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条件
(一)身体健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无违法犯罪记录;
(二)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三)吃苦耐劳,有较强的责任心,有一定的语言沟通和文字表达能力,熟练运用计算机办公软件和现代化办公技术;
(四)自行解决食宿,有行政事业单位工作经历优先。
二、聘用期限
实行一年一聘,按年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间表现好,能够胜任岗位工作的,可续签订聘用合同。
三、有关待遇
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期间月工资标准1800元。试用期满正式聘用后,月工资2800元,按照临聘人员标准缴纳三险。
四、招聘程序
(一)8月25日—8月31日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明、个人简历到县委政法委办公室报名(地址:县委大楼606室);
(二)县委政法委择时组织考试。
五、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915-8822957
镇坪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
2020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