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简介
国家统计局罗平调查队是国家统计局的派出机构,为正科级单位,现有编制数为8人。
主要职能:为政府决策及社会需求提供城市、农村社会经济调查信息和企业调查信息。常规统计调查、专项统计调查、快速反应制度调查、重大经济社会问题调查、经济分析研究、统计信息咨询服务。
地址:罗平县振兴街32号(原县政府院内)。
二、招聘原则及程序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综合评定,择优聘用。
三、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岗位为统计调查岗位,招聘人数1名。
四、报名条件
(一)报考者应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思想品行,作风正派,与其他单位无劳动合同关系。
2.具有国民教育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经济管理、统计、会计、计算机、文秘等专业;特别优秀者,其他专业也可报名。
3.年龄在18-35周岁。
4.身体健康,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
5.能熟练运用Word、Excel、windows等操作软件,能熟练进行文字录入和编辑。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2.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3.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
4.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
五、报名时间
2020年8月3日至8月7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2:30至5:30)。
六、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参加招聘人员到国家统计局罗平调查队报名。
联系人:李本庆,联系电话:17688031028
参加招聘人员报名时须持本人简历、身份证(或户口本)、毕业证、原件及A4规格复印件各1份(所提供的证书、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同时携带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
七、资格审核
由国家统计局罗平调查队进行资格审核
八、组织面试
面试由国家统计局罗平调查队组织,根据报名情况、资格审核情况,结合岗位需要,综合分析学历、经历等情况确定面试人员,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九、体检及聘用
通过面试的人员须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十、其它事项
(一)所招人员签订二年制劳动合同,合同到期后,根据工作情况续签合同。
(二)聘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合格后正式录用,与国家统计局罗平调查队签订合同,两年一签,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
(三)试用期工资为每月2000元,正式录用后工资为每人每月3000元(含保险)。
(四)本公告由国家统计局罗平调查队负责解释
国家统计局罗平调查队
2020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