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四)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9年8月6日以后出生);
(六)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对报考教师岗位的2020年应届高校毕业生以及2018、2019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报名时对教师资格证书暂不作要求,但必须在一年试用期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
本次招聘中面向应届毕业生报考岗位,是指在国内普通高等学校或承担研究生教育任务的科学研究机构中,由国家统一招生且就读期间个人档案、组织关系保管在就读院校(或科研机构)于2020年毕业的学生,以及2018、2019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
在职人员应聘须经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签订就业协议的2020年应届毕业生,经签约单位同意或与签约单位解除协议后,可以应聘。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已纳入阳谷县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编制管理的工作人员、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能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得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应聘。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由我省统一组织招募和选派的“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以下简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完成协议书(合同)规定的服务期限、考核合格,3年内(指2016年、2017年、2018年招募和选派的人员,其中“三支一扶”计划仅限2016年招募人员)报考的,以及阳谷籍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的,实行定向招聘。已享受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该优惠政策。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计划招聘中小学事业编教师230人、实行人员控制总量管理的公立幼儿园教师217人。具体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及条件要求见《2020年阳谷县公开招聘教师岗位汇总表》(表一至三)
三、报名时间和方式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20年8月6日9:00-8月8日16:00
查询时间:2020年8月6日11:00-8月9日17:00
报名网站:阳谷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yanggu.gov.cn)。
报名人员登录报名网站,按要求如实、规范填写个人相关信息,上传本人1寸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片。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人员在单位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单位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考资格。报名必须使用第二代身份证,与考试时的身份证应当一致。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二)单位初审
初审时间:2020年8月6日11:00-8月9日12:00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报名资格初审工作,初审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接听咨询电话和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节假日不休息)查看考生网上报名情况,根据报名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审查,并公布初审结果。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失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进行补充。
(三)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0年8月6日11:00-8月9日17:00
通过网上资格初审的人员,要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缴费的,视为放弃应聘。缴费成功后,应立即下载打印《2020年阳谷县教师招聘报名登记表》、《诚信承诺书》,以备资格审查时使用。2020年8月13日9:00—8月15日24:00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根据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明确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录用考试报名考务费标准问题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18〕1427号)核定的标准,笔试报名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此次招聘专门设置“双一流”高校毕业生招聘岗位15个,采取直接面试、考察的方式招聘,不设考试比例,应聘“双一流”高校毕业生招聘岗位(岗位汇总表三)的考生不收取笔试报名考务费。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应聘人员,先在网上缴费后,由本人或委托他人携带相关证明材料(见《应聘须知》),于8月7日至8月9日到县教育和体育局北楼一楼人事科现场办理确认减免手续。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笔试开考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合并招聘岗位内个别岗位因报名人数不足取消或核减的招聘计划,调剂到该合并招聘岗位内报考比例较高的岗位。取消、核减和调剂的招聘计划及时在阳谷县人民政府网上予以公布。应聘取消招聘岗位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四)资格审查:报名及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具体实施,并对资格审查结果负责。应聘人员要仔细阅读《简章》及附件,填报的相关表格、信息等必须真实、全面、准确。主要信息填报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因信息填报不全、错误等导致未通过单位资格审查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审查单位要严格把握公开招聘政策,认真审核应聘人员报名信息,确保审核公正、公平。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
四、考试内容和方法
根据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应聘岗位汇总表(三)的人员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应聘岗位汇总表(一)、岗位汇总表(二)的人员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县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
1、笔试:笔试内容为教学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等)和学科专业知识(包括学科素养、运用学科知识分析和解决教育教学实际问题的能力)两部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40%和60%。为确保笔试命题质量,根据招聘简章制定命题工作方案,明确相关要求。
笔试时间为2020年8月16日上午。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2、面试:面试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严格按照备案的面试方案组织实施。面试人选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按比例依次确定,并按规定程序面向社会公布。无人参加笔试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和面试人选名单按规定程序,在阳谷县人民政府网上公布。
按照招聘岗位的要求,面试人选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所需提报的材料见《应聘须知》,未按规定时间提交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人员,发放《面试通知书》,不符合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岗位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递补最多进行两次。
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方式及有关事宜另行通知。
根据鲁发改成本[2018]1427号文件核定的标准,面试人员应缴纳面试考务费每人70元。
面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取消聘用资格。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和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考察体检人选。同一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笔试成绩仍相同的,组织进行加试,按加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和考察体检人员名单,在阳谷县人民政府网上公布。
五、考察体检
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或招聘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组成考察工作小组,全面了解应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报的有关材料信息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考察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
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体检一般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凡应聘人员无故放弃考察体检资格,不得再参加本年度我县其他教师招聘考试。拟聘用公示后无故放弃聘用资格的,记入全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因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等情况出现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统一在报名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报名岗位确定应聘单位,其中应聘合并招聘岗位的人员,根据招聘岗位,由应聘人员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自愿挑选应聘单位,总成绩相同的,抽签确定挑选顺序。
应聘单位确定后,由聘用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报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办理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聘用通知书,凭聘用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须在聘用单位最低服务3年。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或应届毕业生在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解除聘用合同。聘用合同一经签订,双方应严格履行。
人员控制总量内招聘的幼儿教师,按照《关于印发山东省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鲁人社发〔2017〕53号)的规定进行管理。
七、其他
(一)此次招聘,由阳谷县教育和体育局具体负责招聘的组织实施,并接受社会监督,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文件和本招聘简章规定执行,如发现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处理。
(二)简章附件与本简章具备同等效力,凡在网上报名的应聘人员均视为同意本简章及附件的相应规定。
(三)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不授权、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四)疫情时期,考生应特别注意阅读附件3《笔试疫情防控注意事项》,严格按照疫情防控注意事项相关要求,做好电子健康通行码的申领使用,近期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管理。对来阳谷前14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或国外旅居史的等相关情况的人员,应于8月1日前向阳谷县疾控有关部门对接申报,按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自觉接受隔离观察、健康管理和核酸检测。凡无法提供通行码及相关检测证明的,将不得进入考场。凡违反我省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其他未尽事宜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159631768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