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符合报名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二)招聘岗位职责
1.招聘吴川市环境监测站环境监测技术员3名,主要职责为协助我市5个托管自动监测站和环境监测站的相关工作,由环境监测站统一调配安排。
2.招聘吴川市环境监测站资料管理员1名,主要职责为协助我市5个托管自动监测站和环境监测站的相关资料管理,由环境监测站统一调配安排。
(三)具体要求
1.招聘人员需具大专及以上学历。
2.环境监测技术员需具有环境监测或环境监测相关专业的应、历届毕业生,或具有从事环境监测工作经历并掌握相关监测工作经验人员,年龄在35岁以下。
3.档案资料管理员需具有商务管理或相关专业的应、历届毕业生,或具有从事行政、企事业单位档案资料管理工作经历人员,年龄在35岁以下。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20年9月1日至9月8日下午5:30止。
2.报名地点:吴川市广沿路口电子大厦2楼湛江市生态环境局吴川分局办公室)。
3.报名不收取费用。
4.报名应提交材料:
(1)《湛江市生态环境局吴川分局招聘环境监测技术员报名表》(附件);
(2)毕业证书原件与复印件、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毕业生暂时无法提供学信网学历证明材料的,可提供学信网学籍证明材料),个人工作简历(从业职称);
(3)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
(4)本人2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2张。
4.资格审查。按照报名条件对所有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相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面试、聘用资格。
(二)面试
1.面试地点:湛江市生态环境局吴川分局
2.面试时间:2020年9月10日上午9:00。
3.面试内容:测试应试人员的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思维反应能力和气质仪表等。
4.成绩计算: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总分100分,合格线60分。
(三)体检
1.根据面试成绩在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的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
2.体检时间、地点另行安排。体检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和聘用资格。体检对象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体检结果公布后一周内申请复检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并从考试合格者中按成绩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序递补。
(四)聘用
1.面试、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拟聘人选经公示不影响聘用的,实行上岗试用。
2.此次面试成绩保留至2020年12月30日。在此期间,有聘用人员解除聘用关系的,将从考试合格的、尚未就业的、本人意愿的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序递补。
3.拟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三、用工形式、工作时间及薪酬待遇
(一)用工形式
1.试用期满后,我分局与聘用人员签订正式《劳动合同书》,聘期5年,聘用期满如需续聘的按相关程序执行。
2.我局根据岗位委派环境监测技术员参加上级业务部门的培训并取得相应岗位证件,培训的相关费用由我分局支付。
3.环境监测技术员聘用期间食宿自理,休假、病假、事假及工伤等待遇按照有关劳动法律法规和我市规定执行,日常考核管理由我局负责安排和落实。
4.环境监测技术员聘用期间与我分局聘用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按国家相关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及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书》约定执行。
(二)工作时间
1.执行吴川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作息时间。
2.节假日或其他时间需要加班的由用人单位统一安排。
(三)薪酬待遇
招聘对象经面试合格后实行聘用制,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合格后签订聘用合同,其中试用期月工资2500元,聘用期月工资4214元(包含五险一金);试用期不合格的,按试用期工资标准的实际工作日支付工资。
四、其它事项
(一)应聘人员在体检、公示等环节因不合格或弃权等原因而造成岗位空缺的,在符合条件的其他应聘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二)本次公开招聘的相关信息将通过吴川市人民政府网站公示。
(三)在本次招聘考试过程中如有相关问题,可电话或邮件咨询。本次招聘工作的联系人:小陈,联系方式:0759-5564462,邮箱:wcshbj@126.com。
(四)本公告仅适用于本次公开招聘,未尽事宜由我分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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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生态环境局吴川分局
2020年8月31日