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四)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具备岗位要求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七)35周岁以下(1985年7月以后出生),学历要求博士研究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考试、事业单位招聘中曾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的人员;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范围
社会在职人员。
三、招聘职位及具体要求
详见《国家外汇管理局外汇研究中心公开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人员将填写好的《国家外汇管理局外汇研究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和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等扫描件以附件方式发至电子邮箱(hr_safeferc@sina.com),邮件及附件标题按“姓名+报考岗位+所学专业+毕业院校”格式注明。报名截止日期为2020年8月7日00:00。
(二)资格审查
根据报考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笔试人选。届时以电话或电子邮件方式通知笔试者本人。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三)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方式,由国家外汇管理局外汇研究中心统一组织实施,主要测试报考者履职所需的基本能力和综合素质。笔试不指定教材、参考资料。
(四)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拟聘用岗位人数1:5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不足1:5的按实际进入人数计算。具体事项将以电话或电子邮件方式通知。
(五)体检
根据考生面试考核分数达到优秀(85分及以上)从高到低的顺序,原则上按照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
(六)考察
根据体检合格人员面试考核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原则上按照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员名单。
(七)公示和聘用
根据体检和考察合格人员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1:1的比例确定拟聘用人选,名单在国家外汇管理局网站(www.safe.gov.cn)以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公示,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选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有关手续,福利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五、注意事项
(一)每位报名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专业类别为报考者已经取得的最高学历对应专业。
(二)新聘用的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三)请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关闭号码拦截功能。因通讯不畅无法联系本人的,后果自负。
公开招聘咨询电子邮箱:hr_safeferc@sina.com
联系人:010-68402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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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外汇研究中心
2020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