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计划及具体条件
此次22个单位共设招聘岗位48个,计划招聘工作人员60名。具体招聘单位、岗位、计划数及资格条件等详见《2020年邵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1、学历学位要求指报考前已取得的学历学位(2020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可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报名,但在2020年12月31日前必须取得与报考岗位相应的应届学历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对有疑义的国民教育学历(学位),以省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
2、专业认定参照《2020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所学专业已列入《2020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但未列入招考岗位专业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2020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的,由学校开具证明,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证明及相关材料进行认定。
3、工作经历应为全职工作经历(含试用期,学习期间的实习、兼职、参加社会实践不能视为全职工作经历),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工作经历截止计算至2020年7月31日。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①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②尚在党纪、政务处分期间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
③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④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
⑤现役军人及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学生;
⑥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⑦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三、招聘程序
公开招聘按以下程序进行,具体是:发布公告→报名和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
(一)发布公告
《2020年邵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在邵阳县人民政府网面向社会公开发布,公告时间为2020年8月 10日至8月18日。有关考试具体安排、各环节相关信息均在上述网站公布,请考生自行查阅,不再另行通知。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0年8月19日至 21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5:30)。
2、报名地点:邵阳县就业服务中心一楼大厅(邵阳县塘渡口镇白虎街)
3、报名要求:
①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不接受委托报名,须本人持有效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所报岗位要求相关的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等资料到报名地点现场报名,并现场摄像。
②报名者必须自觉遵守《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要求,并在报名时作承诺签字。每个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如发现同时报考二个以上岗位者,取消其考试资格,不再另行通知。
③报考人员必须现场如实填写报名表,递交报名所需证件,并确保报名所填信息与实际情况及相关证件完全相符。
4、报名需提交的证件、资料:
①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②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凡在2020年12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高校应届毕业生(2020届高校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可报名参加此次招聘考试,通过招聘考试获得聘用资格的,在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前可先上岗后补办聘用相关手续;届期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解除聘用合同。
③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④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表1份;
⑤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5、在职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时须提供所在单位(须具有人事管理权限)或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岗位要求考生具有一定年限工作经历的,需提供同期聘用合同(公务员身份的需提供录用资料)和社保部门出具的同期社保缴费记录。
6、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本人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7、每个岗位有效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原则上不得低于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则核减或取消相应岗位招聘计划数。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招聘单位申请要求降低开考比例开考的,经研究同意,报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并予以公示后方可开考。
8、报名期间资格审查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纪检、人社和编办等部门负责指导和监督。
(三)考试
中共邵阳县委党校招聘的岗位只组织试教,不组织笔试;其他招聘岗位采用闭卷考试形式进行笔试,不另组织面试。考试成绩按百分制计分。
1、考试内容:本人报考的岗位,所需专业的相关知识,具体内容详见《岗位表》。
2、考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3、领取准考证:报考者于2020年9月9日至11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到邵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办公楼二楼203室)领取笔试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同放弃考试资格。
4、合格分数线。降低开考比例开考的岗位,或实际参加考试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其考试成绩必须达到该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参加考试人员的平均分数或6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体检程序。
5、考试成绩排名。
① 考试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3位“四舍五入”。
②考生成绩相同的处理办法。除报考光荣院成绩相同退役军人优先考虑外,其他单位同一岗位考试成绩相同的按学历高低,学历高者优先;学历相同的,按居民身份证年龄大小,年龄大者优先。
(四)体检
1、确定体检人选。按考生成绩,依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选。
考生体检不合格或者放弃体检资格的,缺额一律不予递补。
2、体检时间以《体检通知书》为准。
3、体检项目与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遏制公职人员涉毒吸毒要求等有关规定执行。
4、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七日内,向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或同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一次,并以复检结论为准。
5、考生须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如在规定时间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同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对妊娠期的女性考生,应按医嘱暂缓可能对胎儿健康有影响的体检项目,待妊娠期结束后补做有关体检项目,待体检结论合格后,再行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五)考察
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应聘资格条件等方面的情况,并形成具体的考察结论。考察中,若发现有影响聘用并查证属实的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
考察对象不合格者不予聘用,缺额一律不予递补。
(六)公示
1、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及县人社局审查核定后将在邵阳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被实名举报经查证属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2、本次公开招聘的考试、体检、考察等各阶段的程序安排、成绩公示、入围人员名单公示及注意事项和要求等,都将在县政府网站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网站信息,不再另行通知。凡不按规定和要求参加者,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七)聘用
1、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填写《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名册》和《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登记表》,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人社部门、编制部门按有关程序办理进编和聘用手续。
2、招聘单位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按所聘岗位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初次就业的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聘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用人员的入职时间从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之日起算。被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15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3、本次公开招聘岗位均设最低服务年限5年,服务期内不得调动。
四、招聘纪律
1、招聘工作在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纪检监察机关全程参与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现象发生,确保招聘工作的公平公正。
2、对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在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其他相关事项
1、《岗位表》中 “高校应届毕业生”是指2020届高校毕业生,以及2018、2019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招聘范围中的湖南省、邵阳市、邵阳县均指本人户籍所在地。
2、疫情期间,报考考生须遵从防疫考务要求。
3、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4、本公告由邵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5、监督举报及咨询电话:
邵阳县纪委监委驻县委组织系统纪检监察组:0739-6811916
邵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39-6821148 0739-6801216
中共邵阳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0739-682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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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中共邵阳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