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考职位及名额
特聘岗1名。
二、招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符合《大鹏新区群团工作部公开招聘编外人员职位表》(附件1)所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具有履行职位职责要求的其他条件。
(四)无违法、犯罪记录和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行为。
(五)不受理下列人员的招聘申请: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3.被开除公职的。
4.参加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在限制报考期限内的人员。
5.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考原则及方式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公开招考,按成绩由高到低1:1录用。
四、招考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及资格初审:此次报名采取邮寄、现场报名以及电子邮件报名的方式。大鹏新区群团工作部将对报名者提供的报名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并另行通知符合条件人员参加考试。出现未按要求提供报名资料、材料不齐、不符合招聘职位条件等情况的,视为资格审核不合格或无效报名,不再通知考试。当岗位报名人数达不到招聘名额1:3比例时,则调整招考岗位条件。
邮寄及现场报名地点:深圳市大鹏新区金业大道140号生命科学产业园A11栋101室,联系方式:刘小姐,0755-28339656,邮寄报名时间以快递送达签收时间为准。
电子邮件报名方式:请将下列所需材料电子版或扫描件发至邮箱qtzhk@dpxq.gov.cn。报名材料扫描件制作成PDF文档或RAR压缩文件以“姓名+岗位编号+联系电话”命名(如:张三+DPQT20200801+1351122****.pdf),同时,邮件主题务必标注“姓名+岗位编号+联系电话”。
2.报名时间:发布公告日起至2020年8月15日17:00(现场报名的,仅限工作日,上午9:30-12:00,下午14:30-17:00)。
3.报名材料:
(1)《大鹏新区群团工作部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报名表》(附件2)。
(2)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书或就业推荐表、学历学位在线验证证明(可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进行在线验证),如考生为研究生的,还需提供本科学历学位证书;学历为境外学历的,须提供中国教育部出具的《境外高等教育文凭验证书》。
(4)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5)《计划生育情况个人承诺书》(附件3,采用个人申报承诺制度,承诺本人计生信息真实可靠,如不符合,将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6)职位需要的其他证明材料。
注:学历学位证书验证证明、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因客观原因暂无法提供的,可以先签署承诺书,但在入职前资格复审环节必须提供。因受疫情影响延迟毕业的应届毕业生考生应提供高校证明材料。
(二)考试及成绩公布
1.考试形式:此次聘用考核根据岗位需要采取适岗能力测试,由大鹏新区群团工作部组织实施,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此次聘用考核采取线上笔试加现场面试的形式进行。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按招聘名额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若面试人选不足3人,按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2.考试成绩:总成绩按照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的比例加权合成,依据总成绩排名等额确定体检人选。每个考试项目满分均为100分,及格线均为70分,70分以下者不计入排名,无体检、聘用资格。
3.成绩公布:成绩及入围人员名单将在大鹏新区政府在线网站(http://www.dpxq.gov.cn/)公布。
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参加适岗能力测评人员必须提供本人i深圳健康码及14天行程史二维码,如有异常的取消测评资格。
(三)体检
根据总成绩高低按招聘名额1:1的比例确定入围体检人员。确定入围体检人员无故放弃聘用资格的,将通报其所在单位或学校。同一岗位总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的确定为入围体检人员;笔试和面试成绩完全相同的,由大鹏新区群团工作部根据情况决定入围体检人员。入围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四)资格复审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复审合格者作为拟聘人员进行公示。体检或资格复审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是否递补由大鹏新区群团工作部另行研究决定。
(五)公示
拟聘人员名单将在大鹏新区政府在线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拟聘人员被投诉不符合聘用条件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
(六)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拟聘人员与人才派遣机构签订派遣劳动合同,派遣至大鹏新区群团工作部工作,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社会保险。
拟聘人员应当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或虽有正当理由但未经大鹏新区群团工作部批准同意未能按期报到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考生放弃聘用资格所空出的岗位,是否递补由大鹏新区群团工作部另行研究决定。
五、用工模式和待遇
(一)新聘编外人员设置相应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期转正;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者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招考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聘用。
(二)工资福利待遇按大鹏新区有关规定执行。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没有被录取的报考人员,成绩合格的可纳入大鹏新区群团工作部后备人员库。1年之内同类岗位出现空缺时,若本人同意,可从后备人员库中按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二)本公告所有涉及到时间年限的计算截点为2020年8月31日(例如,报考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的,即1985年8月31日之后出生)。
(三)本公告所指日期、数字或等级均包含本数。
(四)报考人员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得应聘资格、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将取消应聘资格并记录。对已聘人员,一经查实,即予解除聘用合同。
(五)报考人员应在报名时提供准确的、确保可随时联系的电话联络方式,如因报考人员未提供有效联络方式或无法联络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六)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大鹏新区群团工作部负责解释。
招聘咨询电话:0755-28333591。
大鹏新区干部人事监督举报热线:0755-28333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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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大鹏新区群团工作部
2020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