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思想品行端正,政治素养好。
(二)热爱残疾人事业,具有亲和力,擅长与儿童沟通,责任心强。
(三)有较强的专业技能和专业理论及活动组织能力。
(四)身心健康,年龄35周岁以下(1984年7月27日后出生)。
(五)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允许报考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岗位条件简介
见附件
备注:报名结束后,如音乐学专业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则核减此招聘名额,被核减的招聘名额调剂到康复治疗学、特殊教育专业。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招聘工作按照报名及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招聘过程中将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应聘人员须认真落实防疫要求。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及时间
线上报名:将报名材料发送至邮箱:byclkfzx@163.com。
联系人:张瑜联系方式:18796679600
报名时间:2020年7月27日--7月31日,截止7月31日下午18:00。
2、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期间,县残联安排专人提供电话咨询。应聘人员须提供学历(学位)证书、资格(资质)证书、身份证等证件的扫描件,填写《2020年宝应县残疾人康复中心招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打包发送至上方联系邮箱。
(2)按目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应聘人员报名成功后即需申领“苏康码”,面试当天“苏康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进入考点参加面试。
3、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县残联将安排专人,根据本简章规定的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条件,依据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通知参加面试。
(二)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采用百分制计分,按规定考生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否则不得进入体检环节。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
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比例,按照面试分数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工作由县残联统一组织。
(四)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的考察工作由县残联组织实施,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等出现计划缺额时,均按应聘人员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
考察合格者,拟聘用人员名单将按规定在有关网站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和考生监督。
(六)聘用
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办理聘用手续。获准被聘用的人员如与有关单位签有劳动合同(聘用协议)或存有其他人事劳动关系,在正式聘用前,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处理。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
四、聘用管理及待遇
聘用后设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月工资实发数2200元,并按规定缴纳保险;对非宝应籍人员,试用期间给予伙食和租房补贴。试用期考核合格后,由县残疾人康复中心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待遇按县残疾人康复中心编外人员工资标准执行,综合年薪不低于6万元,并缴纳五险一金。
五、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聘纪律,严格秉公办事,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监督,及时公布面试、体检、考察情况,并将拟聘用人员名单予以公示。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增强招聘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特设立监督举报电话:宝应县纪委监委第七派驻纪检监察组0514-88293621。
本简章由宝应县残疾人联合会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14-88200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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