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通过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公告,再自主组织考核招聘。
二、招聘岗位
招聘专业人才2名。(附件1)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满足应聘条件的人员。
(二)基本条件:
1.政治素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政治思想素质好,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德才兼备。
2.健康状况。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体检合格。
3.学历要求(详见岗位需求)。
4.年龄要求。年龄原则上35岁及以下(1985年1月1日后出生),博士可适当放宽年龄,原则上40岁及以下(1980年1月1日后出生),所学专业与需求专业相同或相近。
5.综合能力。具有较强的人际沟通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文字写作能力和钻研能力,逻辑思维清晰、创新能力强。
(三)否决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本次公开招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6.其他法律规定不得被聘用情形的。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成都市青白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8月21日前。
(2)报名方式:网络报名或现场报名。
网络报名:在规定时间内将简历及相关学历、学位材料扫描件发送至qbjqgmhwlj@163.com
现场报名:在规定时间(非工作日除外)上午9:00-下午17:00将报名材料交至成都市青白江区香岛大道8号现代物流大厦B区11楼成都市青白江区国际贸易和现代物流发展局办公室(1108)。
(3)报名材料:报名者须提交招聘报名表1份(附件2)和相关学历学位材料。
(4)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三)简历初选
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和简历筛选,择优确定进入资格审查及综合考核人员名单。
(四)资格审查
1.审查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审查需提交资料: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居民二代身份证、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等)原件及复印件、毕业生学历证和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学历认证报告(执外国文凭者,需同时提供国家教育部认证的留学学历、学位证明原件)、工作经历相关证明材料。
3.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报考人员如弄虚作假或隐瞒有关情况骗取综合考核或聘用资格,将随时取消其综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者本人承担。逾期未进行资格审查者,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审查不合格者自动失去综合考核资格。
(五)综合考核
综合考核分为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其中,笔试满分100分,面试满分100分,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笔、面试单科成绩设置最低合格分数线70分,总成绩设置最低合格分数线80分,单科或总成绩低于最低分数线者不得进入体检环节。若招聘岗位均低于最低分数线,则该岗位空缺。
综合考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成绩公示
按照“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折算综合成绩(折合分数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并于2020年8月29日前通过青白江区公众信息网、青白江区国贸和物流局官方网站(http://www.qbj.gov.cn/qbjq/c136375/qgmwlj_index.shtml)“通知公告”栏予以公布并进行为期5天的公示。
(七)体检名单公布
按照应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低的顺序确定名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笔、面试单科成绩低于70分或总成绩低于80分者不得进入体检环节。
体检名单于2020年9月11日之前通过成都市青白江区国际贸易和现代物流发展局官方网站予以公布。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及《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规定执行。体检由我局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承担。
进入体检人员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复检由我局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可按照该招聘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最多进行一次。
(八)考察。在体检合格之后进行考察,对考生本人的思想、工作、作风、工作、学习及遵纪守法情况进行考察。因个人原因导致无法对其进行考察或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九)结果公示
体检合格且考察通过者由我局确定为拟聘人员。结果将在成都市青白江区国际贸易和现代物流发展局官方网站“通知公告”栏进行为期5天的公示。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我局将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十)聘用。组织拟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劳动合同。未经我局同意,逾期未签者,视为自动放弃。因上述原因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凡被聘用的人员,按国家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聘用人员薪酬待遇按照区国贸和物流局专业人才薪酬体系标准执行,年收入不低于10万元。
五、其他事项
(一)邀请区纪委监委派驻区发改局纪检监察组对本次招聘工作全程监督。
(二)本次招聘在区人社局的全程指导下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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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青白江区国际贸易和现代物流发展局
2020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