一金”缴纳部分)。
四、管理办法
1.对聘用人员实行双重管理制,由劳务派遣公司和党群工作部负责管理考核。
2.派遣期满,劳务派遣公司与党群工作部协商一致的前提下续签派遣协议,未与党群工作部书面续约的视同自动解约,劳务派遣人员由劳务派遣公司召回并按合同规定解除劳动关系。
3.劳务派遣人员违法、违纪的,由劳务派遣公司随时召回解除派遣,党群工作部不予经济补偿。
4.派遣期满不再续约或自动解除派遣关系的按《劳动合同法》和派遣协议处理相关事项。
本公告由经开区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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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党群工作部
2020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