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基本条件
(一)热爱幼教事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会说普通话,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条件。
(二)具有海盐县户籍(以2020年7月23日的户籍为准)的女性,42周岁以下(1978年7月23日以后出生),在报名前取得高中及以上学历。
(三)已经是海盐县教育局下属公办幼儿园编外岗位合同工的不在本次报考范围之内。
二、招聘学校与人数情况(见附件2)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组织考试、体检、考核、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办法:直接到意向幼儿园进行报名登记及资格初审,每人限报一所幼儿园。
新冠病毒防疫工作的需要,幼儿园现场报名需填写《防疫健康申报表》,通过微信(或下载钉钉)扫一扫,填写好防疫健康申报后,佩戴口罩并配合工作人员测温并出示嘉兴健康码,听从现场工作人员引导(前14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及新疆乌鲁木齐旅居史或国(境)外旅居史的人员提供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或既往血清特异性IgG抗体检测阳性)的证明材料。
(二)报名时间与地点:7月27日—8月3日(上午8:30—11:00,下午2:00—4:30),到各公办幼儿园现场报名(地址见附件2)。
(三)面试与录取办法
1.幼儿园初审与初试。幼儿园资格审核小组对报名人员进行初审,并确定参加面试对象。资格审查通过后由幼儿园先组织初试,如报名人数超过该园招聘岗位数1.5倍以上的按招聘岗位数量1:1.5(单数五入取整)上报名单。
2.教育局复查与面试。县教育局组织资格复查,8月14日(初定,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组织进行结构化面试,每人回答二个问题,限6分钟内完成。
3.录取办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低于70分者,不予录取。面试成绩超过70分及以上者,以幼儿园为单位,根据面试成绩高低依次录取;如该园录取名额不足,在服从调配的人员中按面试成绩高低依次录取;如有拟录取人员自动放弃或体检不合格者出现岗位空缺的,可按上述方式递补。
(四)体检与考核
1.体检。考试结束后,各职位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2.考核。考核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因体检、考核不合格或本人放弃等原因,可以依次递补。有关递补工作截止到2020年8月25日。逾期,则不再递补。
3.公示与录用。考核合格后,按规定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并公示,公示期为七天。公示期内有异议,并经查实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取消录用资格;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报名时应提供的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提供材料截止时间到报名结束,逾期不受理):
(一)本人最高学历毕业证书;
(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
(三)报名者认为能够证明本人具有相关工作能力的证书材料(如育婴师证、保育员等级证书、健康管理师证、营养师证等);
(四)本人近期免冠一寸彩照一张。
五、其它
1.本通告未尽事宜,由县教育局会同人社局按有关规定研究执行。
2.咨询电话:0573---86027037、860224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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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盐县教育局下属公办幼儿园公开招聘编外岗位合同工(保育员)报名表.docx
海盐县教育局下属公办幼儿园公开招聘编外岗位合同工(保育员)计划表.docx
海盐县教育局
2020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