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1.学历:全日制国民教育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包含2017年起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的非全日制研究生);
2.学位:硕士及以上学位。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热爱祖国,遵纪守法,作风正派;
2.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3.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5年8月1日及以后出生);
4.身体健康。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2020年8月1日前被普洱市组织、人社部门批准录(聘)用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事业单位聘用的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无论是否办理辞职手续),无论是否办理辞职手续,不含因提升学历层次就学办理辞职手续的人员;
3.2020年8月1日前被普洱市各级事业单位通过紧缺人才招聘签订就业协议的毕业生;
4.2015年-2019年在普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浪费考录资源尚在禁考时限的人员;
5.普通高校全日制在读的非2020年毕业生;
6.现役军人;
7.具有法律规定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户籍、性别、民族要求不限。
二、招聘岗位及专业要求
(一)招聘岗位
1.普洱市财政局政府债务管理中心专业技术人员1名;
2.普洱市财政局金融合作中心专业技术人员1名。
(二)专业要求:财政税务类、金融学类、经济学及经济贸易管理类专业。
三、招聘流程
(一)报名
1.报名截止时间:2020年8月14日下午6时止。
2.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
应聘者持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科毕业成绩、在校获奖情况、取得资格证书、个人简历(小一寸电子照片)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普洱市财政局机关党委办公室(人事教育科)报名(思茅区茶城大道67号713室,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
(2)邮箱报名
应聘者将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科毕业成绩、在校获奖情况、取得资格证书、个人简历及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版发至普洱市财政局机关党委办公室(人事教育科)邮箱(398454054@qq.com)。
(二)资格审核
1.资格审核截止时间:8月17日上午8时至8月20日下午6时(工作时间内)。
2.资格审核内容:对应聘者携带的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科毕业成绩、在校获奖情况、取得资格证书、个人简历等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材料进行资格审核,2020年的毕业生,如未拿到毕业证、学位证,可持学校推荐材料、在校学习成绩单、本人身份证、获奖荣誉证书及相关社会实践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进行复核。按照1:3的比例择优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3.若应聘者提交的材料中含有国外学位学历材料,要求其相关证明材料中同时包含中国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资格审核由普洱市财政局负责解释。
(三)面试
1.面试对象:资格审核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面试。
2.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
3.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4.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5.面试内容
根据岗位工作特点等面试需求,按照保密部门规定和优质原则,选择政治理论水平高,业务能力强,具有出题经验的人员命题组卷,提供面试使用。
面试主要围绕综合分析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人际交往意识技巧、应变控制及人岗匹配性、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方面进行测评,考官从内容维度和过程维度两个方面对考生进行考察评价,内容维度是考生认识分析问题的广度和深度,是实质内容和核心要素,过程维度是考生在讨论过程中的行为表现;面试时,将面试考生题本放在考生席上,主考官宣布面试开始后,考生逐题答题,主考官不再念题目,考官根据考生的面试表现进行打分,考官打分为最终结果,不得更改,面试成绩经人大监督人员、政协监督人员等相关人员签字确认生效。
6.面试成绩计算和最低分数线
面试总分100分。每个要素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取平均值计算出每个要素得分(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各要素得分相加后计算出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当天公布,并在普洱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pes.gov.cn)公告五个工作日。
若面试成绩相同,综合分析能力成绩高者胜出,如综合分析能力成绩还相同,举止仪表成绩高者胜出。
面试成绩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为70分,面试成绩未达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的,不得参与后续招考程序。
(四)考察
普洱市财政局将面试人员的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后,按照等额比例对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学籍档案、学习教育等方面进行考察,无异议后进入体检。考察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须开展吸毒人员的排查检查,吸毒人员一经确认,不予聘用。
体检时,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
体检医院为普洱市人民医院或市中医医院;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按规定进行一次复检,复检医院为市人民医院或市中医医院;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未及时按要求完成体检的,取消其体检资格。
普洱市财政局对通过面试的考生的体检结果进行核验。
(六)递补事项
在招聘过程中,因资格审核不合格、应聘人员放弃、考察和体检不合格等,出现岗位空缺的,由普洱市财政局2020年人才智力引进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是否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原则进行递补。自愿放弃人员需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放弃承诺书。
(七)公示和聘用
1.公示:根据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面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普洱市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2.聘用: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为保护考生权益,反映问题时必须实名反映。
四、其他事项
(一)普洱市财政局政府债务管理中心与普洱市财政局金融合作中心均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纳入事业编制,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管理,工资执行普洱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待遇标准。
(二)在招聘过程中如发现不符合条件的人员,普洱市财政局可随时终止或取消其参考资格和聘用资格。
(三)应聘人员应保持通讯工具通畅,以便招聘单位与其联系招聘事项。因应聘者个人原因无法与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自行负责。
(四)应聘人员自愿放弃面试的,需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情况说明或不少于2名招聘工作人员签名的情况记录。
(五)联系和监督举报电话
普洱市财政局机关党委办公室(人事教育科)
座机:0879—2165921
移动电话:陶振云18183908110
李枰红13887968678
市纪委驻市财政局纪检监察组:0879—2165251
(六)查询网站
普洱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pes.gov.cn)
普洱市财政局
2020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