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条件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
二、招聘岗位、要求和人数(详见附件)
三、招聘资格条件
(一)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能胜任相应岗位需求。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被机关事业单位辞退、解聘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
6.有其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
7.有传染病或精神类疾病的。
四、招聘程序
(一)现场报名
1.时间:报名时间:2020年7月8日至2020年7月17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
2.地点:成都市郫都团结街道卫生院院办公室(成都市郫都区团结街道上河街156号)。
3.所需材料:在规定时间内本人必须亲自到办公室交纸质简历,不接受网络报名及代交简历,报名时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应该真实完整,需携带本人简历一份、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机构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从业相关证件。以上证件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4.每人仅限报1个岗位。报考人员提供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报名资料提供不完整者,或提供虚假个人资料和信息者,将取消应聘资格。
(二)资格审查
报名截止后,医院将根据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和业绩审查,确定参考人员名单,届时将电话通知参考人员。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三)考核方式
考试分为笔试与面试。
五、考核通知
考核时间、地点及其它事宜在报名时间结束后另行通知,请报考者保持通讯畅通。未按规定要求参加考核的,视作自动放弃。
六、确定拟聘人员
根据应聘人员考核综合表现择优确定拟聘人员。
七、其他
(一)本公告由郫都区团结街道卫生院负责解释。
(二)本次招聘报名、考试不收取任何费用。
(三)咨询电话:028-87951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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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郫都区团结街道卫生院
2020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