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对象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凡符合招聘岗位的基本条件、资格条件和任职条件的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均可报考。
二、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详见《天河区统计局2020年公开招聘统计员职位表》(附件1)。从事统计管理工作。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中共党员优先;
2.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能胜任所应聘岗位的工作;
3.无违法违纪行为和不良记录;
4.身体健康,年龄35周岁以下(时间计算到2020年8月28日)。
5.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能够从事统计员岗位工作的相关专业。
6.有基层工作经验,有统计、财务、审计相关工作经验或资质证明(如统计师、会计师、经济师、审计师等专业技术资格证)优先考虑。
(二)资格条件和岗位条件
资格条件和岗位条件详见《天河区统计局2020年公开招聘统计员职位表》(附件1)。
四、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2020年8月28日9时至9月3日止。
(二)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间内登录天河区信息网(http://www.thnet.gov.cn)“通知公告”栏查看公告,下载《天河区统计局2020年公开招聘统计员基本信息登记表》(见附件2)进行报名,填好后发邮件到tjj-bgs@thnet.gov.cn(邮箱)。
(三)本次考试不设网上资格初审,请考生报考前认真查看职位条件。
(四)报考要求:
1.报考人员须按专业(详见附件1)进行报考,所学专业应符合报考岗位的专业要求。
2.报考岗位的有效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原则上要求不低于2:1,如达不到上述比例,将减少招聘人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
五、考试及资格审查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
笔试定于2020年9月5日上午9:30在广东现代信息技工学校(广州市天河区吉山坑尾路12号)进行,考生凭身份证原件参加考试。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时间为100分钟,试题满分为100分。不指定考试参考用书,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知识水平,综合知识内容包括:政治理论、时事政治、行政管理、公文写作、统计、财务、经济、法律等基本知识。笔试成绩及进入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时间、地点将于笔试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在天河区信息网(http://www.thnet.gov.cn)上公布。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定于2020年9月10日进行。资格审查人选按照与拟招聘人数原则上要求不低于3:1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进行确定,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则按照实际进入资格审查人数。末位名次如有相同分数者,一并进入资格审查,未通过资格审查者取消面试资格,并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进入资格审查的考生须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复印件一式一份)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
1.《天河区统计局2020年公开招聘统计员基本信息登记表》(自行在报名网站下载打印);
2.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及鉴定证书;
以上所有证件、资料均以原件为准,原件复印件同时提供(复印件由本人签名确认),仅提供复印件或其他证明材料等一律无效,视为不符合资格条件,取消面试资格,空缺名额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参加面试人员的名单和面试时间、地点等有关事项于资格审查结束后在天河区信息网(http://www.thnet.gov.cn)上公布,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人员,不得进入面试。
(三)面试
面试依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如面试人数达不到计划招聘人数的3倍,面试人选为通过资格审查的实有人员。面试采取100分制,合格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程序,也不得作为递补人选。合格者成绩占总成绩的70%。
面试时间:2020年9月14—15日
面试方式:原则上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者与所聘职位的专业、岗位特点的适应性以及分析判断问题能力和口头表达能力等。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面试未达60分者,不得进入体检环节,也不得作为递补对象。
面试后,依笔试、面试成绩按权重相加所得总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总成绩相同的,根据面试成绩高低确定总成绩先后顺序。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于2020年9月17日在天河区信息网(http://www.thnet.gov.cn)上公布。
六、体检
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与岗位招聘数等额的体检人员进行体检,体检标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资格的,依考试总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
七、公示和录用
2020年9月21日,经笔试、面试、体检合格和组织考察人员中择优确定拟录用人选名单,并通过天河区信息网(http://www.thnet.gov.cn)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录用人员有异议的,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复查。经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复查合格者,办理相关录用手续,并进行相关的岗前培训。
八、福利待遇
工作人员受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的薪酬福利按照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录用,合格者试用期满转正后,薪酬按天河区调整后的统计员工资标准执行。
九、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报名时应认真对照本招聘公告规定的招聘条件,不符合招聘公告要求任何条件之一的,均不予报名。
(二)请考生在报名的同时及时办理学历及学位相关鉴定。
(三)考生在考试、资格审查、体检时所需证件不齐或不符合要求的将取消考试、资格审查、体检资格。考生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如已签订聘用合同的,聘用单位应据此解除合同。
(四)由于今年疫情影响,本公告也相应作出了调整,增加“疫情防控要求”,考生们一定要特别留意!
疫情防控要求:报考人员应持“穗康码”或“粤康码”经体温检测正常后参加笔试;国内中风险地区需提供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国内低风险地区出示穗康码、粤康码绿码和《个人健康信息申报承诺书》(详见附件4),接受体温检测,并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如穗康码、粤康码等电子健康码为红码、黄码或体温≥37.3℃,不得进入考场。仍在隔离治疗期的确认、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不得参加笔试。
请报考人员做好自我防护,密切关注招聘期间发布的有关信息,认真遵照广州市疫情防控的有关要求进行报名并参加考试与现场资格审查。
本公告由广州市天河区统计局负责解释。
公开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20-38622676、020-38624226
公开招聘工作投诉电话:020-38622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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