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重视师资队伍建设,现有专兼职教师1034人,副高以上职称教师164人,具有博士、硕士学位教师318人,双师素质比例达90.4%。为建设一支高层次、高水平、富有创新能力的师资队伍,按照省、市事业单位招聘有关规定和关于高校人员控制总量的有关文件要求,学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满18周岁(2002年8月10日以前出生),拥护党的领导,自觉遵守党纪国法,政治思想素质好,品行端正。
(二)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学习成绩优良,具有与岗位相适的专业知识、能力。
(三)年龄要求:
初级岗位40周岁以下(1979年8月10日以后出生),其中具有三年以上工作经历的初级岗位年龄放宽到45周岁以下(1974年8月10日以后出生);
中级岗位45周岁以下(1974年8月10日以后出生),其中具有三年以上高校工作经历的中级岗位年龄放宽到50周岁以下(1969年8月10日以后出生);
急需紧缺的高层次人才专业岗位不作年龄限制。
(四)具备引进或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1.应聘人员需提交身份证、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下载打印的学位认证报告(备案表和认证报告需报考人自行通过上述网站提前申请打印)。留学归国人员还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成绩单翻译件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招聘岗位有研究方向要求的需提供毕业学校研究生院出具的研究方向证明、学业成绩单和毕业论文等。学历学位证书及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均须在2020年7月31日之前取得。
2.面向高校毕业生招聘岗位是指国家规定择业期内(二年)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以及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境)内高校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含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以报考限高校毕业生的岗位。
3.在职人员应聘的,需提交由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招聘岗位对工作经历有明确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供工作单位出具的从事所学专业工作经历的证明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的从事所学专业工作单位缴纳养老保险情况的证明。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日期截止到2020年8月10日。
4.招聘岗位有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供相应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并提供专业技术资格任职证明(相关证件须在2020年8月10日之前取得)。
5.招聘岗位有政治面貌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供所在党组织出具的党员组织关系证明(须在2020年8月10日之前取得,六个月以内开具有效)。
6.招聘岗位有本科专业要求的,应聘人员还需提供国家承认的本科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下载打印的学位认证报告。
7.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应聘的,还需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学生应聘的,还需提供《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8.“双一流”建设高校和2020年QS排名前200名高校名单参照附件5。
(五)有下列情形人员不得报名:
1.曾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在校期间受过院系级以上处分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党纪政务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2.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招考(聘)主管部门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纪律行为的。
3.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在读非应届毕业生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作为条件报名。
4.有恶意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人员名单尚未撤销的。
5.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岗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尚在任职试用期内的。
6.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7.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
二、招聘岗位及具体要求
招聘岗位及具体要求,详见《聊城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第二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和附件2)。
三、报名时间与方式
(一)报名与初审
1.面向高校毕业生招聘岗位
(1)初级岗位
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报名网址:http://www.lctvu.sd.cn。
报名时间:2020年8月10日9:00-8月12日12:00;
初审时间:2020年8月10日11:00-8月12日18:00。
应聘人员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人员在招聘单位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招聘单位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学校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查看网上报名情况,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审核,确认初审结果。学校在报名人员信息提交2小时后进行初审。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网上报名期间,学校提供咨询服务。
(2)博士招聘岗位
采取邮箱报名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则取消应聘资格。请应聘人员将报名材料电子稿及扫描件(详见招聘条件第四条),以压缩包(命名为“2020年博士应聘+岗位名称+姓名”)形式发送至报名邮箱(lczyjsxyzzrsc@lc.shandong.cn),
并与学院确认是否收到邮件(联系电话06358334891)。
报名时间为信息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8月31日16:00。
2.非面向高校毕业生的高中初级岗位
该岗位采用现场报名、现场审核、现场缴费的方式进行,提交的相关报名材料详见招聘条件第四条。
报名地点:聊城市花园北路133号聊城职业技术学院办公楼203室。
岗位报名和资格审查时间:2020年8月13日9:00-8月14日16:00。
(二)缴费
面向高校毕业生的初级岗网上缴费时间:2020年8月10日11:00-8月13日12:00。
面向博士岗位通过资格审查后以工作人员通知缴费时间为准;非面向高校毕业生的高中初级岗位现场资格审查后缴费。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缴费(初级岗专业教师9-23只缴纳面试费用),逾期未进行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面向高校毕业生的初级岗应聘人员缴费成功后须上网打印《聊城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资格审查时使用),专业教师1-8于2020年8月18日9:00-8月21日9:00登录该网站打印笔试准考证。不按时打印相关材料的,责任自负。
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核定的标准,笔试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
报名结束后,对中初级岗位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规定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对紧缺专业岗位报名后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经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批准,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可自愿到聊城职业技术学院组织人事处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发现报考者有弄虚作假、有不符合职位要求情形的,均可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后果由报考者自行承担。在学校主管部门的指导下,由学校负责对进入面试范围的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现场确认及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需按招聘岗位要求,向学校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
四、考试内容和方法
根据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面向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岗位、博士岗位、初级岗(专业教师9-23)、具有研究生学历的中级职称岗位采取直接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
初级岗位(专业教师1-8)和中级岗位(除博士和具有研究生学历的中级职称的岗位外)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
(一)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教学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心理学等专业知识)两部分。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
笔试时间:2020年8月21日上午9:00-11:00,具体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二)面试
面试由学校统一组织实施,专业教师采取试讲方式进行,管理岗位采用结构化面试。
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比例确定。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上述比例的岗位,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
考试结束后,招聘岗位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笔试、面试成绩都相同的,通过加试面试的办法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
各岗位拟确定为考察体检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
按照有关规定,进入面试人员按每人70元标准缴纳面试考务费。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察和体检
考察由学校统一组织实施,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侧重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条件、提供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考察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
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对自动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的面试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聊城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聊城职业技术学院提出聘用意见,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办理备案手续,纳入备案制人员管理。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七、其他事项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面试辅导班。
简章附件与本简章具备同等效力,凡在网上报名的应聘人员均视为同意本简章及附件的相应规定。
本简章由聊城职业技术学院组织人事处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635-8334891、8334328
监督电话:0635-83750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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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第二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高层次人才岗位汇总表.xls
2020年聊城职业技术学院第二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聘须知.docx
2020年聊城职业技术学院第二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双一流”建设高校和2020年QS排名前200名高校名单.doc
聊城职业技术学院
2020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