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考条件和要求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职业(执业)资格或技能条件及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年龄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79年9月1日至2002年9月1日期间出生),具体以招聘岗位中要求的年龄为准。
7、香港、澳门、台湾居民中的中国公民,符合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可以报考。
(二)不得报考或取消聘用资格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以及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诚信档案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4.按有关规定或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要求的最低服务年限未满的人员;
5.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明确的回避关系的人员;
6.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且尚未履行义务的人员;
7.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8.普通高等院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即2021年及以后才学业期满的全日制普通教育学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人员。
二、招聘岗位、专业及对象
详见附件。
三、招聘办法与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坚持德才兼备、择优聘用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发布通告、报名、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基本程序进行。
(一)发布通告
招聘的岗位、人数、招聘资格条件、招聘办法及程序等相关信息的通告在三明医学科技职业学院网站(http://www.smykzy.cn/)发布。
(二)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20年9月1日8:00起至2020年9月14日17:30止。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线上(网络)形式报名,请投递个人简历、身份证、报名表、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尚未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扫描件至邮箱smzyrsc@163.com,报名时间以发送邮件时间为准。
3.联系人:罗老师联系电话:0598-8216371。
4.通讯地址:三明市梅列区高岩路6号三明医学科技职业学院人事处,邮编:365000。
根据岗位招聘条件,由三明医学科技职业学院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核。本次招聘参照《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20年)》进行专业条件设置和审核。报考人员应对自己所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真实性负责,凡是填报信息失真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发现报名者有不符合岗位要求情形的,均取消其招聘资格。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不足3:1的,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方可开考。
(三)资格复审
需要笔试岗位在笔试之前进行资格复核,免笔试岗位在面试之前进行资格复核,具体时间及要求另行通知。
(四)考试
本次考试主要测试应聘者履行岗位职责所必备的基本知识、基本素质和能力,总成绩为100分。分为免笔试岗位和需要笔试岗位。
1.招聘免笔试岗位该岗位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总成绩均采用四舍五入方式取小数点后2位。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如进入面试考生与招聘人数出现1:1比例的,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以上。
2.需要笔试岗位笔试卷面总分为100分。笔试成绩为笔试卷面分值与各项加分之和,排名以加分后的成绩为准。需要笔试岗位面试人选从合格线以上的人选中按该岗位招聘人数的3倍从高到低依次确定;不足3倍的,按合格线上的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的,取所有并列的报考者为面试人选。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如进入面试考生与招聘人数出现1:1比例的,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以上。报考者的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采用四舍五入方式取小数点后2位。若2个以上报考者总成绩相同时,报考者名次按笔试成绩排列;若笔试、面试成绩都相同,则加试一场面试,名次按加试的面试成绩排列。
3.笔试时间、面试时间与具体事项另行通知。笔试、面试的程序和要求按照明人发〔2012〕33号文件规定执行。笔试成绩及合格线和面试成绩将三明医学科技职业学院网站(http://www.smykzy.cn/)及时发布。
(五)体检与考察
考生笔试、面试成绩必须达到合格线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若招聘岗位无成绩达到规定要求人员,该岗位取消招聘。体检人选按招聘人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在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确定,由三明医学科技职业学院组织体检人选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部分行业对岗位体检标准有明确规定的,按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制定的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体检者本人自理,体检缺席者,取消聘用资格。除人社部发〔2012〕65号文件规定“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场复检”的情形外,报考者或招聘单位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论的7天内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取消聘用资格。
由三明医学科技职业学院负责对面试、体检均合格的考生进行考察。对考生的考察,采取查阅档案、谈话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能力素质、工作态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应聘资格进行复查。考核不合格以及被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被国家有关部门列为失信被惩戒对象的且未履行义务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如遇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从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照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六)公示
按照规定的招聘程序和标准从考试成绩、体检和考核结果合格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同时公布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天。
(七)聘用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不影响聘用的,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核准手续,在审核中发现不符合报考或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由我校按有关规定办理入编、签订聘用合同,纳入编制管理,确定人事关系。新聘人员应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聘用登记之日起的一周时间内到招聘单位报到上班,否则取消聘用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由我校应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政策规定与新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对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四、疫情防控要求
按照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考生参加考试时应下载打印《2020年三明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疫情防控承诺书》(附件5,以下简称《承诺书》),并如实填写、签名承诺。考试当天须凭准考证、身份证、八闽健康码绿码(自行下载闽政通APP申领)、《承诺书》纸质原件并佩戴口罩经检查后进入考点,否则取消考试资格。考生存在《承诺书》所列情形的,考试报到时应携带考试前7天内核酸检测报告单,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方可进入考点。
五、考试规则
(一)报考者的学历(学位)、资格条件或相关资历要求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0年9月1日,通过考试但未取得证书的,须在面试前资格复审时,提供由相关部门出具的成绩单及是否通过考试的结论。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学历、学位证书取得的时间可延至2020年12月31日;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或不符合相关资格条件者,取消聘用资格。面向2020届高校毕业生招考的岗位,招聘对象含2018届、2019届离校未就业(以2020年8月未缴交社保或由个人自行缴交社保为准)且将档案在学校保留2年或转入生源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的高校毕业生,以及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目前无工作单位且服务期满考核合格2年内的人员。
(二)专业、学历、资格证书审核与认定。
1.本次考试使用《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20年)》(以下简称《专业指导目录》)进行专业条件的设置和审核,报考者可以通过三明市民生平台公共服务网查询;涉及研究生学历学位的,参照《专业指导目录》和教育部研究生招生目录进行专业条件设置和审核,研究生报考者学历类别不作要求。
2.报考者填报的专业、学历(学位)层次须存在对应关系,并与报考岗位所需专业、学历(学位)层次相匹配,与本人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学历(学位)层次一致。
3.报考者应如实(只字不差)填报所学专业,专业条件设置为“××类”的岗位,报考者所学专业须符合《专业指导目录》中“××类”所列专业;专业条件设置为具体专业名称的岗位,报考者所学专业须符合岗位所列专业要求;取得双学历(位)的报考人员可以选择符合招聘岗位专业条件的任一学历(位)报考。报考者专业的确认,全日制普通教育学历以毕业证书所署的专业名称为准,非全日制教育学历和境外学历(学位),以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部门(专指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专业或学位名称为准。
4.报考者持有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可查询认证,并能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备案表》;有学位要求的,应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简称学位网,http://www.cdgdc.edu.cn/)上可查询认证。招聘岗位学历类别要求为“全日制”的,是指报考者通过参加国家统一招生考试,录取于经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资格且执行国家普通高等教育统一招生计划的高等院校或科研院所,并按教学计划完成学业后所取得的国家承认的学历。《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备案表》中的学历类型应为“普通”,学习形式为“普通全日制”或“全日制”。
5.取得“双学位”、“双专业”(不含辅修专业,下同)证书的报考者,可以选择符合招聘岗位专业条件的任一学历(位)报考,所学专业应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可查询认证。取得福建省“双学位”、“双专业”的毕业生,学历、学位证书应在福建省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fujian.gov.cn/cspuc/bsfw/search_sxwszy)的查询平台上可查询认证。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应在面试前资格复审时与其他材料一并提交招聘单位审核。
6.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是指经社会化考试(评审)等方式取得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必须在有效期内),不含通过非公有制企业职称评审取得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7.根据《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关于提高技术工人待遇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闽委办发〔2019〕1号)文件规定,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分别按相当于大专、本科学历报考符合其他资格条件的岗位。
(三)报考者在报名时不是试用期内公务员(含参公人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但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成为试用期内公务员(含参公人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四)加分办法。根据省市有关规定,三明医学科技职业学院将在笔试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为符合享受事业单位招聘笔试加分优惠政策的报考者办理加分手续,具体要求另行通知。符合加分条件的报考者包括:
1.参加我省或我市组织的服务基层项目且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报考者。服务基层项目包括:“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研究生支教团)、“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和“服务社区”计划、“大学生村官”计划等。符合享受加分政策规定的人员报考市直事业单位的,公共科目笔试卷面成绩加3分。
2.退役士兵、退役运动员。符合福建省人事厅《关于转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通知》(闽人发〔2006〕10号)规定的加分条件的退役士兵、退役运动员享有笔试卷面加分待遇。具体加分标准如下:
曾获得世界体育三大比赛(奥运会、世锦赛、世界杯)第2—6名、亚洲体育三大比赛(亚运会、亚锦赛、亚洲杯)和全运会第2、3名、全国锦标赛、全国冠军赛冠军的运动员加9分;获得省运动会冠军、全国锦标赛、冠军赛第2、3名、亚洲体育三大比赛(亚运会、亚锦赛、亚洲杯)第4至6名、全国年度最高级别比赛冠军的运动员加7分。退役运动员办理加分手续时,需提供省级体育部门出具的退役运动员文件或相关材料。
服役满13年以上的转业、复员士官加8分;服役满9年至12年的转业、复员士官加6分;服役满6年至8年的复员士官加4分;服役满3年至5年的复员士官加2分;荣立二等功以上转业士官、退役士兵另加3分;荣立三等功退役士兵另加2分;获得优秀士官和优秀士兵荣誉称号的退役士兵另加1分;伤残士兵另加3分;对长期在边防、高原、海岛等艰苦地区以及从事飞行、舰艇工作的退役士兵除享受以上加分外,可再加3分;入伍前是全日制普通大专以上毕业生(国家统招)的退役士兵,退役后除享受以上加分外,可再加5分。服役前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生、在籍生,退役后复学就读并完成学业毕业的,视为闽人发〔2006〕10号规定的“入伍前是全日制普通大专以上毕业生(国家统招)的退役士兵”,并按规定享受相应的加分政策。
以上各项加分可以累计,但最高不得超过10分。
3.加分不受笔试满分限制,曾通过享受各类加分政策被录(聘)用为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工作人员的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退役运动员,不再享受加分待遇。
(五)体检对象属于机关或国有企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的,在资格复审时未能提交单位同意报考有关材料的,最迟应于体检前提交所在单位同意报考、同意辞职或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有效材料。体检前仍未能提交的,取消体检资格。
(六)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发现报名者有不符合岗位要求情形或提供虚假信息(含考核期间提供的证明材料等)的,由我校立即作出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报考者进入资格复审等环节,因个人原因想放弃的,须由本人书面提交放弃申明,放弃申明应写在考生身份证复印件的空白页面并签名,否则记入诚信档案。
(七)面试人选资格复审不合格或弃权的,在笔试成绩上合格线的报考者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面试人选名单确定后,报考者因故主动放弃面试资格的,应在面试前5个工作日下午17:30之前提出申请,经三明医学科技职业学院确认,否则记入诚信档案。如因报考者弃权达不到面试规定比例人数的,可在面试前从达到笔试合格线以上的其他报考者中按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面试当天因弃考造成的面试名额空缺不再递补。
(八)新聘人员自办理聘用登记之日起,在我校最低服务年限(含试用期)为5年。
本通告仅适用于本次公开招聘,其他未尽事宜,按照明人发〔2012〕33号文件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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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0年三明医学科技职业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xlsx
3.2020年三明医学科技职业学院招聘人员报名花名册.xls
5.2020年三明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疫情防控承诺书.doc
三明医学科技职业学院
2020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