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简介
第一中学、第二中学、兴十四高级中学、职业技术教育中心学校、第六中学、第三中学、八一学校、实验小学、第四小学、第五小学、第六小学、幼儿教育中心以上十二所学校均为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隶属于甘南县教育局。
二、招聘范围与计划
本次招聘范围为全日制统招高等学校2018、2019、2020年毕业生(未签订三方协议人员)和2021年应届毕业生;本次计划招聘40名教师,具体岗位详见《甘南县2020年面向高校直招毕业生计划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品行端正;
2、热爱教育事业并志愿从事教学工作,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品学兼优;
3、按照人社部、教育部等七部委《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要求,2020年高校毕业生可以先上岗从事教育教学相关工作,再参加考试取得教师资格,对于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先上岗的高校毕业生需在1年试用期内取得相应证书,否则试用期满后解除聘用合同;报考职教中心岗位的毕业生,应在录取后2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否则解除聘用合同;具有统招研究生学历人员可在录取后2年内取得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书,否则解除聘用合同;
4、具有正常履行教师职责的身体条件;
5、符合岗位需求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在校期间曾受过处分的;
2、在校期间有不诚信记录的;
3、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
(三)招聘对象
1、第一中学、第二中学招聘对象为师范类普通高校本科第二批次及以上录取的毕业生;
2、兴十四高级中学、第六中学、第三中学、八一学校、实验小学、第四小学、第五小学、第六小学、幼儿教育中心招聘对象应为普通高校本科第二批次及以上录取的毕业生;
3、职教中心招聘对象应为普通高校本科第二批次及以上录取的毕业生或通过“三校生对口升学考试”被普通高校本科第二批次及以上录取的毕业生;
四、实施步骤
本次招聘工作由县教育局和县人社局共同组织实施,县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1、报名与资格审查
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报名两种方式进行。
网上报名:报名时间为2020年9月8日前。将报名登记表、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信证明、本科第一批次、第二批次证明、学生成绩单、教师资格证、三方协议等相关材料邮寄到邮箱:renshigu606@163.com,联系方式:0452--5637630、0452--5637631,0452--5637632。
现场报名:持相关材料于2020年9月8日上午,在哈尔滨师范大学现场报名,所有报名人员9月8日上午在哈尔滨师范大学现场当场确认报名资格。
需提交以下材料:
(1)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到附件2中下载);
(2)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近期2寸免冠彩色同版照片3张(写清姓名报考岗位);
(3)入学录取名册复印件加盖学校公章;
(4)学习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1份;
(5)思想品德鉴定表1份;
(6)院校推荐信、学历证明或学信证明1份;
(7)三方协议。
2、报名注意事项
(1)所有报名人员必须用有效身份证报名,并于9月8日上午到哈尔滨师范大学招聘现场领取面试通知单。
(2)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伪造证件、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和后果均由本人负责。
(3)2021年毕业生应于2021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报到证等,否则不予聘用。
3、面试
由人社、教育共同组织对报名人员的资格审查,现场进行面试。面试以试讲的方式进行,时间为15分钟,试讲内容为报考岗位的现行教材。面试设考官组,由7名考官组成,记分采取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然后取平均分值的办法,成绩现场公布,按面试成绩确定拟聘用人员,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聘用。
4、考核与体检
拟聘用的毕业生考核由教育局负责,主要复审考生的报考条件,同时要从思想、工作、学习、生活等多方面对考核对象进行全面考察,经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对考核合格者进行体检,由教育局组织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黑龙江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5、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在甘南县政府网(http://www.gannan.gov.cn/)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由县教育局和各招聘单位按照事业单位聘用规定程序到人社部门和编制部门办理聘用、进编手续。被聘毕业生7日内无故不到用人单位报到者或没有按规定时限取得相应资格证书的取消录取资格。被聘毕业生5年内不得调离甘南县。
五、回避制度
参加本次招聘的工作人员执行回避制度,凡工作人员与报考人员存在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应主动提出回避。
六、纪律要求
报考人员必须遵守招考工作有关要求,服从招聘主管部门安排。对在报名、面试、考核、体检过程中被认定违纪违规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执行)由县事业单位招聘领导小组对其进行处理。
本公告由甘南县直招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甘南县直招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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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